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102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在特定情况下何为“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包括多种类型的雇佣,例如在成为系统成员之前为州政府、学校或签约机构服务的时间。它还涵盖了在州紧急救济管理局的工作、1963年以前在加州大学的学术工作以及其他特定情况。如果满足特定条件,州或联邦机构的雇佣也包括在内。某些情况会被排除,例如在特定救济项目下的工作。最后,它详细说明了与军事服务相关的联邦机构雇佣在何种条件下仍可算作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就本条而言,指以下各项:
(a)CA 政府 Code § 21020(a) 雇员在成为会员之前,为州、学校雇主或签约机构服务的时间段,当该服务是在雇员被排除在外的职位上提供时,但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CA 政府 Code § 21020(a)(1) 该职位此后已成为本系统强制性会员资格的范围。
(2)CA 政府 Code § 21020(a)(2) 雇员被排除在外,因为雇员是兼职服务。
(3)CA 政府 Code § 21020(a)(3) 雇员被排除在外,因为雇员未能行使根据本部分选择成为会员的权利。
(b)CA 政府 Code § 21020(b) 在州紧急救济管理局或州救济管理局的雇佣,无论该雇佣所支付报酬的来源如何。
(c)CA 政府 Code § 21020(c) 在1963年10月1日之前,作为加州大学学术雇员的雇佣。
(d)CA 政府 Code § 21020(d) 州政府的雇佣,在此期间,该人没有资格成为本系统的会员,如果其不符合资格仅仅是因为其报酬并非来自州政府控制的资金。但是,在诸如(但不限于)工程进度管理局、民用工程管理局、联邦紧急救济管理局、国家青年管理局和民用保护团等项目下作为工作救济接受者所花费的时间,不构成公共服务。
(e)CA 政府 Code § 21020(e) 在以前由非签约机构的公共机构执行并由签约机构承担的职能中的雇佣,在此情况下,执行这些职能的雇员被或曾被调动到签约机构或受雇于签约机构,且职业或职位未发生变化。
(f)CA 政府 Code § 21020(f) 作为美国政府机构的雇员或官员的民事服务,该机构执行的职能与本州在1942年1月1日之前执行的职能相同或基本相似,并且这些职能已从本州转移到该机构,包括个人因该联邦雇佣而休军事假期间在美国武装部队任何部门服役的军事服务,如果存在以下所有条件:
(1)CA 政府 Code § 21020(f)(1) 在提供该联邦服务之前,他或她受雇于本州。
(2)CA 政府 Code § 21020(f)(2) 他或她被州政府解雇,或者如果他或她没有因军事服务而缺勤,则会被解雇,因为州的职能转移到了美国政府的一个机构。
(3)CA 政府 Code § 21020(f)(3) 在他或她被州政府解雇之后,他或她受雇于美国政府的一个机构,该机构执行的职能与他或她被解雇的州机构的职能相同或基本相似。
(4)CA 政府 Code § 21020(f)(4) 在他或她从联邦服务中分离之后,他或她受雇于一个州机构。
(5)CA 政府 Code § 21020(f)(5) 代替 (1)、(2) 和 (3) 款,美国政府向本州或本州的一个机构支付资金,金额相当于如果该会员在其公共服务期间一直在州政府服务,本州本应支付的缴款,此规定适用于在进入该联邦雇佣之前未受雇于本州的会员,或者其在进入该联邦雇佣之前的州政府服务因职能转移以外的原因而终止的会员。
(g)CA 政府 Code § 21020(g) 在一个地区成为一个城市的附属地区之前,在该地区内的雇佣,该人是在重组后受雇于该城市,为该地区提供服务,并且在该雇佣中成为会员。

Section § 2102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公共服务”包括从特定日期开始的加州参议院、众议院、行政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特定研究员计划。在这些计划中工作的成员可以在退休前选择通过缴纳必要的供款来获得服务年限抵免。然而,这项规定不会自动适用于机构或其雇员,除非该机构通过正式的合同程序决定采纳本条。

