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3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禁止州政府机构和员工在申请人必须填写的任何表格中询问申请人的种族、性别、婚姻状况或宗教信仰。如果有人违反此规定,可能会被指控犯有轻罪。

虽然在申请过程中不能问这些问题,但在雇佣后,只要有防止滥用的保障措施,就可以收集性别和婚姻状况信息用于研究。这些信息不能记录在申请表或其相关记录上。

禁止在本州任何部门、委员会、理事会、官员、代理人或雇员要求申请人填写并提交的任何申请表或表格中,包含任何与申请人的种族、性别、婚姻状况或宗教相关的问题。
任何违反本条规定的人均犯有轻罪。
尽管有本条规定,但在雇佣之后,在存在经州公平就业实践委员会批准的防止信息滥用的保障措施的情况下,可以获取和维护性别和婚姻状况数据,用于研究和统计目的,但绝不得在与此类就业申请相关的文书或记录上做出任何此类数据的批注、录入或记录。

Section § 8310.3

Explanation

《加州宗教自由法案》旨在保护与宗教信仰、习俗或归属相关的个人信息,防止其被分享给联邦当局以创建基于宗教、国籍或族裔的名单或数据库。州和地方机构,包括其雇员,被禁止使用资源支持此类数据收集。

执法机构不得收集宗教信息,除非这是刑事调查的一部分,且与犯罪行为有明确关联,或与提供宗教便利有关。与本法案冲突的现有协议将被终止。

然而,机构可以交换汇总的非个人数据以及联邦法律允许的移民身份信息。只有在明知所分享信息将用于被禁止的目的时,才构成违规。

(a)CA 政府 Code § 8310.3(a) 本节应被称为,并可被引用为《加州宗教自由法案》。
(b)CA 政府 Code § 8310.3(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州或地方机构或依据法律授权行事的公职人员不得:
(1)CA 政府 Code § 8310.3(b)(1) 为了编制基于宗教归属、民族血统或族裔的个人名单、登记册或数据库,向联邦政府机构提供或披露任何个人的宗教信仰、习俗或归属的个人信息。
(2)CA 政府 Code § 8310.3(b)(2) 使用机构资金、设施、财产、设备或人员,协助创建、实施或执行任何政府项目,该项目旨在为执法或移民目的,编制基于宗教信仰、习俗或归属,或民族血统或族裔的个人信息名单、登记册或数据库。
(3)CA 政府 Code § 8310.3(b)(3) 为了在任何政府项目下进行调查或执法,向任何人或任何实体提供机构数据库中的个人信息(包括与该机构签约的私人供应商维护的任何数据库),该政府项目旨在为执法或移民目的,编制基于宗教信仰、习俗或归属,或民族血统或族裔的个人名单、登记册或数据库。
(c)CA 政府 Code § 8310.3(c)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州和地方执法机构及其雇员不得:
(1)CA 政府 Code § 8310.3(c)(1) 收集任何个人的宗教信仰、习俗或归属信息,除非 (A) 作为对个人的有针对性调查的一部分,该调查基于合理怀疑认为该个人已从事或已成为犯罪活动的受害者,且犯罪活动与所收集的关于宗教信仰、习俗或归属的具体信息之间存在明确关联,或 (B) 在为提供宗教便利所必需时。
(2)CA 政府 Code § 8310.3(c)(2) 使用机构资金、设施、财产、设备或人员,调查、执行或协助调查或执行任何刑事、民事或行政违法行为,或针对违法行为的逮捕令,该违法行为涉及任何要求个人基于宗教信仰、习俗或归属、民族血统或族裔向联邦政府或任何联邦机构登记的规定。
(d)CA 政府 Code § 8310.3(d) 在本节生效之日存在的任何协议,凡与本章条款相冲突而提供任何机构或部门信息或数据库的,在该日期终止,以冲突的范围为限。
(e)CA 政府 Code § 8310.3(e)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禁止任何州或地方机构向任何地方、州或联邦机构发送或从其接收关于个人公民身份或移民身份的信息。就本节而言,“关于个人公民身份或移民身份(合法或非法)的信息”应根据《美国法典》第8篇第1373节和第1644节进行解释。
(f)CA 政府 Code § 8310.3(f)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无意阻止任何州或地方机构编制关于宗教信仰、习俗或归属、民族血统或族裔的汇总非个人信息,或与地方、州或联邦机构交换此类信息。
(g)CA 政府 Code § 8310.3(g)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阻止根据联邦法律要求,或为遵守法院命令,或为遵守联邦援助计划所必需而收集、保留或披露个人信息或文件。
(h)CA 政府 Code § 8310.3(h) 机构或雇员仅在实际知情所共享信息将用于本节禁止的目的时,才被视为违反本节规定。
(i)CA 政府 Code § 8310.3(i)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阻止州或地方执法机构协助、参与或请求联邦当局参与,只要该州或地方机构根据本节和任何其他适用法律行事。

