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255

Explanation

本节强调了加利福尼亚州亚裔和太平洋岛民裔美国人 (APIA) 社区的增长和多样性。它指出,根据上次人口普查,他们是增长最快的人口群体,占该州人口的12%以上,加州拥有美国本土最大的太平洋岛民人口。

本节还提到,华裔、菲律宾裔、韩裔和日裔等传统大型群体构成了这一人口的很大一部分,但新兴群体也正在产生重大影响。其中一些人因外交政策问题以难民身份抵达,许多人很可能会留在这里。

鉴于APIA社区有其独特的需求和关切,因此提议设立一个州咨询委员会,以支持他们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持续繁荣发展。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政府 Code § 8255(a) 亚裔和太平洋岛民裔美国人 (APIA) 社区是加利福尼亚州增长最快的社区。根据上次人口普查,该州的APIA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12%以上。加利福尼亚州也拥有美国本土最大的太平洋岛民人口。
(b)CA 政府 Code § 8255(b) 在1990年人口普查中,四个最大的APIA群体——华裔、菲律宾裔、韩裔和日裔——占该州APIA人口的70%。在2000年人口普查中,这四个群体现在占新州APIA人口的66%。新出现的APIA社区现在占该州APIA人口的另一半。他们为加利福尼亚州不断变化的面貌带来了许多挑战和优势。这些群体中有许多不是移民,而是难民。许多人来到这里是因为失败的外交政策策略。所有人都已在此,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返回其原籍国。
(c)CA 政府 Code § 8255(c) APIA社区构成了并将继续构成加利福尼亚州的重要人口,并且拥有独特的利益和关切,必须持续加以解决,以使APIA社区能够在加利福尼亚州繁荣发展。因此,设立一个州咨询委员会是适当且有益的。

Section § 8255.5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本章中使用的术语。它将“委员会”定义为亚裔和太平洋岛民裔美国人事务委员会。它还将“APIA”定义为亚裔和太平洋岛民裔美国人。

本章适用以下定义:
(a)CA 政府 Code § 8255.5(a) “委员会”指亚裔和太平洋岛民裔美国人事务委员会。
(b)CA 政府 Code § 8255.5(b) “APIA”指亚裔和太平洋岛民裔美国人。

Section § 82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加利福尼亚州政府中设立了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美国人事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13名成员组成,这些成员在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美国人社区中具有专业知识或属于该社区。成员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众议院议长和州长任命,并通过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立法核心小组选出被提名人,有具体的任命程序。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四年,但一些初次任命的任期长度有所不同。委员会可以填补任何空缺,且不影响其权力。委员会每年选举一名主席,并可以聘请一名不受公务员制度限制的执行主任。

(a)CA 政府 Code § 8256(a) 在州政府中设立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美国人事务委员会,该委员会应由依照(b)款规定任命的13名成员组成,并应依照本章规定开展工作。
(b)Copy CA 政府 Code § 8256(b)
(1)Copy CA 政府 Code § 8256(b)(1) 委员会成员应为具有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美国人(APIA)社区知识或专业技能的个人,无论是通过经验还是培训,并且在地理和人口统计学上代表该州该社区。
(2)CA 政府 Code § 8256(b)(2) 委员会成员应按以下方式任命:
(A)CA 政府 Code § 8256(b)(2)(A) 四名成员,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
(B)CA 政府 Code § 8256(b)(2)(B) 四名成员,由众议院议长任命。
(C)CA 政府 Code § 8256(b)(2)(C) 五名成员,由州长任命。州长任命的成员无需经参议院确认。
(3)CA 政府 Code § 8256(b)(3) 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和众议院议长应各自从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立法核心小组为各自职位选出的三名被提名人中任命一名成员。
(4)CA 政府 Code § 8256(b)(4) 任命应在2003日历年期间进行。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应于2004年1月1日开始。
(5)Copy CA 政府 Code § 8256(b)(5)
(A)Copy CA 政府 Code § 8256(b)(5)(A) 受(B)项约束,委员会成员任期四年。
(B)CA 政府 Code § 8256(b)(5)(A)(B) 在州长的初次任命成员中,四名成员任期四年,一名成员任期两年。在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和众议院议长的初次任命成员中,各任命权人任命的两名成员任期四年,各任命权人任命的两名成员任期两年。
(6)CA 政府 Code § 8256(b)(6) 委员会成员的任何空缺不影响委员会的权力,并应以与初次任命相同的方式填补。
(c)CA 政府 Code § 8256(c) 委员会主席应由委员会多数已任命成员在委员会首次正式会议上选举产生,任期一年或直至选出继任者,以较晚者为准。
(d)CA 政府 Code § 8256(d) 委员会可任命一名执行主任,该主任免于公务员制度限制。