(a)CA 政府 Code § 21020.5(a) “公共服务”还指1991年10月14日或之后,个人在加州参议院研究员计划、众议院研究员计划或行政研究员计划下受雇的时间,以及2003年1月1日或之后,个人在司法行政研究员计划下受雇的时间。
(b)CA 政府 Code § 21020.5(b) 成员可在退休前任何时候选择通过按照第21050条和第21052条的规定缴纳供款,获得该公共服务的服务年限抵免。
(c)CA 政府 Code § 21020.5(c) 本条不适用于任何签约机构,也不适用于任何签约机构的雇员,直到该机构通过合同或通过以批准合同规定的方式对其合同进行修订,选择受本条约束。

Section § 210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涉及社区学院学生团体组织的雇员,他们尚未成为永久分类职员。它将他们的“公共服务”定义为根据《教育法典》某些条款,在他们正式加入永久性劳动力之前的时期。

总监们必须确保社区学院学区支付雇主本应为养老金缴纳的款项,就像该雇员一直直接为学区工作一样。这与另一条款下的标准缴款相当。

管理委员会有权选择从学区资金中收回部分或全部这些养老金缴款成本。

“公共服务”对于非签约机构的社区学院学生团体组织雇员而言,指根据《教育法典》第76060条或第88020条,在成为该学区永久分类服务成员之前的雇佣期。
县学校总监或独立签约社区学院学区的学校总监应从社区学院学区的资金中开具请款单,金额应等于如果该服务是在社区学院学区受雇期间提供,根据第20617条本应请款的雇主总缴款额,并且在记入服务期的整个期间,转职日期的雇主费率和成员薪酬均已生效。
管理委员会可自行决定,建立一种方法以收回所请款项的部分或全部责任。

Section § 210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名全职地方雇员被裁员,并且他们在1981年1月1日之后被裁员,那么他们可以获得最长12个月的“公共服务”服务年限,前提是他们在12个月内返回全职工作。如果他们在裁员期间找到另一份工作,他们可以选择撤销该工作的服务年限,以购买裁员期的服务年限。要符合条件,他们必须在返岗后三年内购买此服务年限,并偿还任何已提取的缴款。这项规定仅在雇员所属机构决定采纳时才适用。

Section § 210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为加州州政府雇员(不包括大学工作人员)定义了“公共服务”,并规定了作为战俘或从与战斗相关的伤害中恢复的时间何时可以计入这项服务。它包括作为战俘的时间,以及从涉及美国的积极军事行动中受伤后的恢复时间。要符合资格,成员不得领取军事或残疾退休金,并且必须在拥有至少10年服务年限的情况下选择获得积分。最多可计入五年,这些规定适用于那些曾离开后又返回州政府工作的人员,前提是符合积极服役和恢复的概述条件。

(a)CA 政府 Code § 21023(a) 就州雇员(大学雇员除外)而言,“公共服务”还指以下情况:
(1)CA 政府 Code § 21023(a)(1) 成员作为涉及美国的战俘的时间,加上成员在获释后因直接归因于该囚禁的致残性创伤、损伤或疾病而住院的时间(如有),但不包括成员从武装部队光荣且永久性医疗退役后的住院时间。
(2)CA 政府 Code § 21023(a)(2) 成员因涉及美国的战争中在武装部队服役期间直接导致的致残性创伤、损伤或疾病发作之日起,至成员因该致残状况从武装部队光荣且永久性医疗退役之日止的时间,如果该成员的永久性残疾评级超过50%(该百分比已根据适用的联邦法律确定)。
(b)CA 政府 Code § 21023(b) 就本节而言,涉及美国的战争存在于以下任何情况中:
(1)CA 政府 Code § 21023(b)(1) 只要国会已宣战且和平尚未正式恢复。
(2)CA 政府 Code § 21023(b)(2) 只要美国正在对任何外国势力进行积极军事行动,无论是否已正式宣战。
(3)CA 政府 Code § 21023(b)(3) 只要美国正在协助联合国采取涉及使用武装部队的行动,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
(c)CA 政府 Code § 21023(c) 根据本节选择获得公共服务积分的成员,应支付根据第21033节要求缴纳的供款和利息。
(d)CA 政府 Code § 21023(d) 本节仅适用于在成员为州雇员(大学雇员除外)期间选择获得积分,并且在选择之日其作为州雇员(大学雇员除外)的服务年限至少为10年的成员。
(e)CA 政府 Code § 21023(e) 根据本节可获得的公共服务积分最长为五年。
(f)CA 政府 Code § 21023(f) 本节不适用于任何领取第20896节所述军事退休金或第20897节所述残疾退休金的成员。
(g)CA 政府 Code § 21023(g) 除(f)款规定外,本节适用于离开或已离开州政府工作,随后符合或已符合(a)款和(b)款规定条件,并在此后返回或已返回作为州雇员(大学雇员除外)服务的成员,且该成员无权根据第20991节或第20997节获得服务积分。

