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700.90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强调,在解释或执行本统一法案时,重要的是要记住,目标是确保其与其他已采纳该法案的州的类似法律保持一致和协调。

Section § 5700.9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任何为设立子女抚养令、确定子女父母身份或处理现有抚养令而启动的法律行动,都可以进行登记、承认、执行或修改。

Section § 5700.903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如果法律的某一部分被认定无效,或不适用于特定的人或情况,法律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基本上,即使法律的某一部分不起作用,法律的各个部分也可以独立存在。

Section § 5700.905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儿童抚养服务部在需要确保本法律部分的程序得到遵守时,快速制定紧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