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扶养费判令扶养费时应考虑的因素
Section § 4320
离婚时,法院在决定配偶赡养费时会考虑许多因素,以确保公平。这些因素包括夫妻双方的赚钱能力、受赡养方对另一方事业的贡献,以及是否有配偶为了照顾家庭而待在家中。法院还会考虑婚姻的持续时间、双方的需求、他们的资产和债务,以及任何家庭暴力史。它会评估工作可能如何影响子女的照护,并考虑每个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和财务前景,包括税务影响。最终目标是让受赡养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实现自给自足,通常在婚姻持续时间的一半时间内。然而,对于长期婚姻,赡养费支付期限可能会延长。法院还会考虑虐待配偶的刑事定罪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的相关问题。
Section § 4321
如果一对夫妇正在离婚或法定分居,法院可能会决定不让一方支付配偶赡养费给另一方。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请求赡养费的一方已经拥有自己的财产、能够经济自给自足,或者有足够的共同财产来满足其需求。如果另一方配偶正在抚养子女,也可能发生这种情况。
Section § 4322
Section § 4323
Section § 4324
如果一方配偶被判试图杀害或雇人杀害另一方配偶,受害方无需向被定罪的配偶支付任何配偶赡养费或提供任何保险福利。“受害配偶”指的是被作为目标的人,无论他们是否受伤。
Section § 4324.5
如果一方配偶因对另一方配偶实施暴力性或家庭暴力重罪而被定罪,并且在定罪后五年内提出离婚申请,则适用以下规定:受害配偶无需向被定罪配偶支付配偶赡养费。如果经济状况允许,任何法律费用应从夫妻共有财产中支付,而不是从受害配偶的个人财产中支付。受害配偶可以将分居日期定为暴力事件发生之日,并有权获得其退休金账户的全部权益。但是,如果被定罪配偶能证明他们也曾是受害配偶实施类似暴力的受害者,法院可能不会适用这些规定。这些修改仅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定罪。
Section § 4325
本法律规定了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配偶在过去五年内或在离婚程序期间被刑事定罪为对另一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将会发生什么。主要地,被定罪的配偶通常不允许从受害配偶那里获得配偶赡养费。法院可以命令从共同财产中支付律师费,但不能从受害配偶的个人财产中支付。如果提出请求,离居日期可以设定为暴力事件发生之日,或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更早。这些规则适用的推定可以通过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法院可以判给受害配偶高达其退休金福利中全部的共同财产权益,同时会考虑婚姻持续时间、家庭暴力历史等多种因素。本法律定义了何为家庭暴力轻罪,并规定其更新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定罪。
Section § 4326
如果存在配偶赡养令,并且相关的子女抚养令终止了,这种变化允许任何一方请求修改配偶赡养。他们需要在子女抚养终止后的六个月内提出请求。但是,如果存在特殊协议,或者配偶赡养不可修改或已被放弃,那么子女抚养终止时,情况不会改变。如果你因为截止日期在2014年1月至9月之间而错过了提交修改请求的截止时间,那么在当年年底之前还有一次额外的机会可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