Section § 21023.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公共服务”包括作为和平队、美洲服务队VISTA或美洲服务队志愿者所服务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然而,这仅适用于签约机构通过合同协议正式决定参与的情况。如果是这样,希望获得此服务积分的雇员必须按照其他章节的规定缴纳特定供款。

此规定适用于这些志愿服务项目中的过去和未来的服务。

(a)CA 政府 Code § 21023.5(a) 就本条而言,“公共服务”亦指作为和平队、美洲服务队VISTA(美国服务志愿者)或美洲服务队的志愿者所服务的时间,不超过三年。
(b)CA 政府 Code § 21023.5(b) 本节不适用于任何签约机构,亦不适用于任何签约机构的雇员,直至该机构通过合同或以合同批准规定的方式对其合同进行修订,选择受本节约束。
(c)CA 政府 Code § 21023.5(c) 任何选择根据本节获得服务积分的成员,须按第21050节和第21052节的规定缴纳供款。本节适用于在和平队、美洲服务队VISTA(美国服务志愿者)或美洲服务队中的过去和未来的服务。

Section § 21024

Explanation
本条解释了地方政府雇员(学校雇员除外)如何因在美国武装部队或商船队服役而获得公共服务积分。这包括服役后的康复期,以及在地方政府雇主处开始工作前的六个月。要获得此服务积分,雇员必须缴纳特定供款,但对于在2001年至2003年间提出请求的雇员有例外。但是,根据其他条款已获得积分的军事服务,或累计超过四年的服务,不予计算。如果存在多个服务期选项,雇员可以选择哪些服务期获得积分。本条仅适用于雇员在地方政府工作期间,且在雇主选择适用本法后,选择获得积分的情况。雇主必须在雇用新雇员时告知他们这些权利。

Section § 2102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对于地方消防员来说,他们之前作为永久职业联邦或州消防员的任何服务时间都可以计入公共服务,前提是他们之前的工作涉及灭火或执法。这仅适用于他们的服务因联邦军事基地(如关闭或缩编)的变化而终止的情况。然而,这些规定并非自动适用于所有机构。机构必须正式决定采纳这些规定,才能对其雇员产生影响。

(a)CA 政府 Code § 21024.5(a) 就作为地方消防员的成员而言,“公共服务”也指在成为成员之前,作为永久职业文职联邦消防员或永久职业州消防员所服务的期限,其主要职责包括积极灭火或执法,且该服务因联邦军事设施的关闭、缩编或调整而直接终止。
(b)CA 政府 Code § 21024.5(b) 本节不适用于任何签约机构,也不适用于任何签约机构的雇员,直到该机构通过合同或通过以合同批准规定的方式对其合同进行修订,选择受本节约束。

Section § 210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对于地方成员而言,“公共服务”也包括为公共机构提供的工作,如果该机构或其职责被后来成为签约机构的另一个机构接管。然而,这项规定并非自动适用。签约机构或其雇员只有在该机构通过特定的合同程序决定采纳本节时,才受其影响。

就地方成员而言,“公共服务”也指在公共机构或该机构的职能被签约机构或此后成为签约机构的公共机构承担的情况下,向该公共机构提供的服务。
本节不适用于任何签约机构及其雇员,除非该机构通过合同或以合同批准规定的方式对其合同进行修订,选择受本节约束。

Section § 21025.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学校成员或退休学校成员的某些工作时期如何被视为“公共服务”。如果您在1977年6月30日至1982年6月30日期间曾在独立数据处理中心工作,这段时间可以计入公共服务,但前提是您在该工作之前和之后都是学校成员,并且您在该期间取回了您的供款。决定将这段时间计入的退休成员,其退休金将从他们做出选择后的那个月开始增加。您可以随时选择计入这项服务,但您需要根据其他条款补缴某些供款。