Section § 831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州机构、委员会和理事会收集并报告加州居民的人口统计数据,并使用针对不同主要亚洲和太平洋岛民群体的特定类别。他们必须包括详细的类别,例如华裔、菲律宾裔、日裔、萨摩亚裔等。这些数据必须包含在2012年7月1日之后发布或公布的所有人口统计报告中,并且在个人信息保密的前提下向公众开放。

(a)CA 政府 Code § 8310.5(a) 直接或通过合同收集加州居民祖先或族裔来源人口统计数据的州机构、委员会或理事会,应使用单独的收集类别和统计数据,用于以下各项:
(1)CA 政府 Code § 8310.5(a)(1) 每个主要的亚洲族群,包括但不限于华裔、日裔、菲律宾裔、韩裔、越南裔、亚裔印度裔、老挝裔和柬埔寨裔。
(2)CA 政府 Code § 8310.5(a)(2) 每个主要的太平洋岛民族群,包括但不限于夏威夷裔、关岛裔和萨摩亚裔。
(b)CA 政府 Code § 8310.5(b) 根据(a)款所述的不同收集类别和统计数据所收集的数据,应由州机构、委员会或理事会纳入其于2012年7月1日或之后发布或公布的每份关于加州居民祖先或族裔来源的人口统计报告中。该数据应根据州和联邦法律向公众提供,个人身份识别信息除外,该信息应被视为机密。

Section § 8310.6

Explanation

自2024年1月1日起,加州州主计长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将开始收集关于受雇于州政府的黑人或非洲裔美国雇员更详细的人口统计数据。这包括将他们分为几类,例如美国被奴役者的后裔、非洲黑人和加勒比黑人,以及其他群体,包括那些选择不表明身份的人。到2025年1月1日,这些数据将纳入年度雇员报告中,个人详细信息将保密,但更广泛的信息将根据法律规定向公众分享。对不同群体(如非洲裔美国人、非洲黑人、加勒比黑人及其他群体)的定义,明确了与这些类别相关的祖籍或移民历史。

(a)CA 政府 Code § 8310.6(a) 自2024年1月1日起,州主计长办公室(在其完成必要功能后)以及人力资源部,在收集受雇于州政府的人员的祖籍或族裔来源的人口统计数据时,应包括以下针对黑人或非洲裔美国人群体的额外收集类别和统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政府 Code § 8310.6(a)(1) 在美国曾被奴役者的后裔的非洲裔美国人。
(2)CA 政府 Code § 8310.6(a)(2) 非在美国曾被奴役者的后裔的黑人,包括但不限于非洲黑人、加勒比黑人和其他黑人。
(3)CA 政府 Code § 8310.6(a)(3) 未知或选择不表明身份。
(b)CA 政府 Code § 8310.6(b) 根据(a)款所述的收集类别和统计数据所收集的数据,应纳入自2025年1月1日起发布或公布的《州公务员年度雇员普查报告》中。该数据应根据州和联邦法律向公众提供,但个人身份信息除外,该信息应被视为机密。
(c)CA 政府 Code § 8310.6(c) 就本节而言:
(1)CA 政府 Code § 8310.6(c)(1) “在美国曾被奴役者的后裔的非洲裔美国人”指自我认同为黑人、非洲裔美国人或美国自由民,且至少有一位祖先曾在美国被奴役的个人。
(2)CA 政府 Code § 8310.6(c)(2) “非洲黑人”指自我认同为黑人,且直接从非洲移民到美国,或此类人士的后裔,并且没有祖先曾在美国被奴役的个人。
(3)CA 政府 Code § 8310.6(c)(3) “美国自由民”指在美国获得奴役自由的人士或其后裔。
(4)CA 政府 Code § 8310.6(c)(4) “加勒比黑人”指自我认同为黑人,且在移民美国之前从非洲前往加勒比国家,或此类人士的后裔,并且没有祖先曾在美国被奴役的个人。
(5)CA 政府 Code § 8310.6(c)(5) “其他黑人”指自我认同为黑人,且在移民美国之前从非洲前往非加勒比国家,或此类人士的后裔,并且没有祖先曾在美国被奴役的个人。

