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61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被命令支付子女抚养费的父母拖欠款项达60天或更长时间,法院可以要求他们存入资金或资产,作为未来支付的担保。这会在他们收到通知并获得听证机会后发生。此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提出请求,法院还可以发出临时限制令。

(a)CA 家庭法 Code § 4610(a) 根据第4613、4614和4615条的规定,在任何法院已命令父母一方或双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诉讼中,经由宣誓作证的个人或县官员签署的说明理由令或动议通知、申请和声明,声明被命令支付抚养费的父母一方或双方拖欠的款项等于60天的支付金额,法院应在通知并给予听证机会后,向被命令支付抚养费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发出命令,要求该父母一方或双方将资产存入法院指定的存款保管人处,以担保未来的抚养费支付。
(b)CA 家庭法 Code § 4610(b) 在本条规定下的诉讼中,经任何一方请求,法院还可以发出第4620条中规定的单方限制令。

Section § 4611

Explanation
如果父母因未支付子女抚养费而被起诉,法院最初会推定两件事:第一,未支付的款项是故意为之,且没有正当理由;第二,该父母有能力支付这些款项。该父母必须证明事实并非如此,才能为自己辩护。

Section § 46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父母在被指控拖欠子女抚养费时可以使用的抗辩理由。他们可以辩称实际上并未拖欠,或者援引子女监护权变更、收入减少、疾病、残疾、失业或其他紧急情况等理由。该父母还可能主张,出售资产对其家庭造成的损害将大于对债权人的帮助。

Section § 4613

Explanation

法院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根据本法律对拖欠子女抚养费的父/母发布命令。这些条件包括:父/母未通过可自动扣除工资的常规工资系统获得报酬;有理由相信他们有其他收入;或者自动扣除工资不足以支付抚养费金额。还包括父/母的就业历史导致工资扣除难以执行的情况,例如雇主过多。

法院不得根据本条发布命令,除非法院认定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
(a)CA 家庭法 Code § 4613(a) 负有义务的父/母未收到根据第8章(自第5200条起)规定可被指派的薪金或工资,且有理由相信该负有义务的父/母从某种就业来源获得了劳动收入。
(b)CA 家庭法 Code § 4613(b) 根据第8章(自第5200条起)对部分薪金或工资的指派不足以满足抚养义务的金额,原因并非情况变化导致有资格减少所判令的子女抚养费金额。
(c)CA 家庭法 Code § 4613(c) 负有义务的父/母的就业历史表明,根据第8章(自第5200条起)对部分薪金或工资的指派将难以执行或并非确保支付抚养义务的实用手段,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多个同时或连续的雇主。

Section § 4614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法院应如何决定为子女抚养令预留哪些资产。重点是选择可以快速变现的资产。这些资产的价值应能覆盖最多一年的子女抚养费或六千美元,以较少者为准。这可以包括现金、动产或不动产。

根据本条规定受命令约束的资产指定,应基于对最大化所存资产的流动性和快速变现能力的考量。在所有情况下,这些资产应包括一笔金额,其价值最高可达或等于一年抚养费支付额或六千美元 ($6,000) 中的较小者;或法院指定的任何其他动产或不动产,其价值最高可达或等于一年子女抚养费支付额或六千美元 ($6,000) 中的较小者,但须遵守《民事诉讼法典》第703.070条的规定。

Section § 4615

Explanation
如果父母欠子女抚养费,他们可以不预先支付现金,而是请求法院批准一份履约保证金。这份保证金应以父母的财产或其他资产作担保,并且必须覆盖一年的支付额。

Section § 4616

Explanation
如果父母欠钱,并且拥有一项不容易变成现金的资产,法院可以举行听证会来决定是否应该出售该资产。出售所得的钱将由存款保管人持有。欠钱的父母必须在听证会前收到至少20天的书面通知。

Section § 46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法院命令将房地产作为判决的一部分进行交存时会发生什么。首先,该命令需要经过官方认证。然后,一旦在县级部门正式备案,它就生效了。合法拥有该财产的人仍然保留其占有权以及所有相关的权利或责任。重要的是,命令签发的日期被视为在相关程序中向债务人发出关于该财产的法律通知的日期。

(a)CA 家庭法 Code § 4617(a) 如果被命令交存的资产是不动产,该命令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4条被认证为判决摘要。
(b)CA 家庭法 Code § 4617(b) 不动产的交存通过将经认证的摘要在县记录员处备案而生效。
(c)CA 家庭法 Code § 4617(c) 已交存的不动产以及附属于该不动产的权利、利益和责任应继续由合法所有人占有。
(d)CA 家庭法 Code § 4617(d) 就《民事诉讼法》第701.545条而言,交存资产命令的签发日期应被解释为不动产权益的征收通知送达给判决债务人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