(a)CA 政府 Code § 21025.5(a) “Public service” with respect to a school member or a retired school member also means service rendered on or after June 30, 1977, and prior to June 30, 1982, to an independent data processing center formed pursuant to former Article 2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0550) of Chapter 6 of Part 7 of Title 1 of the Education Code, as it read on December 31, 1990, if all of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are met:
(1)CA 政府 Code § 21025.5(a)(1) The member was a school member prior to employment with the independent data processing center.
(2)CA 政府 Code § 21025.5(a)(2) The member returned to school employment following termination of his or her employment with the independent data processing center.
(3)CA 政府 Code § 21025.5(a)(3) The member received a refund of the contributions he or she made to the system during his or her employment with the independent data processing center.
(b)CA 政府 Code § 21025.5(b) A retirement allowance of a retired school member who elects to receive service credit for public service pursuant to this section shall be increased only with respect to the allowance payable on and after the first day of the month following the date the election is received.
(c)CA 政府 Code § 21025.5(c) A member may elect to receive credit for public service pursuant to this section at any time.
(d)CA 政府 Code § 21025.5(d) Any member electing to receive credit for service under this section shall make the contributions as specified in Sections 21050 and 21052.

Section § 210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将“公共服务”定义为包括为支持州或地方机构消防员的加州非营利组织所做的工作。

但是,这项定义仅在机构通过正式的合同程序选择采纳时,才适用于该机构及其雇员。

就地方成员而言,“公共服务”也指为任何职能是服务受雇于州和地方机构的消防员的加州非营利公司提供的服务。
本条不适用于任何签约机构,也不适用于任何签约机构的雇员,除非该机构通过合同或以合同批准规定的方式对其合同进行修订,选择受本条约束。

Section § 2102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某些已退休的地方政府雇员如何将其之前的现役军事或商船队服务计入其“公共服务”,以用于退休福利目的。要获得此积分,退休人员必须按照其他条款的规定缴纳特定供款。然而,在2001年至2003年的特定期间内,他们可以选择支付不同的款项。军事服务积分上限为四年,并且如果已由其他特定条款涵盖,则不予授予。退休人员可以选择哪些服务期计入此积分,并且这仅适用于在其雇主选择加入某项退休规定之前,他们已从地方成员职位退休的情况。因该服务积分而增加的任何退休福利,仅在选择生效后才开始。

(a)CA 政府 Code § 21027(a) 就根据本部分在其雇主选择受第21024条约束的生效日期之前退休的地方成员而言,“公共服务”亦指在美国武装部队或美国商船队的现役服务,包括美国政府提供的任何康复期间(纯粹用于教育目的的康复期除外),以及在该人根据本条首次受雇于雇主并成为成员之前的六个月期间。
(b)CA 政府 Code § 21027(b) 任何选择获得该公共服务积分的退休人员,应按第21050条和第21052条的规定缴纳供款。然而,任何在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要求计算服务积分成本的符合条件的成员,可以不缴纳这些供款,而是支付根据本条在2000年12月31日时的规定计算的款项,该款项应按第21050条所述的方式支付。
(c)CA 政府 Code § 21027(c) 该公共服务不包括在本条或第4条(自第20990条起)项下已获得积分的任何期间的军事服务,或本条项下的总积分将超过四年的情况。
(d)CA 政府 Code § 21027(d) 尽管有第21034条的规定,退休人员可以选择两个或多个服务期中的哪一个使其有权根据本条获得公共服务积分。
(e)CA 政府 Code § 21027(e) 本条仅适用于以下退休人员:该人员根据本部分在担任地方成员后立即退休,并且在其雇主选择受第21024条约束的生效日期之前退休。
(f)CA 政府 Code § 21027(f) 选择根据本条获得服务积分的退休人员的退休津贴,仅就选择生效日期当日及之后应支付的津贴予以增加。

Section § 21028

Explanation

“公共服务”包括非固定或永久性的工作,例如临时性、季节性、有限期、待命、紧急、间歇性或替补性职位,这些职位的雇员不属于某些员工团体或不享有某些福利。

“公共服务”也指在临时性、季节性、有限期、待命、紧急、间歇性、替补性或其他不定期雇佣中提供的服务,在此类雇佣中,个人被排除在成员资格之外。

Section § 2102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州或学校雇员(包括1981年12月31日或之后退休的前雇员)的“公共服务”,指在加入本系统之前,在美国武装部队或商船队服役不少于一年的现役服务。这项服务最多可获得四年的公共服务积分,前提是退役并非不光彩,且成员在选择或退休之日必须至少有一年的州服务。

