Section § 141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在严重紧张或灾害时期(例如风暴和洪水)宣布紧急情况。如果紧急情况是公众和州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局长可以详细说明其地点、性质、原因、区域和影响。必须迅速开展必要的工作和补救措施,以保护公共安全并修复公共财产。

在异常紧张和因风暴洪水造成的灾害时期,如果局长认为:
(a)CA 政府 Code § 14120(a) 该紧急情况是公众和州普遍关注的事项;并且
(b)CA 政府 Code § 14120(b) 需要采取工作和补救措施,以立即避免、减轻、修复或恢复对具有普遍公共和州利益的财产的损害或破坏,并保护本州公众的健康、安全、便利和福祉,
则局长可以宣布存在紧急情况,并指定紧急情况的地点、性质、原因、区域和范围。

Section § 141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部门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来预防、修复或修补财产损害。

Section § 14122

Explanation

局长必须向财政部提交一份声明,请求在有为紧急情况预留的可用资金时拨付资金。这是为了确保采取必要的工作和措施来应对紧急情况。

局长应将根据本条作出的任何声明提交给财政部,并附上建议和请求,要求从为此目的拨付的任何可用资金中,或从用于应对本条所指的州紧急情况的资金中拨付资金,以开展应对紧急情况所需的工作和补救措施。

Section § 141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财政总监必须迅速决定是否存在州紧急情况,以及是否有可用资金来应对。如果两者都属实,总监可以根据需要向交通部拨付资金,以应对紧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