Section § 8310.7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加州某些州机构收集关于人们祖籍或族裔来源的详细人口统计数据,重点关注特定的亚洲和太平洋岛民群体,如苗族、泰裔、斐济裔和汤加裔。这些数据必须在线公开,但个人信息将保密。公共卫生部必须遵守额外规定,以确保数据不会识别个人身份,并且必须在美国每次人口普查后更新其人口统计数据收集方式。他们还可以继续使用来自联邦项目或其他实体的数据。本质上,这项法律旨在提高州机构收集的人口统计数据的质量和详细程度,从而更好地理解和解决不同社区的健康和社会问题。

(a)CA 政府 Code § 8310.7(a) 本节仅适用于以下州机构:
(1)CA 政府 Code § 8310.7(a)(1) 劳资关系部。
(2)CA 政府 Code § 8310.7(a)(2) 民权部。
(3)CA 政府 Code § 8310.7(a)(3) 在为此目的专门拨款的情况下,州公共卫生部,自2022年7月1日或之后,在收集关于个人祖籍或族裔来源的人口统计数据,用于包含以下内容的报告时:主要疾病发病率、按人口统计分类的主要死因、加州总体主要死因的细分类别、怀孕率或住房数量。
(b)CA 政府 Code § 8310.7(b) 除第8310.5节规定的职责外,(a)款所述的州机构在直接或通过合同收集关于加州居民祖籍或族裔来源的人口统计数据时,应收集并汇总以下数据:
(1)CA 政府 Code § 8310.7(b)(1) 其他主要亚洲族群,包括但不限于孟加拉裔、苗族、印度尼西亚裔、马来西亚裔、巴基斯坦裔、斯里兰卡裔、台湾裔和泰裔。
(2)CA 政府 Code § 8310.7(b)(2) 其他主要夏威夷原住民及其他太平洋岛民族群,包括但不限于斐济裔和汤加裔。
(c)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7(c)
(1)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7(c)(1) (a)款中确定的州机构应将根据(b)款收集的任何数据公开,但(a)款第(3)项中确定的部门的第(2)项所述情况除外,以及个人身份识别信息除外(该信息应被视为机密),通过在2012年7月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将数据发布到该机构的互联网网站上。本款不应被解释为阻止任何其他州机构以本节规定的方式,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发布根据(b)款收集的数据。
(2)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7(c)(2)
(a)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7(c)(2)(a)款第(3)项中确定的州部门不得报告可能导致个人身份识别的人口统计数据。该部门可以为了防止个人身份识别,在州、县、市、普查区或邮政编码级别汇总数据类别,以促进比较和识别差异。
(d)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7(d)
(a)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7(d)(a)款中确定的州机构应在十年一次的美国人口普查向公众发布后的18个月内,更新其数据收集,以反映美国人口普查局报告的其他亚洲族群以及其他夏威夷原住民和太平洋岛民族群。
(e)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7(e)
(a)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7(e)(a)款第(3)项中确定的州部门不得报告会导致统计不可靠性的人口统计数据。
(f)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7(f)
(a)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7(f)(a)款第(3)项中确定的州部门可以继续以数据提交时的形式收集和报告人口统计数据,如果数据是在以下任一情况下收集的:
(1)CA 政府 Code § 8310.7(f)(1) 根据联邦项目或调查,其中人口统计数据收集类别的指导方针由联邦项目或调查定义。
(2)CA 政府 Code § 8310.7(f)(2) 由其他实体收集的人口统计数据,包括以下任一情况:
(A)CA 政府 Code § 8310.7(f)(2)(A) 未包含在(a)款中的州办公室、部门和机构。
(B)CA 政府 Code § 8310.7(f)(2)(B) 非完全由州部门资助的第三方实体管理的调查。