获得公共服务积分的选择必须在受雇期间作出,且退休津贴仅在选择日期之后才会增加。根据特定条款,需要缴纳供款,且委员会没有义务通知符合资格的退休成员。

雇主必须在雇佣时告知新雇员其根据本节购买服务积分的权利。

(a)CA 政府 Code § 21029(a) “公共服务”就州成员或学校成员而言,或就1981年12月31日或之后退休的已退休前州雇员或已退休前学校雇员而言,亦指在作为州成员或学校成员加入本系统之前,在美国武装部队服役不少于一年,或在作为州或学校成员加入本系统之前,在美国商船队服役不少于一年的现役服务。如果上述服务因不光彩的退役而终止,则不授予公共服务积分。该服务所授予的公共服务积分应以每一年计入的州服务对应一年积分计算,但无论该服务或后续州服务的年限如何,公共服务积分总计不得超过四年。选择获得该公共服务积分的州成员或学校成员,或已退休前州雇员或已退休前学校雇员,应在选择之日或退休之日已计入至少一年的州服务。
(b)CA 政府 Code § 21029(b) 州成员或学校成员根据本节就公共服务作出的选择,只能在该成员受雇于州、大学或学校期间作出,且已退休前雇员应在作为州成员或学校成员服务后立即退休。选择根据本节获得公共服务积分的已退休前州雇员或已退休前学校雇员的退休津贴,仅就选择之日或之后应支付的津贴予以增加。就本节而言,第20776条 (d) 款所述的成员,亦指1981年12月31日或之后退休的前州雇员或前学校雇员。
(c)CA 政府 Code § 21029(c) 选择受本节约束的成员或已退休前雇员,应按第21050条和第21052条的规定缴纳供款。
(d)CA 政府 Code § 21029(d) 委员会没有义务寻找或通知任何目前已退休的符合资格的前成员,也没有义务提供任何此类退休人员、机构或实体的姓名或地址,以用于通知这些人。
(e)CA 政府 Code § 21029(e) 雇主应在雇佣时告知新雇员其根据本节购买服务积分的权利。

Section § 2102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政府雇员的“公共服务”包括在加入州退休系统之前,作为加利福尼亚国民警卫队军官或普通士兵服役的时间。它还涵盖根据《美国法典》第10篇联邦法律授权的服务。但是,如果某人因非荣誉条件退役,则不计为公共服务。如果成员想为这类公共服务购买服务年限,他们必须按照特定条款的规定缴纳费用。

Section § 2103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界定了哪些就业属于“公共服务”,以便享受某些福利和缴纳供款。具体来说,它包括根据《1973年综合就业和培训法案》完成的工作。如果成员希望获得此类服务的积分,他们必须按照其他特定条款的规定缴纳供款,除非他们在特定时间段(2001年至2003年)内提出请求,这样他们就可以根据旧规定进行支付。此外,由此类计入积分的服务产生的任何福利将由提供该服务的雇主承担责任。

(a)CA 政府 Code § 21030(a) 就本条而言,“公共服务”也指根据经修订的《1973年综合就业和培训法案》发起并至少部分资助的计划下的就业。
(b)CA 政府 Code § 21030(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本条选择获得公共服务积分的成员应按第21050条和第21052条的规定缴纳供款。但是,任何在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请求计算服务积分成本的符合条件的成员,可以不缴纳这些供款,而是按照本条在2000年12月31日时的规定计算的款项进行支付,该款项应按第21050条所述的方式支付。
(c)CA 政府 Code § 21030(c) 根据本条计入成员名下的服务所产生的福利,应成为提供该服务的雇主的责任。

Section § 2103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加州政府机构雇员的公共服务如何定义和计入退休金。它指出,“公共服务”包括在与退休委员会签订合同生效之前的某些雇佣,但仅限于尚未被计为“先前服务”的部分。成员可以选择在退休前缴纳所需供款,以获得此类服务的积分。

如果机构修改合同以纳入更多的先前服务,成员可能会获得已缴纳供款的退款,并附带利息。如果机构为成员支付了部分或全部正常供款,本法律规定的供款要求将按照机构未支付任何供款时的正常费率计算。本法律仅在机构修改合同采纳本条款后才适用,并且对1982年3月之后签订的合同以及2001年1月生效的修订也有具体规定。

