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法院应当提供一名调解员。法院无需设立家事调解法庭即可提供调解服务。
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调解一般规定
Section § 3162
这项法律规定,当父母面临子女监护权和探视权问题时,调解过程必须遵循司法委员会制定的一致标准。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子女的最佳利益,保障父母双方与子女频繁接触,并帮助家庭顺利过渡。调解还应确保父母双方在过程中拥有平等的发言权。此外,司法委员会在制定这些指导方针时会考虑现有的专业标准,并会为调解员提供培训。
(a)CA 家庭法 Code § 3162(a) 涉及子女监护权和探视权的案件调解,应遵循司法委员会通过的统一执业标准。
(b)CA 家庭法 Code § 3162(b) 执业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家庭法 Code § 3162(b)(1) 规定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重,并保障子女与父母双方频繁且持续接触的权利,这应符合第3011条和第3020条的规定。
(2)CA 家庭法 Code § 3162(b)(2) 通过详细说明在涉及子女未来决定中应考虑的因素,促进家庭的过渡。
(3)CA 家庭法 Code § 3162(b)(3) 以平衡当事人之间权力关系的方式进行谈判。
(c)CA 家庭法 Code § 3162(c) 在通过执业标准时,司法委员会应考虑由公认的调解员和律师协会制定的标准,以及其他适用于婚姻解除程序调解的相关标准。
(d)CA 家庭法 Code § 3162(d) 司法委员会应就这些标准向调解员提供培训。
监护权调解 探视权 子女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