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869

Explanation

本法律适用于涉及公共雇员退休系统或州教师退休系统的州官员和雇员,包括那些为州议会工作但不在公务员职位的人员。但是,它不适用于那些受《劳动法》中从第4800节开始的某些其他劳动条款保护的州官员和雇员。

本条适用于在本条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受薪就业的、属于公共雇员退休系统或州教师退休系统成员的州官员和雇员,以及属于州议会雇员且不属于公务员系统成员的州官员和雇员,无论他们是否属于上述系统成员。
本条不适用于属于《劳动法》第四编第二部第二章第6条(自第4800节起)规定范围内的州官员和雇员。

Section § 1987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州州政府雇员工伤残疾假相关的关键术语。“工伤残疾假”是指雇员因工伤暂时无法工作的时间,包括他们正在接受职业康复的时期。“全薪”是指雇员如果未因残疾离职本应获得的正常基本工资。“非代表雇员”是指不属于工会成员,但其职位有权享受与工会职位类似福利的雇员。如果本节与工会协议之间存在冲突,则以协议为准,除非涉及新的开支,这必须由立法机关批准。

本条中使用的术语如下:
(a)CA 政府 Code § 19870(a) “工伤残疾假”指《劳动法》第4部(自第3201条起)和第4.5部(自第6100条起)所定义的暂时性残疾,并包括残疾已永久固定且残疾雇员正在接受职业康复的任何时期。
(b)CA 政府 Code § 19870(b) “全薪”指雇员若未离职本可获得的、且应缴纳退休金的税前基本工资。
(c)CA 政府 Code § 19870(c) “非代表雇员”指被排除在集体谈判之外或不受集体谈判约束的雇员,以及受雇于某一类别的雇员,该类别已被主管指定为有权享受第19871.2条规定的更高福利,因为该类别与根据谅解备忘录有权享受更高福利的代表类别存在关联。
如果本条的规定与根据第3517.5条达成的谅解备忘录的规定相冲突,则该谅解备忘录应具有控制力,无需进一步立法行动;但如果谅解备忘录的此类规定需要资金支出,则除非立法机关在年度预算案中批准,否则该规定不生效。

Section § 1987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加州的州政府官员或雇员因工伤或疾病暂时丧失工作能力,他们有权享受工伤残疾假。最初几天,此假期的工资可达全薪,但之后会变为工资的三分之二。支付的款项会根据雇员可能从其他来源获得的残疾福利进行调整,最高不超过全薪的四分之三。退休金和医疗计划的缴费保持不变,除非雇员选择更改。如果有与这些条款相冲突且需要额外资金的协议(谅解备忘录),则必须在州预算中获得批准才能生效。

(a)CA 政府 Code § 19871(a) 除第19871.2条或第19871.3条另有规定外,当州政府官员或雇员因州政府雇佣关系中产生的疾病或受伤而暂时丧失工作能力时,无论其服务期限长短,他或她应有权获得工伤残疾假和相关款项,在残疾起始之日起两年内,期限不超过52周。这些款项应为雇员的全额工资,减去根据其残疾之日生效的免税额进行的预扣,用于联邦所得税、州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在不超过22个工作日的残疾期内,并受第19875条的约束。此后,款项应为全额工资的三分之二。款项应额外进行调整以抵消雇员可能从其他雇主补贴计划中获得的残疾福利,不包括从州教师退休系统支付的残疾福利,但对雇员家庭有权获得的福利不得进行调整,最高不超过全额工资的四分之三。向公共雇员退休系统或州教师退休系统的缴款应按全额工资的数额扣除。雇员的酌情扣款,包括雇员参加的州医疗福利计划的覆盖费用,应继续扣除,除非雇员取消。州政府雇主向公共雇员退休系统的缴款以及州政府雇主向州教师退休系统的正常退休缴款应按全额工资计算,并且因雇员参加医疗福利计划而根据第22871条和第22885条进行的州政府缴款应继续。
(b)CA 政府 Code § 19871(b) 如果本条的规定与根据第3517.5条达成的谅解备忘录的规定相冲突,则该谅解备忘录应具有控制力,无需进一步的立法行动,但如果谅解备忘录的规定需要资金支出,则除非立法机关在年度预算案中批准,否则这些规定不得生效。

Section § 19871.1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的州官员或雇员正在休工伤残疾假,他们将继续获得如果他们没有残疾本应获得的所有福利。

如果本规定与谅解备忘录(根据另一规定达成的协议)之间存在冲突,则该备忘录将优先适用。但是,如果执行该备忘录需要花费资金,它必须在预算过程中获得立法机关的批准。

(a)CA 政府 Code § 19871.1(a) 正在领取工伤残疾假福利的州官员或雇员,应继续享有其若未发生残疾本应享有的所有雇员福利。
(b)CA 政府 Code § 19871.1(b) 如果本节的规定与根据第3517.5节达成的谅解备忘录的规定相冲突,则该谅解备忘录应具有控制力,无需进一步立法行动;但如果谅解备忘录的此类规定需要资金支出,则这些规定除非经立法机关在年度预算案中批准,否则不得生效。

