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绿色领岗就业法案
Section § 15000
本条规定了一项法律的正式名称,即2008年加利福尼亚绿色领岗就业法案。
Section § 15001
这项法律承认加利福尼亚州在环境和能源创新以及绿色技术领域发展中的领导作用。
大量投资已流入本州,凸显了新技术的潜力,并刺激了绿色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增长。随着绿色经济的发展,对熟练的“绿色领”劳动力的需求日益增加。
州政府被敦促与教育系统和各种组织建立伙伴关系并获取资源,以满足这些劳动力需求。将采取部门战略方法来解决劳动力和经济发展需求,从2008年的《加利福尼亚绿色领工作法案》开始,确保合格的劳动力发展和职业机会。
Section § 15002
这项法律设立了绿色就业委员会 (GCJC),旨在促进加州日益增长的绿色经济的劳动力培训。GCJC 作为加州劳动力投资委员会的一部分,将与各利益相关方合作,制定一项在绿色产业中创造高技能就业机会的战略。
该委员会的任务包括将就业机会与培训联系起来,使劳动力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保持一致,建立伙伴关系以加强劳动力项目,并为高危青年和退伍军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就业培训指导。
他们还将收集和分析绿色产业的就业趋势数据,与教育及其他机构合作,识别资金来源,并促进绿色经济领域的区域合作。最后,他们将确保在使用收到的赠款和资金时保持透明度和问责制。
Section § 15003
加州劳动力投资委员会(CWIB)必须每年4月1日前向立法机构提交一份更新报告,内容涉及绿色就业委员会(GCJC)的活动。这包括已授予的拨款报告以及制定绿色劳动力战略计划的进展情况。
此外,GCJC将与州和地方机构合作,寻找协调来自联邦《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及其他资金来源的拨款和培训资金发放的方法,以支持绿色劳动力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