Section § 825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委员会如何运作。大多数任命的成员必须出席才能做出决定,但他们可以决定允许较少成员参加非正式会议。成立第一年后,委员会必须每年开会四次,并在加州各地选择不同的地点。成员不领取报酬,但可以报销差旅费。

(a)CA 政府 Code § 8256.5(a) 委员会任命成员的多数应构成开展业务的法定人数,但委员会可为举行其安排的会议设定较少的法定人数。委员会可通过多数票制定其业务开展的任何其他规则,如果这些规则与本章或其他法律规定不冲突。
(b)CA 政府 Code § 8256.5(b) 在其成立第一年之后,委员会应设立以下两项:
(1)CA 政府 Code § 8256.5(b)(1) 每年举行四次会议的日程表。
(2)CA 政府 Code § 8256.5(b)(2) 在加利福尼亚州全境指定会议地点。
(c)CA 政府 Code § 8256.5(c) 委员会成员应无偿任职,但可报销实际和必要的差旅费。

Section § 82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一个委员会的职责,旨在支持加州的亚太裔美国人(APIA)社区。委员会就亚太裔美国人社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相关问题向政府领导人提供建议,并努力有效解决他们的需求和关切。这包括与亚太裔美国人社区保持沟通和外展,分享资源信息,并研究州政府服务在可及性以及文化和语言敏感性方面的表现。委员会还帮助政策制定者了解亚太裔美国人社区面临的独特挑战,并协助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和计划。此外,委员会还致力于就针对亚太裔美国人社区的仇恨犯罪及其他相关问题对公众进行教育。

Section § 8258

Explanation
每年12月1日前,委员会必须向州长和立法机构提交一份报告。这份报告应说明委员会在过去一年里做了什么,提出其下一年的行动计划,并提供建议以改善为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美国人社区提供的州政府服务。

Section § 8259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第8257条所述的委员会仅发挥咨询作用,并且无权强制执行其调查结果或评估。为了使州政府的行为或与委员会开会的各方的行为符合其建议,必须通过额外的立法来明确授权此类实施。

关于其在第8257条下的职责,委员会应仅为咨询委员会,并且州政府或进行会议和协商的各方无权也无义务实施委员会的调查结果,除非有进一步的立法明确授权实施委员会的评估、决定和调查结果。

Section § 8259.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某个委员会拥有申请和接收财政支持的权力,形式包括拨款、赠与和捐赠,来源包括公共和私人渠道。这些行为必须遵守《政府法典》其他条款中规定的某些规则。

此外,委员会还可以接受立法机关专门为本章所述目的而拨付的资金。

(a)CA 政府 Code § 8259.5(a) 委员会可以申请并接受拨款,并接受来自公共或私人来源的赠与、捐赠和其他财政支持,用于本章目的,但须符合《政府法典》第11005条和第11005.1条的规定。
(b)CA 政府 Code § 8259.5(b) 委员会还可以接受立法机关明确为本章目的而拨付的任何其他资金。

