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548.7

Explanation

法律的这一部分被称为《2006年综合审计问责法案》。

本条应被称为《2006年综合审计问责法案》,并可援引此名称。

Section § 8548.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州审计长维护一个网站,用于更新州机构是否正在遵循审计和调查中的建议。该网站将清楚列出所涉及的机构、建议的详细信息以及其实施情况的更新。这些更新应包括对未完成行动的解释和预计完成日期。州机构需要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提供其进展更新,直到建议完全实施。这适用于包括大学和法院在内的各种州实体。

(a)CA 政府 Code § 8548.9(a) 州审计长应在州审计长确定的期限内(但自审计或调查公布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维护一个可公开访问的互联网网站,以显示州审计长在审计和调查中提出的建议的执行情况。
(b)CA 政府 Code § 8548.9(b) 该互联网网站应明确标明被审计或调查的州机构、包含该建议的审计或调查、建议的文本、发布日期,以及该机构向州审计长提供的关于建议执行情况的最新解释,包括预计的完全实施日期。州审计长可在该互联网网站上包含额外信息。
(c)CA 政府 Code § 8548.9(c) 州机构应向州审计长提交更新,州审计长应将该更新发布到可公开访问的互联网网站上,更新的间隔和方式由州审计长确定,且在根据 (a) 款确定的期限内至少每年一次,内容涉及州审计长认定尚未完全实施的建议。该更新应解释审计或调查建议为何尚未完全实施,并包括预计的完全实施日期。
(d)CA 政府 Code § 8548.9(d) 就本节而言,“州机构”指第11000节所定义的州机构、加州州立大学、最高法院、上诉法院、高等法院以及法院行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