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以下所有事项:
(a)CA 政府 Code § 14055(a) 老年人和残疾人与其他所有人一样,有权使用公共交通设施和服务。
(b)CA 政府 Code § 14055(b) 根据州政府的管理,依据《美国法典》第49篇第5310节提供的资金专门用于为本州所有地区(包括城市、小城市和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特殊交通服务。
(c)CA 政府 Code § 14055(c) 该联邦计划的目标是改善那些无法获得、获得不足或不适合使用公共交通服务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出行能力。
(d)CA 政府 Code § 14055(d) 此外,该联邦计划应与该地区其他辅助客运服务提供商以及根据第15975节指定的综合交通服务机构(如适用)进行协调。
(e)CA 政府 Code § 14055(e) 在本州内,有资格获得拨款的机构应包括以下所有:
(1)CA 政府 Code § 14055(e)(1) 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交通服务的非营利公司和协会。
(2)CA 政府 Code § 14055(e)(2) 经批准协调老年人和残疾人服务的公共机构,包括根据第15975节指定的综合交通服务机构。
(3)CA 政府 Code § 14055(e)(3) 证明在某个地区没有现成的非营利公司或协会提供该服务的公共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