Section § 8310.8

Explanation

本节被称为《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人差异减少法案》,要求加州某些州实体收集关于人们性取向、性别认同和双性人身份的自愿人口统计数据。

该法律适用于涉及健康、教育、劳工和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广泛州部门。州机构在收集族裔或血统信息时必须收集这些数据,但在联邦指导的项目中或从某些第三方收集数据时则不强制要求。收集到的数据将不包含个人身份信息,以确保隐私,并将报告给立法机关并向公众公开,同时不泄露个人身份。该法律还规定了收集到的数据如何使用。

(a)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a)
(1)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a)(1) 本节仅适用于以下州实体:
(A)CA 政府 Code § 8310.8(a)(1)(A) 州医疗保健服务部。
(B)CA 政府 Code § 8310.8(a)(1)(B) 州公共卫生部。
(C)CA 政府 Code § 8310.8(a)(1)(C) 州社会服务部。
(D)CA 政府 Code § 8310.8(a)(1)(D) 加州老龄部。
(E)CA 政府 Code § 8310.8(a)(1)(E) 州教育部和公共教育总监,但本节不适用于加州学生学业成就纵向数据系统 (CALPADS)。
(F)CA 政府 Code § 8310.8(a)(1)(F) 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
(G)CA 政府 Code § 8310.8(a)(1)(G) 民权部。
(H)CA 政府 Code § 8310.8(a)(1)(H) 劳工和劳动力发展局。
(I)CA 政府 Code § 8310.8(a)(1)(I) 工业关系部。
(J)CA 政府 Code § 8310.8(a)(1)(J) 就业培训小组。
(K)CA 政府 Code § 8310.8(a)(1)(K) 就业发展部,但本节不适用于该部门内的失业保险计划。
(L)CA 政府 Code § 8310.8(a)(1)(L) 州立医院部。
(M)CA 政府 Code § 8310.8(a)(1)(M) 康复部。
(N)CA 政府 Code § 8310.8(a)(1)(N) 州发展服务部。
(O)CA 政府 Code § 8310.8(a)(1)(O) 社区服务和发展部。
(2)CA 政府 Code § 8310.8(a)(2) 本节应被称为“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人差异减少法案”,并可引用此名称。
(b)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b)
(1)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b)(1) 除第 (2) 款另有规定外,除第 8310.5 节规定的职责外,并在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a) 款中确定的州实体在直接或通过合同收集加州居民的血统或族裔来源的人口统计数据时,应收集与性取向、性别认同以及性特征变异/双性人身份 (SOGISC) 相关的自愿自我识别信息。
(2)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b)(2)
(a)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b)(2)(a) 款中确定的州实体可在以下任一情况下,但并非必须,根据本节收集人口统计数据:
(A)CA 政府 Code § 8310.8(b)(2)(a)(A) 根据联邦计划或调查,其中人口统计数据收集类别的指南由联邦计划或调查定义。
(B)CA 政府 Code § 8310.8(b)(2)(a)(B) 人口统计数据由其他实体收集,包括:
(i)CA 政府 Code § 8310.8(b)(2)(a)(B)(i) 未包含在 (a) 款中的州办公室、部门和机构。
(ii)CA 政府 Code § 8310.8(b)(2)(a)(B)(ii) 由第三方实体管理的调查,且州部门并非唯一资助方。
(iii)CA 政府 Code § 8310.8(b)(2)(a)(B)(iii) 向州部门提供汇总数据的第三方实体,包括但不限于私人雇主。
(3)CA 政府 Code § 8310.8(b)(3) 尽管有第 (2) 款的规定,州公共卫生部应根据本节从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地方卫生管辖区)的任何表格或电子数据系统中收集人口统计数据,除非联邦或州法律禁止。本节不要求以下任何一项:
(A)CA 政府 Code § 8310.8(b)(3)(A) 州公共卫生部根据本节向申请或参与加州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补充营养计划的 18 岁以下个人收集人口统计数据。
(B)CA 政府 Code § 8310.8(b)(3)(B) 医疗保健提供者或其他第三方收集、披露或报告非自愿提供的与 SOGISC 相关的自我识别信息。
(c)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c)
(1)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c)(1) (a) 款中确定的州实体应向立法机关报告根据本节收集的数据以及收集这些数据的方法,并根据州和联邦法律向公众提供这些数据,但个人识别信息应被视为机密且不得披露。
(2)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c)(2)
(a)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c)(2)(a) 款中确定的州实体不得报告可能识别个人身份或导致统计不可靠的人口统计数据。根据本节收集的数据的人口统计报告,为防止识别个人身份,可将类别汇总到州、县、市、普查区或邮政编码级别,以方便比较和识别差异。
(3)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c)(3)
(a)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c)(3)(a) 款中确定的州实体仅可将自愿提供的 SOGISC 相关信息用于人口统计分析、护理协调、服务质量改进、开展经批准的研究、履行报告要求以及指导政策或资金决策。根据本节收集的所有 SOGISC 相关信息应仅用于本节中指定的目的。
(d)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d)
(1)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d)(1) (a)款第(1)项的(A)至(D)分项(含)中确定的州实体,应在本节生效日期后尽快遵守本节的规定,但不迟于2018年7月1日,除非第(2)项另有规定。
(2)CA 政府 Code § 8310.8(d)(2) 为根据(b)款第(3)项收集的数据之目的,州公共卫生部应尽快遵守本节的规定,但不迟于2029年3月28日。
(e)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e)
(a)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e)(a)款第(1)项的(E)至(K)分项(含)中确定的州实体,应在本节生效日期后尽快遵守本节的规定,但不迟于2019年7月1日。
(f)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f)
(a)Copy CA 政府 Code § 8310.8(f)(a)款第(1)项的(L)至(O)分项(含)中确定的州实体,应在2025年1月1日后尽快遵守本节的规定,但不迟于2026年7月1日。

