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076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与国会走廊联合权力管理局相关的关键术语。它阐明“管理局”是指负责管理该铁路服务的联合机构,而“董事会”是该管理局的管理机构。“国会走廊”是指从科尔法克斯经由多个城市延伸至圣何塞的铁路线。

在本条中,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政府 Code § 14076(a) “管理局”或“国会走廊联合权力管理局”指根据《第一编》第七部第5章(自第6500条起)成立并在第14070条(a)款中规定的联合行使权力机构。
(b)CA 政府 Code § 14076(b) “董事会”指根据第14076.2条设立的国会走廊联合权力管理局的理事会。
(c)CA 政府 Code § 14076(c) “国会走廊”或“走廊”指科尔法克斯-萨克拉门托-苏森市-奥克兰-圣何塞铁路走廊。

Section § 1407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国会走廊联合权力委员会。该委员会在至少两个指定的交通管辖区在规定截止日期前任命成员后即可组建。委员会最多可由来自不同区域交通机构的 16 名成员组成。

这些成员包括来自旧金山湾区捷运区、萨克拉门托区域交通区、圣克拉拉谷交通管理局、优洛县交通拥堵管理机构、索拉诺县交通拥堵管理机构以及普莱瑟县交通规划机构的代表。

委员会的具体构成包括来自阿拉米达、康特拉科斯塔、旧金山、萨克拉门托、圣克拉拉、优洛、索拉诺和普莱瑟地区的成员。这些任命必须在 199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任命方可成为委员会的成员。

(a)CA 政府 Code § 14076.2(a) 特此设立国会走廊联合权力委员会,其组建须依照 (b) 款的规定。该委员会由不超过以下 16 名成员组成:
(1)CA 政府 Code § 14076.2(a)(1) 旧金山湾区捷运区董事会的六名成员,由该区董事会任命,具体如下:
(A)CA 政府 Code § 14076.2(a)(1)(A) 两名阿拉米达县居民。
(B)CA 政府 Code § 14076.2(a)(1)(B) 两名康特拉科斯塔县居民。
(C)CA 政府 Code § 14076.2(a)(1)(C) 两名旧金山市县居民。
(2)CA 政府 Code § 14076.2(a)(2) 萨克拉门托区域交通区董事会的两名成员,由该区董事会任命。
(3)CA 政府 Code § 14076.2(a)(3) 圣克拉拉谷交通管理局董事会的两名成员,由该管理局董事会任命。
(4)CA 政府 Code § 14076.2(a)(4) 优洛县交通拥堵管理机构的两名成员,由该机构任命。
(5)CA 政府 Code § 14076.2(a)(5) 索拉诺县交通拥堵管理机构的两名成员,由该机构任命。
(6)CA 政府 Code § 14076.2(a)(6) 普莱瑟县交通规划机构的两名成员,由该机构任命。
(b)CA 政府 Code § 14076.2(b) 当 (a) 款 (1) 至 (6) 项(含)所述的至少两个管辖区选择任命成员在委员会任职时,委员会即告组建。只有在 199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任命成员在委员会任职的管辖区,方可成为委员会的成员机构。

Section § 14076.4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如果根据一项特定协议,职责从部门转移到委员会,那么旧金山湾区捷运区的总经理和工作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向委员会提供行政支持。这个三年期从职责转移开始,并持续到萨克拉门托和埃默里维尔之间的轨道和信号改进完成后。在这个初始三年期结束后,委员会可以选择该区或另一个公共铁路机构,在接下来的三年内继续提供支持,此后则以五年为一期继续提供支持。

Section § 1407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董事会的决定通常由其成员的多数票决定。但是,在批准或修订商业计划时,需要更高的三分之二票数门槛。

Section § 14076.8

Explanation
本法允许负责监督“国会号”客运铁路服务的董事会,向其服务的任何区域申请额外资金,以改善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