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未成年人同意
Section § 6922
这项法律允许15岁或以上的未成年人自行决定医疗、视力或牙科护理,如果他们与父母分居并自行管理财务,无论其资金来源如何。父母不承担与此护理相关的费用。医生和其他医疗服务提供者如果知道如何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可以告知他们治疗情况,但他们无需事先获得未成年人的许可。
Section § 6924
这项法律允许12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自行同意接受心理健康治疗或咨询服务,前提是专业人士认为他们心智成熟到足以明智地参与。这包括由政府机构、签约实体、社区资助机构、离家出走者收容所或危机中心提供的各种服务。如果未成年人接受这些服务,专业人士应尝试通知其父母,但如果认为不合适,也可以决定不通知。除非父母参与了治疗或同意了服务,否则他们无需承担费用。法律不允许未成年人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接受某些强化治疗,例如电休克疗法或大型手术。这项法律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6925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未成年人自行同意接受与预防或治疗妊娠相关的医疗护理。但是,未经其父母或监护人批准,未成年人不能进行绝育手术。
Section § 6926
Section § 6928
Section § 6929
这项法律允许12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没有父母许可的情况下,同意接受与药物或酒精问题相关的医疗护理和咨询。但是,如果合适,治疗计划应让父母参与,并且专业人员必须记录他们是否尝试通知了父母。除非父母参与咨询,否则他们无需为未成年人的治疗付费。未成年人未经父母同意不能接受替代麻醉剂治疗,但16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在联邦法律明确允许的范围内同意某些治疗。法律尊重父母在子女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其寻求治疗的权利,并且如果父母要求,医生必须向他们分享医疗信息。
Section § 6929.1
这项法律允许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获得其父母或监护人的许可,即可同意接受使用丁丙诺啡的阿片类药物成瘾治疗。该治疗可由医生或其他合格的医疗保健提供者提供。
Section § 6930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至少12岁的孩子声称自己因与他们有关系的人施加的暴力而受伤,他们可以同意接受医疗护理,而无需父母或监护人的许可。这种护理可以包括诊断、治疗以及收集受伤的医学证据。“亲密伴侣暴力”指的是由与他们有或曾有性关系、约会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造成的伤害。但是,如果伤害是由于强奸或性侵犯造成的,则本法不适用,因为这些情况由其他法律规定。如果医生认为伤势需要向警方报告,他们必须告知孩子,并尝试通知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除非父母或监护人可能是伤害孩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