Section § 8310.9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收集族裔或种族人口统计信息的州机构、委员会和理事会,必须允许人们选择多种族裔或种族身份,以反映日益增长的多民族人口。表格应明确提供选择一个或多个族裔或种族类别的选项。

在报告这些数据时,这些实体必须提供详细的统计数据,说明那些单独认同、组合认同或认同多种族裔或种族类别的人群。当这些数据用于民权监测时,它们还必须遵循特定的联邦指导方针。这项改变必须尽快实施,但不得迟于2022年1月1日。

如果州机构从地方机构收集数据或需要遵守联邦要求,它们可以继续使用这些机构已采用或联邦政府要求的数据格式。

(a)CA 政府 Code § 8310.9(a) 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声明以下所有事项:
(1)CA 政府 Code § 8310.9(a)(1) 加利福尼亚州目前拥有美国境内认同多种族裔或种族身份的人口数量最多。这部分认同为多民族的加州居民人口正在迅速增长。
(2)CA 政府 Code § 8310.9(a)(2) 许多目前要求受访者仅选择单一族裔或种族身份的州政府表格,迫使多民族的加州居民否认其血统的重要部分。以这种方式收集的信息常常使州政府无法获得准确数据,从而无法满足其多元化社区的需求。
(3)CA 政府 Code § 8310.9(a)(3) 尊重、包容并理解其公民的全面多样性符合加利福尼亚州的最佳利益。
(4)CA 政府 Code § 8310.9(a)(4) 自1997年以来,联邦管理和预算办公室的《维护、收集和呈现联邦种族和族裔数据标准》要求联邦机构确保个人在要求提供此类信息的联邦政府表格上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族裔或种族类别。
(b)CA 政府 Code § 8310.9(b) 任何直接或通过合同收集加州居民族裔来源、族裔或种族人口统计数据的州机构、委员会或理事会,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政府 Code § 8310.9(b)(1) 提供允许受访者选择一个或多个族裔或种族类别的表格。多选问题附带的推荐说明形式为“勾选一个或多个”或“选择一个或多个”。
(2)CA 政府 Code § 8310.9(b)(2) 在将受访者的族裔来源、族裔或种族数据报告给任何其他州机构、委员会或理事会时,应确保在未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制表或报告:
(A)CA 政府 Code § 8310.9(b)(2)(A) 仅认同单一族裔或种族类别,而非与其他任何族裔或种族类别结合的受访者人数或百分比。
(B)CA 政府 Code § 8310.9(b)(2)(B) 认同每个族裔或种族类别(无论是单独认同还是与其他族裔或种族类别结合认同)的受访者人数或百分比。
(C)CA 政府 Code § 8310.9(b)(2)(C) 认同多个族裔或种族类别的受访者人数或百分比。
(D)CA 政府 Code § 8310.9(b)(2)(D) 对于民权监测和执法,在涉及与族裔或种族社区相关的州或联邦强制性行动,或评估差异影响或歧视模式的情况下,应遵守联邦管理和预算办公室第00-02号公告发布的多种族回应分配规则。在这些情况下,若未同时遵守分段 (A)、(B) 和 (D) 的要求,则分段 (C) 的要求不应被视为已满足。
(c)CA 政府 Code § 8310.9(c) 每个被要求遵守分部 (b) 的州机构、委员会或理事会,应在更新表格、软件、硬件或信息收集程序时,尽早合理可行地遵守,且无论如何不得迟于2022年1月1日。
(d)CA 政府 Code § 8310.9(d) 尽管本节有任何其他规定,任何从地方机构收集人口统计数据的州机构、委员会或理事会,可以继续以地方机构提交的形式收集并向任何其他州机构、委员会或理事会报告该数据。
(e)CA 政府 Code § 8310.9(e) 尽管本节有任何其他规定,任何仅为遵守联邦要求而收集族裔或种族数据的州机构、委员会或理事会,可以继续以联邦政府要求的形式收集并向任何其他州机构、委员会或理事会报告该数据。

