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供款计划定义
Section § 22970.10
本节定义了退休或储蓄计划中参与者“账户”的含义。它包括归属于参与者的以下来源的全部金额:他们自己的税后供款、补充供款计划的任何收益,以及根据法律规定从其他计划转入或滚存的金额。
“账户”指为参与者设立的账户,该账户反映计入参与者名下的以下款项的总价值:
(a)CA 政府 Code § 22970.10(a) 雇员向计划缴纳的税后供款。
(b)CA 政府 Code § 22970.10(b) 可分配给参与者的补充供款计划的净收益。
(c)CA 政府 Code § 22970.10(c) 根据适用法律,因从其他计划或安排转入或滚存而计入参与者账户的任何款项。
参与者账户 税后供款 净收益
Section § 22970.11
“受益人”是指账户持有人指定,在其死亡时从其账户中接收资金的人。这可以是账户持有人指定的人,也可以是法律规定的人。
“受益人”指根据本部分由参与者指定,或根据法规另行有权在参与者死亡时从参与者账户中接收分配的任何人。
受益人指定 参与者账户 账户分配
Section § 22970.13
当法律提及员工的“薪酬”时,它指的是在W-2表格上报告的用于税务目的的总收入。这包括雇主从员工薪资中扣除的用于参与延税退休计划、保险计划、免税年金、延期补偿计划以及根据特定美国国税局法规设立的其他合格计划的金额。
员工薪酬 W-2收入 延税退休计划
Section § 22970.14
“残疾”一词指一种永久性或持续很长时间且结局不确定的身体或精神状况。这一认定由一个特定的委员会做出。
“残疾”指经董事会确定的永久性或长期且不确定持续时间的残疾。
永久性残疾 长期持续 不确定持续时间
Section § 22970.15
“提前退休年龄”指的是一个人达到50岁,或者根据从Section 20000开始的具体规定符合提前退休资格的时候。
“提前退休年龄”指参与者达到50岁,或根据第3部分(自Section 20000起)符合提前退休资格的年龄。
提前退休年龄 50岁 参与者
Section § 22970.16
本节定义了在加州,哪些人被视为符合特定退休和福利目的的“合格雇员”。这包括州政府雇员、大学教职员工、学校雇员,或为签约机构工作的人员。立法者、法官,以及受雇于与委员会合作实施特定缴费计划的组织的人员也包括在内。委员会拥有权力决定学校雇主或签约机构的雇员何时符合合格雇员的条件。
(a)CA 政府 Code § 22970.16(a) “符合条件的雇员”指:
(1)CA 政府 Code § 22970.16(a)(1) 受雇于州、大学、学校雇主或签约机构的人员,且是根据第3部分第4章(自第20370条起)的规定所定义的该系统成员。
(2)CA 政府 Code § 22970.16(a)(2) 根据第9351.3条定义的一名立法者,且是立法者退休系统的成员。
(3)CA 政府 Code § 22970.16(a)(3) 根据第75002条和第75502条定义的一名法官,且是法官退休系统或法官退休系统II的成员。
(4)CA 政府 Code § 22970.16(a)(4) 受雇于与委员会签订补充缴费计划合同的雇主的人员。
(b)CA 政府 Code § 22970.16(b) 委员会应确定受雇于学校雇主或签约机构的系统成员何时应成为符合条件的雇员。
合格雇员定义 州政府雇员 大学教职员工
Section § 22970.22
这项法律规定,“计划年度”是指一个从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的特定12个月的期间。
“计划年度”指从任何一年的1月1日开始,并于同年12月31日结束的为期12个月的期间。
计划年度定义 12个月期间 1月1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