(a)CA 政府 Code § 21031(a) “公共服务”亦指签约机构在其与委员会签订合同生效日期之前的雇佣,且仅限于该机构未在其合同中规定作为先前服务纳入的服务部分。
(b)CA 政府 Code § 21031(b) 选择获得该公共服务积分的成员,须按照第21050条和第21051条的规定缴纳供款。该选择可在退休前任何时间作出。
(c)CA 政府 Code § 21031(c) 如果签约机构随后修订其合同,以将更大比例的最终薪酬纳入先前服务,则选择成员应获退还其根据本条规定缴纳的供款中代表该机构所约定的额外先前服务百分比的部分,并加上按记账利率计算的利息。
(d)CA 政府 Code § 21031(d) 如果机构支付了成员应缴纳的全部或部分正常供款,则根据本条规定所需的供款应基于如果机构未根据第20690条或第20691条支付任何正常供款,则适用于该成员的正常供款率。
(e)CA 政府 Code § 21031(e) 本条不适用于任何签约机构,除非该机构选择通过以合同批准规定的方式修订其合同以受本条规定约束,但无需在员工中进行选择;或者,对于1982年3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通过合同中的明示条款使签约机构受本条规定约束。在1999-2000年度常会第二年对本条作出的修订,应适用于2001年1月1日受本条约束的合同。

Section § 21032

Explanation
在退休前,成员可以根据委员会的规定,选择将其在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工作的时间计入其服务年限积分,这会加到他们当前和过去的服务年限积分中。要使这项选择有效,他们必须一次性支付所需的缴款和利息,或者授权从工资中分期扣除这些款项。但是,如果他们可以在另一个由政府资助的退休系统中为同一段服务时间获得服务年限积分,那么这项选择就无效。如果他们无法使用此选项,那么之前为该服务年限积分支付的任何款项都将退还给他们。

Section § 21033

Explanation
如果会员希望获得过去的公共服务年限抵免,他们需要补缴一笔款项,金额相当于他们本应向退休系统缴纳的缴款。这笔款项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根据理事会的规定分期支付。总金额包括他们本应缴纳的基本缴款、特定服务可能要求的任何特殊缴款,以及如果及时存入本应产生的利息。如果他们选择分期支付,未付余额还将产生利息。如果会员没有后续返回服务,计算缴款和利息的起始日期是其已抵免服务期的结束日期。根据法律的其他条款,存在某些例外情况。

Section § 210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公共服务如何可以像在州政府工作一样被计入。要获得过去的公共服务积分,成员必须首先为其有资格在雇主处计为现役服务的任何公共服务缴纳费用。

这项服务的福利是根据与该积分相关的缴费公式计算的。如果成员的退休福利因与联邦福利协调而被修改,那么这些服务在相关情况下将遵循修改后的公式。

公共服务可计为现役服务或既往服务,或两者兼有,其计入方式与该成员在提供公共服务期间处于州政府服务时的计入方式相同。对于应计为既往服务的公共服务,除非该成员已为其有权选择计为现役服务的所有其他“公共服务”在应计入既往服务的雇主处缴纳了费用,否则不予计入。
基于已计入的公共服务的福利,应根据确定该服务积分成员缴费的公式计算。第21020条 (a)、(b) 和 (c) 款所定义的“公共服务”,对于因与联邦系统协调而在加入会员时适用减少或修改后的退休津贴公式的成员,只要该服务是提供给任何签约机构的,并且在该机构中适用该修改后的公式,且是在该机构雇佣的成员受联邦系统覆盖的生效日期之后,则应适用该修改后的公式。

Section § 2103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公共服务雇员的某些退休福利是如何获得资金的。具体来说,它指出,任何超出雇员个人缴款部分的福利,将由雇主(即雇员工作过的机构,或雇员获得服务积分权利的机构)的缴款来支付。

根据本条规定计入的福利,凡超出由成员缴款支付的部分,应由提供该服务的雇主,或获得构成公共服务的雇佣的服务积分权利的雇主,的缴款支付,视具体情况而定。

Section § 210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成员在因残疾退休或其遗属申领福利时,选择分期支付额外服务年限积分的规则。如果额外的服务年限积分不会增加福利,成员或其遗属可以取消未来的分期付款,但已支付的款项将不予退还。如果成员复职,或者遗属的索赔因死亡并非与工作相关而进行调整,则分期付款必须恢复,并计入利息。这适用于2004年之前和之后的退休及死亡情况,并且从2020年1月1日起,还有一项与法律另一条款相符的附加规定。