Section § 8311

Explanation
如果法律要求使用挂号信向州政府或从州政府发送通知,您也可以使用挂号认证信或任何提供收据的实物递送方式。这些替代方式符合发送通知的法律要求。

Section § 83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州和地方政府工作人员不能阻止或试图阻止在他们组织或监督的会议中,老年人、盲人或残疾人讨论与他们相关的法律。

Section § 83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负责管理老年人、盲人或残疾人项目的州或地方官员和雇员,不得施压或强迫这些个人加入或避免加入与他们状况相关的组织。

Section § 83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公职人员或雇员将州或地方公共资源用于竞选活动、个人利益或其他未经授权的目的属于非法行为。允许进行少量附带性使用,例如打短暂的私人电话或转寄政治邮件。

公共资源包括政府拥有的财产、资金或设备,任何使用必须足够实质性,以至于为使用者带来利益或给政府造成损失,才算作滥用。

如果有人故意或疏忽违反此规定,他们可能面临每天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外加滥用资源价值的三倍罚款。这些罚款可由州或地方法律机构追究。

民事诉讼必须在违规行为发生后的四年内提起。允许提供关于与州相关的投票措施的中立、事实性信息。

(a)CA 政府 Code § 8314(a) 任何州或地方民选官员,包括任何州或地方任命人员、雇员或顾问,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公共资源进行竞选活动、个人目的或其他未经法律授权的目的,均属非法。
(b)CA 政府 Code § 8314(b) 就本节而言:
(1)CA 政府 Code § 8314(b)(1) “个人目的”指以个人享乐、私人收益或优势,或与州政府事务无关的外部活动为目的的活动。“个人目的”不包括附带且微不足道的公共资源使用,例如为个人目的使用设备或办公空间,包括偶尔的电话。
(2)CA 政府 Code § 8314(b)(2) “竞选活动”指构成第82015节所定义的捐款或第82025节所定义的支出的活动。“竞选活动”不包括附带且微不足道的公共资源使用,例如为竞选目的使用设备或办公空间,包括将未经请求的政治邮件、电话和访客转介给私人政治实体。
(3)CA 政府 Code § 8314(b)(3) “公共资源”指州或任何地方机构拥有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物、设施、资金、设备、用品、电话、电脑、车辆、差旅以及由州政府支付报酬的时间。
(4)CA 政府 Code § 8314(b)(4) “使用”指公共资源的使用足够实质性,以致使用者获得收益或优势,或州或任何地方机构遭受可估算货币价值的损失。
(c)Copy CA 政府 Code § 8314(c)
(1)Copy CA 政府 Code § 8314(c)(1) 任何故意或过失违反本节规定的人,应承担民事罚款责任,每次违规行为发生之日不超过一千美元($1,000),外加非法使用公共资源价值的三倍。该罚款应由总检察长或任何地方检察官或人口超过75万的市的任何市检察官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提起的民事诉讼中评估和追回。如果两人或两人以上对任何违规行为负责,他们应承担连带责任。
(2)CA 政府 Code § 8314(c)(2) 如果诉讼由总检察长提起,追回的款项应缴入普通基金。如果诉讼由地方检察官提起,追回的款项应缴入判决所在县的财务官。如果诉讼由市检察官提起,追回的款项应缴入该市的财务官。
(3)CA 政府 Code § 8314(c)(3) 任何指控违反本节规定的民事诉讼不得在 alleged 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四年后提起。
(d)CA 政府 Code § 8314(d) 本节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禁止使用公共资源向公众提供关于任何债券发行或其他投票措施对州活动、运作或政策可能影响的信息,前提是 (1) 信息活动已获得本州宪法或法律的其他授权,且 (2) 所提供的信息构成对相关事实的公正和不偏不倚的陈述,以帮助选民就债券发行或投票措施做出明智判断。
(e)CA 政府 Code § 8314(e) 根据本节规定,州或地方民选官员,包括任何州或地方任命人员、雇员或顾问,附带且微不足道的公共资源使用不应根据《刑法典》第424节受到起诉。

