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带薪家庭假
Section § 3300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为需要照护家庭成员的员工提供临时残疾福利(即带薪家庭假)对社会有益。随着越来越多的父母工作以及单亲家庭的增加,对这种支持的需求正在增长。在家庭假期间提供工资替代有助于员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通过提高生产力和减少员工流失,对员工和雇主都有利。
目前,联邦和州法律允许因家庭和医疗原因请无薪、受工作保护的假期,但在此期间不提供工资。许多工人无法请家庭假,因为他们负担不起无薪休假,这可能导致家庭更多地依赖州福利计划。
该法律旨在州残疾保险系统内设立一个由员工缴费资助的计划,以便在家庭照护假期间提供经济支持。该计划的行政费用将从残疾基金中支出。
Section § 3301
本节在加州州伤残保险计划内设立了家庭临时伤残保险 (FTDI) 计划。该计划为因照护生病家庭成员、与新生子女建立亲子关系或处理某些与军事相关的紧急情况而停工的工人提供最长八周的工资替代。
福利金额取决于收入水平,并根据工资和州平均工资计算,对低于和高于设定门槛的群体有详细规定。福利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八周,且总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员工基准期内支付的工资总额。
索赔必须在第一个可补偿日期的41天内提交,除非有正当理由延迟。本节将持续有效,直至其被整合到就业发展部的新索赔系统(称为EDDNext)中。
Section § 3301.5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家庭临时伤残保险计划,作为州伤残保险的一部分。它为因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工人提供最长八周的经济福利,例如照护生病的家人、与新生子女建立亲子关系,或处理与家庭成员服兵役相关的事务。该法律规定了如何根据工资计算每周福利,并详细说明了可获得的最高福利。重要的是,它不影响《加州家庭权利法案》或怀孕假下的现有权利。
工人可以在需要福利前30天开始申请流程,并且必须在符合条件的第一天起41天内提交申请。该法律将在就业发展部新的索赔管理系统实施后生效。
Section § 3302
本节定义了自2014年7月1日起加州家庭临时残疾保险资格相关的关键术语。它明确了谁符合“受照护人”和“照护人”的资格,包括家庭成员和参与军事相关情况的雇员。它具体说明了谁被视为“子女”、“同居伴侣”、“孙子女”、“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和“姻亲父母”。“家庭照护假”包括与新生子女建立亲子关系、照护患有严重健康问题的近亲家庭成员,以及参与符合条件的军事相关紧急情况。“严重健康状况”涉及重大的医疗需求。家庭残疾保险需要“有效索赔”,涵盖照护重病家庭成员或与新生子女建立亲子关系等情况。
Section § 3302.1
本节定义了与军事服役背景下的家庭临时伤残保险福利相关的关键术语。“涵盖的现役”指美国正规武装部队和预备役部队在外国的军事部署。“残疾福利期”是指个人可以申请福利以照护生病家庭成员、与新生子女建立亲子关系,或处理与家庭成员兵役相关的某些紧急情况的时期。该定义包括了将多个休假期间视为一个福利期的规则,如果这些休假是出于相同原因或与怀孕和子女亲子关系相关。本法律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3302.2
本节定义了因配偶、同居伴侣、子女或父母的现役军人身份而请假时,何为“合格的紧急情况”。这包括在接到服役通知后七天内处理相关事宜、参加军事活动或项目、为受影响的子女管理托儿和学校变动,以及因缺席而办理财务和法律事务。它还涵盖了参加咨询、陪同服役人员休假、参加部署后活动、处理服役人员死亡引发的问题、为无法自理的父母安排或提供照护,以及任何与服役相关的约定活动。
Section § 3303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居民何时可以获得家庭临时残疾保险福利。自2014年7月1日起,如果您因与新生子女建立亲子关系、照护重病家庭成员或处理家庭成员的军事相关事务而无法工作,您可能有资格获得此福利。主管必须确认您已申请临时残疾福利并提交了必要文件,才能完全符合资格。
从2021年1月1日起,这些规定将对寻求此类福利的人员生效。
Section § 3303.1
本节概述了个人何时没有资格获得家庭临时伤残保险福利。如果您已经领取失业金、州伤残福利或某些其他现金福利,您就不能获得这些福利。此外,如果其他家庭成员可以提供照护,您可能也不符合资格。另外,如果您有权根据《家庭医疗休假法》(FMLA)或《加州家庭权利法》(CFRA)休家庭假,您的家庭临时伤残保险假应与这些假同时休。最后,雇主可以要求您在开始领取这些福利之前使用部分年假,但这项规定不适用于从2025年1月1日开始的新伤残期。
Section § 3304
本节解释了符合条件的工人可以根据具体规定领取福利金。然而,一旦就业发展部的系统实施新的技术更新(EDDNext项目),本节将被废止。
Section § 3304.5
这项法律规定,部门必须在收到符合条件的人正确填写的家庭临时残疾保险金申请后14天内,或在该人符合资格后(以较晚者为准),发放首笔款项。
这项规定将在被纳入就业发展部(Employment Development Department)新的综合索赔管理系统后开始实施。
Section § 3305
如果有人为了骗取家庭临时伤残福利而谎报他人的医疗状况,他们将面临罚款。罚款金额是虚假获得的福利的25%。现有的关于评估、退款和追缴的规定将适用于这些罚款,所有收取的罚款将存入一个专项基金。
Section § 3306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如果不会给患者带来额外费用,主任可以要求提供更多的医疗证明。这些证明可能包括诊断结果、症状,以及一份关于患者严重健康状况的声明,以证明需要员工协助的合理性。这份声明必须由治疗患者的医生或医疗官员,或部门代表提供。
此外,除非另一项法律(第2709条)另有规定,主任还可以要求患者接受检查,以确认是否存在严重的健康状况,判断是否需要照护人员,并确定照护人员协助的必要期限。
Section § 3307
这项法律解释了员工因家庭成员的军事服役相关合格紧急情况而请求休假的要求。员工可能被要求提供军事命令作为其家庭成员服役状态的证明。请求必须包含紧急情况的详细信息,例如情况类型、开始和结束日期,如果休假不是连续的,则需说明频率。
如果休假涉及会面,员工应提供会面对象的联系信息。对于休养假,必须提供显示已获准休假的军事命令。一旦提交了充分的信息,除了向第三方或国防部核实外,不得要求提供更多细节,且无需员工许可。
这项法律于202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