无论法律有任何其他规定,以下条款均适用:
(a)CA 政府 Code § 21037(a) 成员选择通过分期缴费获得服务年限积分,且于2004年1月1日或之后因残疾退休,如果该服务年限积分的选择不会增加成员应领取的津贴,则该成员可以选择取消未来的分期缴费。系统必须在成员的残疾退休获批之日起30天内收到成员的选择。成员选择的生效日期应为成员残疾退休的生效日期。根据本条规定,因成员所做的选择,在成员选择生效日期之前以分期方式缴纳的供款,不得退还给成员或退休成员。
(b)CA 政府 Code § 21037(b) 成员根据本条所做的选择,在成员从残疾退休中复职后,应作废,且分期缴费应恢复。应付的剩余余额应重新计算,以包括残疾退休期间的利息。
(c)CA 政府 Code § 21037(c) 2004年1月1日或之后,选择通过分期缴费获得服务年限积分的成员的遗属,当该遗属有资格根据第21541条领取津贴时,如果该服务年限积分的选择不会增加遗属应领取的津贴,则该遗属可以选择取消未来的分期缴费。系统必须在成员死亡之日起30天内收到遗属的选择。遗属选择的生效日期应为成员的死亡日期。根据本条规定,因遗属所做的选择,在成员死亡日期之前以分期方式缴纳的供款,不得退还。
(d)CA 政府 Code § 21037(d) 遗属根据本条所做的选择,在支付临时特殊死亡抚恤金津贴后,如果确定死亡并非因公造成,则应作废,且分期缴费应恢复,前提是该遗属届时有权根据第21546、21547、21547.7或21548条领取每月津贴。应付的剩余余额应重新计算,以包括临时特殊死亡抚恤金期间的利息。
(e)CA 政府 Code § 21037(e) 在2004年1月1日之前因残疾退休的成员,或在2004年1月1日之前开始领取退休后死亡抚恤金津贴的已故残疾退休人员的遗属,或在2004年1月1日之前开始领取受第21541条约束的津贴的成员的遗属,如果服务年限积分的选择不会增加应领取的津贴,则可以选择取消未来的分期缴费。选择的生效日期应为本系统收到该选择的日期。根据本条规定,在选择生效日期之前以分期方式缴纳的供款,不得退还。
(f)CA 政府 Code § 21037(f) 尽管本条有任何其他规定,任何生效日期在2020年1月1日或之后的选择,均应受第20776条(e)款的约束。

Section § 2103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成员根据本条规定缴纳的任何供款,都将被视为普通供款。这些供款的管理方式与标准供款完全一致。

Section § 21039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某些选择分期支付额外服务年限积分的公共安全人员,如果他们因工伤致残而退休,并且停止支付不会增加他们的退休津贴,那么他们可以停止支付这些款项。这个决定在做出后的次月生效,但之前的付款不会退还。如果已退休成员复职,付款将恢复,并计入调整后的利息。该法律确保其他权利和福利不受限制,并且任何在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做出的决定,也必须符合特定的额外退休规定。

(a)CA 政府 Code § 21039(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b)款第20371条所定义的公共安全人员,如果已选择通过分期付款方式缴纳供款以获得服务年限积分,并且在缴纳这些款项期间因工伤致残而退休或已退休,则可选择取消未来的付款,如果选择获得服务年限积分不会增加该成员应得的津贴。成员选择取消付款的生效日期应为系统收到该选择后的次月第一天。根据本条规定,因成员所作的选择,在成员选择取消付款的生效日期之前已分期缴纳的供款,不得退还给该成员或已退休成员。
(b)CA 政府 Code § 21039(b) 成员根据本条所作的选择应无效,并且在成员因工伤致残退休后复职时,分期付款应恢复。剩余应付款项应重新计算,并计入工伤致残退休期间的利息。
(c)CA 政府 Code § 21039(c) 除(d)款规定外,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限制根据2003-04年度常会参议院第268号法案修订的第20776条或第21037条授予的任何权利或福利。
(d)CA 政府 Code § 21039(d) 尽管本条有任何其他规定,任何生效日期在2020年1月1日或之后的选择,均应受第20776条(e)款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