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于1997年1月1日施行。
投资证券过渡条款
Section § 8603
本法律说明了在本套规则生效前已存在的担保权益如何处理。如果该权益的设立方式在新规则下仍然有效,则无需进行任何更改。但是,如果旧方法在新规则下不再适用,则有四个月的时间进行调整。如果涉及备案,担保债权人可以提交一份声明以保持该权益的有效性。
(a)CA 商业法 Code § 8603(a) 本分部不影响在本分部生效前已开始的诉讼或程序。
(b)CA 商业法 Code § 8603(b) 如果一项证券担保权益在本分部生效之日已完善,且完善该担保权益的行为足以根据本分部完善一项担保权益,则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以继续完善。如果一项证券担保权益在本分部生效之日已完善,但完善该担保权益的行为不足以根据本分部完善一项担保权益,则该担保权益自生效之日起四个月内保持完善,并且如果在此期间内根据本分部采取了适当的完善行动,则此后继续保持完善。如果一项担保权益在本分部生效之日已完善,且该担保权益可以通过根据第9分部(自第9101条起)备案而完善,则由担保债权人而非债务人签署的融资声明可以在该期间内备案以继续完善,或在该期间之后备案以完善,且该融资声明应包含一份声明,说明其是根据本条备案的。
担保权益 生效日期 担保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