Section § 831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民选的州或地方官员、雇员和顾问使用州政府电脑访问或下载淫秽材料是违法的。但是,对于合法的目的,例如执法、纪律调查以及某些学术或立法需求,存在例外情况。“淫秽材料”一词由《刑法典》的另一条款定义。这项规定适用于州机构、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除外,除非另有决定)或立法机关拥有或租赁的电脑。

(a)CA 政府 Code § 8314.5(a) 为贯彻第 8314 条,除非 (b) 款另有规定,任何民选州或地方官员,包括任何州或地方任命人员、雇员或顾问,明知而使用州有或州租赁的计算机访问、查看、下载或以其他方式获取淫秽物品,均属非法行为。
(b)CA 政府 Code § 8314.5(b) 本条不适用于为符合合法执法目的、允许州机构进行行政纪律调查、或为合法的医疗、科学、学术或立法目的,或为其他合法的州目的而访问、查看、下载或以其他方式获取淫秽物品。
(c)CA 政府 Code § 8314.5(c) 本条所称“淫秽物品”具有《刑法典》第 311 条规定的含义。
(d)CA 政府 Code § 8314.5(d) “州有或州租赁的计算机”指由以下之一拥有或租赁的计算机:
(1)CA 政府 Code § 8314.5(d)(1) 依照第 11000 条定义的州机构,包括加州州立大学。
(2)CA 政府 Code § 8314.5(d)(2) 加利福尼亚大学。
(3)CA 政府 Code § 8314.5(d)(3) 立法机关。
(e)CA 政府 Code § 8314.5(e) 本条不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大学,除非且直至加利福尼亚大学校董会通过决议使其适用。

Section § 8315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规将种族歧视定义为任何基于种族而损害平等权利的行为,这与美国已同意的一项国际条约保持一致。它还解释说,旨在帮助弱势种族群体的行动,如果其目的是促进平等权利且不支持隔离,则不应被视为种族歧视。该法律还明确规定,个人不能基于此类特别措施提起诉讼,并且政府在实施这些措施之前无需证明存在歧视。这些定义和规定与通过修订法律、政策和支持包容性做法来消除种族歧视的国际承诺相符。

