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雇员退休制度学校雇主
Section § 20610
如果您在加州的县级教育办公室或该县内的学校工作,您的退休福利将由一个统一系统下的合同覆盖,除非您选择继续留在之前的县级退休系统。这适用于1949年7月1日之后工作且不符合州教师退休计划资格的人员。如果特许学校选择加入此系统,那么出于退休目的,您将被视为公立学校的员工。
Section § 20611
Section § 20612
本节规定,如果县内的一个学区希望修订其合同,以将其雇员纳入由董事会和县教育总监管理的福利计划中,他们可以提出请求。与最初的合同批准不同,这项修订不需要雇员投票。变更在合同签订后的下一个财政年度开始时生效。
Section § 20613
本条法律解释了,当一个区的合同根据特定规定进行修正时,这些修改会延续并调整该区雇员的现有合同。该区及其雇员缴纳的缴款(预留的资金)会转入县教育总监名下。修正案生效后该区承担的任何财务责任,由 (1965) 年的一项早期法律决定。
Section § 20615
本条法律规定,除非本章另有例外说明,否则第5章(自第20460条起)中列出的所有规则和指导方针,也适用于根据本特定章节签订的合同。
Section § 20616
Section § 20617
每个月,县教育总监必须计算并划拨资金,用于支付雇主和员工的退休金缴款。这些资金将从县学校服务基金和各个学区基金中划出,存入县财政库中指定的合同退休基金。此外,使用其他资金的雇主也必须将这些款项缴入退休基金。
接着,总监会开具支付授权书,从合同退休基金中支付给董事会。一旦县审计员批准,这些授权书就变成了支付令,本质上就是支付从员工和雇主那里收取的款项的指令。总监负责将这些支付令发送给董事会。
Section § 20618
本法律条款涉及处理与学校雇主相关的合同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它规定,除了与某些警官和学校安全成员相关的特定合同外,学校合同的资产和负债应予合并。学校雇主在1982年6月30日之后缴纳的缴款,专门用于学校成员和退休人员。
此外,自1999年12月31日起,洛杉矶联合学区或社区学院区先前认可的任何地方服务都将被视为学校雇主服务。在1983年7月1日之前与这些学区签订合同的成员,保留所有先前授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