Section § 82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由州社会服务部管理的拨款计划,旨在支持仇恨事件和仇恨犯罪的受害者并预防此类事件,重点关注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社区。拨款优先考虑那些在获取服务方面面临障碍的人群,并提供给擅长提供文化和语言特定服务的合格非营利组织。这些服务包括医疗保健、心理健康、法律援助以及教育和冲突解决等社区参与策略。

该部门可将不超过5%的资金用于行政费用,并被允许与外部评估机构签订合同。该计划支持无证人员,并且在没有常规州合同规定的情况下运作。2022年至2025年的年度报告将详细说明受助方及其服务。该计划定于2026年6月结束。

(a)CA 政府 Code § 8260(a) 加州社会服务部经与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美国人事务委员会协商,应管理一项拨款计划,该计划旨在向仇恨事件和仇恨犯罪的受害者、幸存者及其家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并促进仇恨事件或仇恨犯罪预防措施。该拨款计划应优先考虑仇恨事件或仇恨犯罪发生率高或不断上升,且历史上在获取适当护理和服务方面面临障碍的受害者、幸存者和弱势群体。 在制定拨款计划标准时,该部门应与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美国人事务委员会协商,并可根据需要与其他州部门协商。
(b)CA 政府 Code § 8260(b) 该部门经与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美国人事务委员会协商,应制定一个授予拨款的流程,以向符合条件的受助方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服务:
(1)CA 政府 Code § 8260(b)(1) 向仇恨事件或仇恨犯罪的受害者、幸存者及其家人提供基于社区的支持和服务,其中可包括医疗保健服务、心理健康服务和法律服务。
(2)CA 政府 Code § 8260(b)(2) 仇恨事件和仇恨犯罪预防措施,其中可包括社区参与和教育、社区冲突解决、使用目标语言的外展服务、在公共场合护送社区成员的服务、社区疗愈、合作、跨种族建设和社区多元化培训。
(c)Copy CA 政府 Code § 8260(c)
(1)Copy CA 政府 Code § 8260(c)(1) 符合条件的受助方应包括符合《国内税收法》第501条(c)款第(3)项或第(5)项规定的要求的非营利实体。一个实体可以与另一个实体合作以满足本款的要求。
(2)CA 政府 Code § 8260(c)(2) 符合条件的受助方应具有以语言和文化上适当的方式向仇恨事件和仇恨犯罪的受害者和幸存者提供支持和服务以及仇恨事件和仇恨犯罪预防措施的经验,或资助提供此类服务的组织。根据本条获得拨款的合格受助方应遵守由该部门确定的跟踪和报告程序。
(d)CA 政府 Code § 8260(d) 该部门可将不超过百分之五的拨款用于部门行政费用。任何超过百分之五的资金可根据本条授权,但不得早于在书面通知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主席其必要性后30天,或不早于该通知后,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主席或其指定人员在每种情况下可能确定的任何更短时间。
(e)CA 政府 Code § 8260(e) 该部门可与一个独立的评估和研究机构签订合同,以评估该计划的影响。
(f)CA 政府 Code § 8260(f)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本条签订的合同应豁免于第5部第2章第5节(自第19130条起)第4条的个人服务合同要求,以及《公共合同法》和《州合同手册》,且无需经总务部批准。
(g)CA 政府 Code § 8260(g) 尽管有《行政程序法》(第3部第1章第3.5节(自第11340条起))的规章制定规定,加州社会服务部可在不制定法规的情况下实施和管理本规定。
(h)CA 政府 Code § 8260(h) 立法机关认定并宣布,本条是一项为无证人员提供援助和服务的州法律,符合《美国法典》第8篇第1621条(d)款的含义。
(i)CA 政府 Code § 8260(i) 自2022年10月1日起,此后每年直至2025年10月1日,该部门经与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美国人事务委员会协商,应向两院预算委员会提交上一财政年度的报告。报告应包括拨款接受者名单及分配给每个受助方的金额、每个受助方提供的支持和服务以及仇恨事件和仇恨犯罪预防措施,以及每个受助方的地理位置。
(j)CA 政府 Code § 8260(j) 本条仅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