(a)CA 政府 Code § 8315(a) “种族歧视”或“基于种族的歧视”就《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一条第31款而言,应具有与联合国大会于1965年12月21日通过、美国于1966年9月28日签署并于1994年6月24日由美国参议院批准为第95-18号条约的《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一部分第一条第1款和第4款所定义和使用的“种族歧视”一词相同的含义。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相关条款的措辞载于 (b) 款。
(b)CA 政府 Code § 8315(b)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一部分第一条第1款和第4款分别规定如下:
“1. 在本公约中,“种族歧视”一词应指任何基于种族、肤色、世系或民族或人种的区分、排斥、限制或优惠,其目的或效果是废止或损害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或公共生活任何其他方面,在平等基础上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承认、享有或行使。”
“4. 为确保某些需要此类保护的种族或族裔群体或个人获得充分发展而采取的特别措施,以确保这些群体或个人平等享有或行使人权和基本自由,不应被视为种族歧视,但前提是,此类措施不会因此导致不同种族群体享有单独的权利,并且在实现其目的后不应继续实施。”
(c)CA 政府 Code § 8315(c) 为使本州能够协助美国政府履行其国际义务,根据《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一部分第二条第1款(如 (d) 款所述)奉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的政策,以下规定应被用于解释和实施《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一条第31款:
(1)CA 政府 Code § 8315(c)(1) 《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一条第31款,除其禁止给予优惠待遇的规定外,不应被解释为授予个人提起私人诉讼的权利,以质疑为确保根据《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一部分第二条第1款需要保护的种族群体获得充分发展而采取的任何特别措施。特别措施不应被解释为优惠待遇。
(2)CA 政府 Code § 8315(c)(2) 《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一条第31款不应被解释为要求政府在采取特别措施以确保根据《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一部分第二条第1款需要保护的少数民族群体获得充分发展之前,必须证明存在种族歧视。
(d)CA 政府 Code § 8315(d)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一部分第二条第1款规定如下:
“1. 缔约国(已通过《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成员国)谴责种族歧视,承诺以一切适当方法,毫不迟延地奉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和促进各民族间谅解的政策,并为此目的:
“(a) 各缔约国承诺不从事任何针对个人、群体或机构的种族歧视行为或做法,并确保所有国家和地方的公共当局和公共机构均应遵守此项义务。
“(b) 各缔约国承诺不赞助、辩护或支持任何个人或组织的种族歧视。
“(c) 各缔约国应采取有效措施审查政府、国家和地方政策,并修改、废止或宣布任何具有制造或延续种族歧视效果的法律和法规无效,无论其存在于何处。
“(d) 各缔约国应以一切适当方法,包括根据情况需要制定立法,禁止并终止任何个人、群体或组织的种族歧视。”
“(e) 各缔约国承诺酌情鼓励融合性多民族组织和运动以及消除种族间障碍的其他方式,并阻止任何旨在加剧种族分裂的行为。”

Section § 83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由加州州机构负责的、面积超过10,000平方英尺的新建建筑项目或重大翻新项目,必须获得LEED金级认证,以实现可持续和环保设计。除非与运营需求冲突、不具成本效益或与《加州建筑规范》冲突,在这种情况下,LEED银级认证也可接受。此规定适用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启动的项目。LEED代表“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由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管理。重大翻新涉及对关键建筑系统的重大更新。此要求不包括地区农业协会。

(a)Copy CA 政府 Code § 8316(a)
(1)Copy CA 政府 Code § 8316(a)(1) 除第 (2) 款另有规定外,所有由州机构承建的、面积超过10,000总平方英尺的新建建筑和重大翻新项目,应当获得LEED金级或更高级别认证,使用州机构启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时现行有效的LEED版本。认证其他同等或更高级别的评级体系或标准(如有)仅在获得总务局局长批准后方可接受。
(2)CA 政府 Code § 8316(a)(2) 如果相关州机构认定,实现LEED金级认证与关键运营或安全要求冲突、经证明不具成本效益,或与《加州建筑规范》的要求冲突,则该州机构应转而获得LEED银级认证,使用州机构启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时现行有效的LEED版本。
(b)CA 政府 Code § 8316(b) 本节适用于州机构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启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
(c)CA 政府 Code § 8316(c) 就本节而言:
(1)CA 政府 Code § 8316(c)(1) “LEED”指在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主持下的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建筑认证计划。
(2)CA 政府 Code § 8316(c)(2) “重大翻新”指对建筑结构进行翻新,其中大部分主要建筑系统被更换或升级。
(3)CA 政府 Code § 8316(c)(3) “州机构”不包括《食品和农业法典》第三编(第3801条起)第三部分所述的地区农业协会。

Section § 83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利福尼亚州的每个州机构,包括办公室、部门、司、局、理事会和委员会(但不包括立法机关或《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六条规定的实体),必须保留一份他们管理或收取的所有费用、执照费、罚款和罚金的清单。但是,这项要求不适用于州机构向其他政府机构收取的费用。

Section § 831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加州某些州机构与美洲原住民部落之间沟通的规则。它明确指出,“州机构”包括州政府部门、加州州立大学、加州大学以及加州司法委员会。加州大学校董会被要求任命联络员,而其他州机构也必须选择与美洲原住民部落进行接触的联络员。这些联络员将与美洲原住民遗产委员会列出的部落进行协商,并就与部落关系相关的主题对其所在机构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