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61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由州长领导的学术志愿者和导师服务计划,旨在将每个有需要的儿童与一名学业导师联系起来。该计划包括制定一项将儿童与导师匹配以提升其学业表现的方案。它还包括为本地导师项目设立州级标准,并根据本地需求制定资助策略,考虑学龄人口规模、辍学率和学生学业成就等因素。

州长还负责发起全州范围的活动,以提高公众意识并招募导师,鼓励州政府雇员作为导师参与,并编制一份成功的导师计划名录。

为制定一项全州范围的战略,为每个有需要的儿童提供学业支持和指导,特此设立学术志愿者和导师服务计划,由州长办公室管理。州长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a)CA 政府 Code § 96102(a) 制定一项全州范围的计划,目标是将每个有需要的儿童与一名学业导师匹配。就本章而言,“学业导师”或“学术志愿者和导师”是指一名志愿者,作为根据本章资助的本地项目参与者,支持与其匹配的个别儿童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儿童的学业准备和成就。
(b)CA 政府 Code § 96102(b) 制定州级标准,用于本地项目运作以提供学术志愿者和导师服务。
(c)CA 政府 Code § 96102(c) 制定一项为学区和县学校总监提供资金的系统。这些程序应基于本地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指标:
(1)CA 政府 Code § 96102(c)(1) 学龄人口规模。
(2)CA 政府 Code § 96102(c)(2) 学校辍学率。
(3)CA 政府 Code § 96102(c)(3) 学生学业成就。
(d)CA 政府 Code § 96102(d) 制定并实施一项针对学业导师的全州范围的公众宣传和招募活动。
(e)CA 政府 Code § 96102(e) 制定并实施一项战略,鼓励和促进州政府雇员在其社区内成为学业导师。
(f)CA 政府 Code § 96102(f) 编制一份成功的学业导师计划和组织的全州范围资源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