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条目的目的而言,“州机构”系指每一个州办公室、官员、部门、司、局、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包括加州州立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最高法院、上诉法院、高等法院以及法院行政办公室。
加州州审计长举报人信息
Section § 8548
这项法律定义了加利福尼亚州的“州机构”是什么。它包括每一个州办公室,以及大学、法院和行政办公室。这个广泛的定义涵盖了各种与州相关的实体。
州机构定义 加州州立大学 加州大学
Section § 8548.1
截至2002年4月1日,州审计长被要求为州雇员编写一份文件,解释《加州举报人保护法》。该文件应涵盖几个关键点:如何联系州审计长;对可举报的不当政府活动的一般理解和示例;以及审计长无权调查的活动示例。它还需要解释举报人可获得的保护,确保举报人的保密性,并概述审计长在调查期间发现违法行为时的权限。
不迟于2002年4月1日,州审计长应为州雇员编写一份关于第3条(commencing with Section 8547)所载《加州举报人保护法》的书面解释。该解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CA 政府 Code § 8548.1(a) 如何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州审计长的说明。
(b)CA 政府 Code § 8548.1(b) 不当政府活动的一般概述,以及可向州审计长举报的三种最常见不当政府活动类型的示例。
(c)CA 政府 Code § 8548.1(c) 州审计长无权调查的两种最常被举报的政府活动示例。
(d)CA 政府 Code § 8548.1(d) 向州审计长举报不当政府活动的州雇员可获得的举报人保护的解释。
(e)CA 政府 Code § 8548.1(e) 州审计长保护向其举报不当政府活动人员匿名性的要求。
(f)CA 政府 Code § 8548.1(f) 州审计长在调查不当政府活动期间发现违法行为时的权限。
加州举报人保护法 州审计长 不当政府活动
Section § 8548.2
州审计长必须以电子形式向各州机构发送一份通知。该通知包含一份先前准备的解释中的信息。不迟于2002年7月1日,各机构必须在员工能看到重要信息的地方张贴此通知。机构不能更改通知的文本,但可以自己的风格呈现,只要其含义保持不变。如果州机构推广举报投诉计划,它还必须告知人们如何根据《举报人保护法》向州审计长提交投诉。
州审计长 电子通知 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