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政府 Code § 14074.2(a) 应设立圣华金联合权力机构委员会,须根据本条规定组建。除 (b) 和 (c) 款另有规定外,委员会应由不超过 11 名成员组成,具体如下:
(1)CA 政府 Code § 14074.2(a)(1) 萨克拉门托区域交通区董事会的一名成员,由该董事会任命。
(2)CA 政府 Code § 14074.2(a)(2) 圣华金区域铁路委员会董事会的一名成员,由该董事会任命,该成员应为圣华金县居民。
(3)CA 政府 Code § 14074.2(a)(3) 斯坦尼斯劳斯政府委员会董事会的一名成员,由该董事会任命。
(4)CA 政府 Code § 14074.2(a)(4) 默塞德县政府协会董事会的一名成员,由该董事会任命。
(5)CA 政府 Code § 14074.2(a)(5) 马德拉县交通委员会董事会的一名成员,由该董事会任命。
(6)CA 政府 Code § 14074.2(a)(6) 弗雷斯诺政府委员会董事会的一名成员,由该董事会任命。
(7)CA 政府 Code § 14074.2(a)(7) 金斯县政府协会董事会的一名成员,由该董事会任命。
(8)CA 政府 Code § 14074.2(a)(8) 图莱里县政府协会董事会的一名成员,由该董事会任命。
(9)CA 政府 Code § 14074.2(a)(9) 克恩政府委员会董事会的一名成员,由该董事会任命。
(10)CA 政府 Code § 14074.2(a)(10) 服务于康特拉科斯塔县的区域交通机构或轨道交通运营商董事会的一名成员,由康特拉科斯塔交通管理局任命,该成员应为该县居民。
(11)CA 政府 Code § 14074.2(a)(11) 服务于阿拉米达县的区域交通机构或轨道交通运营商的一名成员,由监事会任命,该成员应为该县居民。
(b)CA 政府 Code § 14074.2(b) 委员会应在 (a) 款 (1) 至 (11) 项(含)所述机构中至少有六个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选择任命一名成员任职时组建。一旦组建,(a) 款 (1) 至 (11) 项(含)所述尚未任命成员任职的机构,可在其后任何时间选择任命一名成员在委员会任职并获得代表。
(c)CA 政府 Code § 14074.2(c) 如果圣华金走廊的铁路服务范围扩大,根据第 14074.6 节,每个获得铁路服务的额外县可增设一名成员加入委员会。
(d)CA 政府 Code § 14074.2(d) 该机构应保护现有服务和设施,并根据客流量和可用收入寻求扩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