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600

Explanation

加州的大多数新法律在通过后等待90天,然后于下一个1月1日生效。如果是在特别会议期间通过的法律,则在该会议结束后第91天生效。然而,有些法律会立即生效,例如关于选举、州政府开支或紧急事项的法律。

(a)CA 政府 Code § 9600(a) 除非(b)款另有规定,在常会期间颁布的法规应在该法规颁布之日起90天期满后的下一个1月1日生效;在特别会议期间颁布的法规应在该法案通过的特别会议休会后的第91天生效。
(b)CA 政府 Code § 9600(b) 规定选举的法规、规定征税或为州常规经常性开支拨款的法规以及紧急法规,应在其颁布后立即生效。

Section § 96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共同决议和联合决议一旦提交给州务卿,就会立即生效。

Section § 960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每套法律都附带基本指导原则,以帮助解释其法规。这些指导原则载于各法典的开篇部分。

Section § 96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旧法律的某些部分被纳入新法律,且其含义未改变,那么任何对这些部分的引用都将被视为对新法律版本的引用,除非明确表示有其他意图。

Section § 960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如何处理法规的修改。如果法规的某个部分被修改,未更改的部分仍被视为自其最初颁布之日起生效的法律,而新部分则自修改之日起生效。被省略的部分在修改发生时被视为废止。如果在同一立法届会议期间发生两项或多项修改,则早期修改中任何缺失的部分均被视为有意省略,除非被后续修改恢复。

当在同一届会议上发生两项或多项修改时,除非另有说明,最后颁布的修改通常优先。此外,章节号较高的法规优先于章节号较低的法规,其中在同一立法届会议中,偶数年颁布的法律被视为具有比奇数年颁布的法律更高的章节号。

(a)Copy CA 政府 Code § 9605(a)
(1)Copy CA 政府 Code § 9605(a)(1) 当一项法规的某个章节或部分被修订时,不应被视为以修订形式被废止并重新颁布。未更改的条款应被视为自其颁布之时起即为法律。新条款应被视为在修订之时颁布。被省略的条款应被视为在修订之时被废止。
(2)CA 政府 Code § 9605(a)(2)  当一项法规的同一章节或部分在同一届会议上由两项或多项法案修订时,先前连续法案中被后续法案省略的任何条款部分应被视为有意省略,而先前法案中被省略但被后续法案恢复的任何条款应被视为有意恢复。
(b)CA 政府 Code § 9605(b) 当一项法规的同一章节或部分在同一届会议上由两项或多项法规修订时:
(1)CA 政府 Code § 9605(b)(1) 在最后颁布的法规中没有明确相反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最后颁布的法规旨在优先于在同一届会议上较早颁布的法规。
(2)CA 政府 Code § 9605(b)(2)  在章节号较高的法规中没有明确相反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章节号较高的法规旨在优先于在同一届会议上颁布的章节号较低的法规。就本款而言,在立法机关两年期常会偶数年颁布的每项法规,均应被视为具有比在该届会议奇数年颁布的任何法规更高的章节号。

Section § 96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法律都可以在任何时候被取消或废止,除非这样做会损害到某人已经确立的权利。根据某项法律行事的人,都应该预料到这项法律将来可能会被修改或废止。

Section § 96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旧法律如何能够重新生效。通常,如果一项法律被另一项法律废止了,那么即使废止它的法律也被废止了,这项旧法律也不会自动复活。但是,如果一项新法律在原法律的终止日期之前制定,并且这项新法律删除了或修改了原法律的终止日期,那么当这项新法律开始生效时,原法律就会重新生效。

Section § 9608

Explanation
如果一项界定刑事犯罪的法律被终止或暂停,这并不妨碍对在该法律有效期间所犯的违法行为进行指控或惩罚。除非有其他法律明确规定不应进行此类指控或惩罚。

Section § 9609

Explanation
如果一项法律试图修改一项已被彻底废止或从法律条文中移除的规定,那么这项修改是无效且不可执行的。

Section § 96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通过法规决定州雇员或官员的薪资,并不自动意味着这笔钱已经到位。只有当有另一项法律拨付了必要的资金时,薪资才会支付。

Section § 96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项规定被暂时中止或修改,原始规定并非永久失效。一旦临时性修改结束,原始规定将恢复其原有的效力,如同临时性规定从未颁布一样。

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凡法律条文被暂时中止,或被明示或默示地修改或废止,且该修改或废止的条文被宣布仅在有限期限内有效时,原条文不应被视为废止,但在此暂时中止期限届满或不一致条文失效后,原条文应具有与该暂时条文未曾颁布时相同的效力。

Section § 9612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规定明确,任何时候加州法规提及“美国陆军”、“美国的陆军”、“美国海军”或“军事服役”时,也应包括“美国空军”,除非上下文明确另有规定。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每当“美国陆军”、“美国的陆军”、“美国海军”或“军事服役”等术语单独或以任何组合形式出现在法规中时,它们应被视为包括“美国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