Section § 19871.2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豁免员工的福利,这些员工因特定伤害而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 (22) 个连续工作日。这些员工有资格获得强化工业伤残假,福利金额相当于其受伤时的税后实得工资。福利期限最长为自受伤之日起两年内的 (52) 周。“净工资”是指扣除税费和退休金供款后的工资。这些福利的资格由任命机构决定并定期审查。

当被排除员工因主管指定为符合本条规定福利的伤害或伤害类型而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 (22) 个连续工作日时,他或她应获得强化工业伤残假福利。该强化福利应相当于受伤员工在伤害发生之日的税后实得工资。资格和福利在伤害发生之日后的两年内不得超过 (52) 周。就本条而言,“净工资”是指从员工的税前总工资中扣除联邦所得税、州所得税和员工退休金供款后所获得的工资金额。
关于员工是否符合或继续符合强化福利资格的最终决定,应由任命机构或其指定人员作出。任命机构可以通过任何必要的方式定期审查员工的状况,以确定员工继续符合强化福利的资格。

Section § 19871.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当州谈判单位8的成员因工作相关的伤害或疾病而暂时丧失工作能力时,他们可以获得一项特殊福利,该福利与其税后工资(如同他们仍在工作时)相符。这项福利最长可持续52周,或直到病情被认定为永久性,以较早者为准。但是,如果伤害涉及烧伤,福利可延长至156周。“净工资”是指扣除税款和退休金供款后的实得工资。

(a)CA 政府 Code § 19871.3(a) 如果州谈判单位8的雇员因州政府雇佣期间发生并与其相关的疾病或伤害而暂时丧失工作能力,他或她应获得增强型工伤残疾假福利。增强型工伤残疾假福利应相当于受伤雇员的净工资,包括雇员在休假期间本应获得的任何加薪。该福利不得超过伤害或疾病发生之日起52周,或直到伤害或疾病被宣布为永久性且病情稳定之日,以较早者为准。
(b)CA 政府 Code § 19871.3(b)  尽管有上述52周的限制,(a)款所述的雇员,如果其伤害与烧伤相关,可以获得(a)款所述的福利,期限不得超过伤害或疾病发生之日起156周,或直到伤害或疾病被宣布为永久性且病情稳定之日,以较早者为准。
(c)CA 政府 Code § 19871.3(c) 就本节而言,“净工资”指从雇员的总工资中扣除联邦所得税、州所得税和雇员的退休金供款后所收到的工资金额。

Section § 19872

Explanation

如果雇员正在领取工伤残疾假,他们不能同时领取临时伤残赔偿金或带薪病假或年假。但是,从第23个工作日起,雇员可以使用他们累计的休假(如年假或病假)来补足与他们全额净工资之间的差额,但只能以整小时为单位。如果他们选择了一定的补充水平,以后可以减少但不能增加。任何变动只适用于未来。部门有权为此制定规则。

如果本法律与工会协议有冲突,则以协议为准,除非协议涉及资金支出,在这种情况下,协议需要在预算过程中获得立法机关的批准。

(a)CA 政府 Code § 19872(a) 伤残雇员在其领取工伤残疾假期间,不得领取临时伤残赔偿金或带薪病假或带薪年假。
(b)CA 政府 Code § 19872(b) 尽管有 (a) 款规定,雇员可以选择从第23个工作日起,使用累计的休假额度(包括年假、带薪休假、病假或补休 (CTO))来补充工伤残疾假津贴,补充金额以达到接近雇员全额净工资为准。允许部分补充,但不足一小时的零头不予允许。一旦选定补充水平,可以减少以适应休假余额的减少,但不得增加。补充金额的减少仅应前瞻性地进行。部门可以制定本款的实施和执行规则。
(c)CA 政府 Code § 19872(c) 如果本条规定与根据第3517.5节达成的谅解备忘录的规定相冲突,则该谅解备忘录应具有约束力,无需进一步立法行动,但如果该谅解备忘录的此类规定需要资金支出,则这些规定除非获得立法机关在年度预算案中的批准,否则不得生效。

Section § 19873

Explanation

本节明确,某些劳工法规定(自第6200条起)不适用于本条所涵盖的雇员。它还规定,如果本节与通过集体谈判(根据第3517.5条)达成的协议之间存在冲突,则该协议优先。但是,如果该协议涉及资金支出,则必须通过年度预算程序获得立法机关的批准才能生效。

(a)CA 政府 Code § 19873(a) 劳工法第4.7部(自第6200条起)不适用于本条所适用的雇员。
(b)CA 政府 Code § 19873(b) 如果本条的规定与根据第3517.5条达成的谅解备忘录的规定相冲突,则该谅解备忘录应具有控制力,无需进一步的立法行动,但如果该谅解备忘录的此类规定需要资金支出,则除非经立法机关在年度预算案中批准,否则该规定不生效。

