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461

Explanation
在处理子女监护案件时,加利福尼亚州的目标是使其规定与同样遵循《统一子女监护管辖权与执行法》的其他州保持一致。这样做有助于确保子女监护法律在不同州之间能够得到相似的执行。

Section § 3462

Explanation
如果本法律的某一部分被发现无效或在某些情况下不适用,这不影响法律的其余部分。其他部分在没有问题条款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运作,因为法律被设计成独立的、可分离的部分。

Section § 3465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新法律生效之前,在子女监护案件中提出了请求,那么当时有效的规定将适用于你的案件。

在本部分生效日期之前启动的子女监护程序中提出或为执行子女监护裁定而提出的动议或其他救济请求,适用提出该动议或其他请求时有效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