Section § 19874

Explanation

如果员工在最初的福利结束后仍然暂时性残疾,他们可以根据《劳动法》的某些部分以及另一条款的规定获得额外的福利和款项。但是,如果有一项协议(谅解备忘录)另有规定,则该协议优先。但如果这项协议需要动用资金,它必须作为年度预算程序的一部分获得立法机关的批准。

(a)CA 政府 Code § 19874(a) 如果雇员在本条规定的福利终止后仍继续暂时性残疾,他或她有权获得《劳动法》第4部(自第3201条起)和第4.5部(自第6100条起)规定的福利,以及根据第19863条支付的款项。
(b)CA 政府 Code § 19874(b) 如果本条的规定与根据第3517.5条达成的谅解备忘录的规定相冲突,则该谅解备忘录应具有控制力,无需进一步的立法行动,但如果谅解备忘录的此类规定需要资金支出,则这些规定除非经立法机关在年度预算案中批准,否则不生效。

Section § 19875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的员工因疾病或受伤而暂时丧失工作能力,他们有资格从离岗的第四天开始享受工伤残疾假,除非他们住院或残疾持续超过14天,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从第一天起就可以享受假期。

然而,对于因暴力犯罪而受伤的州公务员和加州大学员工,他们从离岗的第一天起就能获得残疾津贴。

如果存在与本节规定相冲突的员工专项协议,该协议将优先适用,但如果涉及额外开支,则需要立法机构批准。

(a)CA 政府 Code § 19875(a) 如果疾病或受伤导致暂时性残疾,员工应在受伤员工因疾病或受伤离岗后的第四个日历日开始享受工伤残疾假,但如果受伤导致残疾超过14天或需要住院治疗,员工应从其因受伤离岗或住院的第一天起享受工伤残疾假。
(b)CA 政府 Code § 19875(b) 尽管有(a)款规定,对于州公务员和加州大学董事会的员工,如果受伤是针对员工的暴力犯罪行为所致,残疾津贴应从受伤员工因受伤离岗的第一天起支付。
(c)CA 政府 Code § 19875(c) 如果本条规定与根据第3517.5节达成的谅解备忘录的规定相冲突,该谅解备忘录应具有约束力,无需进一步立法行动,但如果该谅解备忘录的此类规定需要资金支出,则该规定除非经立法机关在年度预算案中批准,否则不生效。

Section § 19876

Explanation

如果员工因疾病或受伤获得报酬,他们必须提供完整的医疗详情,包括诊断和康复预期。这些支付还取决于员工是否同意参与一项由州提供且经医疗批准的职业康复计划(如果提供)。

如果这些要求与劳动合同协议之间存在冲突,则以合同为准,但前提是当涉及额外资金时,立法机关批准该合同。

(a)CA 政府 Code § 19876(a) 支付应以疾病或受伤的完整医疗证明为条件,包括诊断和任何康复预后。此外,支付应以员工同意合作并参与由州提供且经部门确定为适当医疗批准的合理且适当的职业康复计划为条件。
(b)CA 政府 Code § 19876(b) 如果本条规定与根据第3517.5条达成的谅解备忘录的规定相冲突,则应以该谅解备忘录为准,无需进一步的立法行动,但如果谅解备忘录的此类规定需要资金支出,则这些规定除非经立法机关在年度预算案中批准,否则不生效。

Section § 19876.5

Explanation
如果特定谈判单位的州雇员因工作受伤或生病,并在1993年1月1日之后符合职业康复条件,他们必须首先接受评估,以确定他们仍然可以为州政府做什么工作。这项评估包括根据医疗建议和过往经验进行的可能职业培训。雇员必须同意并参与一项合适的职业培训计划,才能继续获得残疾福利。但是,这项要求不适用于在2000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受伤或疾病。

Section § 198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部门必须制定管理本条所述任务所需的规章制度。它还指出,任何负责招聘非公务员的负责人也必须制定此类规章制度,以有效管理这些雇员。

部门应制定为执行本条规定所必需的任何规章制度。
任何非公务员的官员或雇员的任命权人,应制定为执行本条规定所必需的、适用于此类官员或雇员的任何规章制度。

Section § 19877.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本条的规则在新规则制定并实施时生效,但最迟不得晚于1975年1月1日。

如果这些规则与通过特定谈判程序达成的任何协议相冲突,则该协议将优先。但是,如果该协议涉及资金支出,则需要立法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a)CA 政府 Code § 19877.1(a) 本条的规定应在适用规则和条例通过后生效,但不迟于1975年1月1日。
(b)CA 政府 Code § 19877.1(b) 如果本节的规定与根据第3517.5节达成的谅解备忘录的规定相冲突,则该谅解备忘录应具有控制力,无需进一步的立法行动,但如果该谅解备忘录的此类规定需要资金支出,则这些规定除非经立法机关在年度预算案中批准,否则不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