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508

Explanation

如果出租人(出租货物的人)未能履行租赁条款,承租人(租赁货物的人)有几种选择。他们可以取消租赁,并收回任何应合理退还的租金或保证金。他们还可以就未交付的货物寻求损害赔偿,或选择租赁中提及的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出租人违反了关于货物质量或状况的承诺,承租人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果承租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或退回货物,他们可以保留货物直到收回其费用。此外,承租人在通知出租人后,可以从剩余租金中扣除任何损害赔偿。

(a)CA 商业法 Code § 10508(a) 如果出租人未能按照租赁合同交付货物(第10509条)或拒绝履行租赁合同(第10402条),或者承租人正当拒绝货物(第10509条)或正当撤销对货物的接受(第10517条),则就所涉及的任何货物而言,以及如果在分期租赁合同下,整个租赁合同的价值受到实质性损害(第10510条),则就所有货物而言,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
(1)CA 商业法 Code § 10508(a)(1) 取消租赁合同(第10505条(a)款);
(2)CA 商业法 Code § 10508(a)(2) 追回已支付的、在当时情况下公正的租金和保证金;
(3)CA 商业法 Code § 10508(a)(3) 就所有受影响的货物进行替代并追回损害赔偿,无论这些货物是否已指定用于租赁合同(第10518条和第10520条),或追回未交付的损害赔偿(第10519条和第10520条);
(4)CA 商业法 Code § 10508(a)(4) 行使租赁合同中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b)CA 商业法 Code § 10508(b) 如果出租人未能按照租赁合同交付货物或拒绝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还可以:
(1)CA 商业法 Code § 10508(b)(1) 如果货物已指定,追回货物(第10522条);或
(2)CA 商业法 Code § 10508(b)(2) 在适当情况下,获得特定履行或取回货物(第10521条)。
(c)CA 商业法 Code § 10508(c) 如果出租人以其他方式违反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行使租赁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并寻求补救措施,其中可能包括取消租赁的权利,以及第10519条(c)款中规定的权利。
(d)CA 商业法 Code § 10508(d) 如果出租人违反了明示或默示担保,承租人可以追回损害赔偿(第10519条(d)款)。
(e)CA 商业法 Code § 10508(e) 在正当拒绝或正当撤销接受后,承租人对承租人占有或控制的货物享有担保权益,以弥补已支付的任何租金和保证金以及在检验、接收、运输、保管和照管货物方面合理发生的任何费用,并且可以在善意和商业上合理的方式下持有和处置这些货物,但须遵守第10527条(e)款的规定。
(f)CA 商业法 Code § 10508(f) 在不违反第10407条规定的前提下,承租人在通知出租人其意图后,可以从同一租赁合同项下仍应支付的任何部分租金中扣除因租赁合同项下任何违约而产生的所有或任何部分损害赔偿。

Section § 10509

Explanation
如果你租的东西与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不符,你可以选择保留它、退回它,或者保留一部分并退回其余部分。但是,如果你想退回东西,你需要在收到货物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并及时通知出租给你的人。

Section § 105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分期租赁某物,并且某次交付的物品有缺陷,严重降低了其价值,或者文件有问题,你可以拒绝接受,除非出租给你的人承诺解决问题。如果一次或多次有缺陷的交付导致整个租赁合同失去价值,这就被视为全面违约。但是,如果你接受了有问题的交付物,而没有及时通知要终止租赁,你就等于继续履行了租赁合同,包括过去的交付和未来的预期。

(a)CA 商业法 Code § 10510(a) Under an installment lease contract, a lessee may reject any delivery that is nonconforming if the nonconformity substantially impairs the value of that delivery and cannot be cured or the nonconformity is a defect in the required documents; but if the nonconformity does not fall within subdivision (b) and the lessor or the supplier gives adequate assurance of its cure, the lessee must accept that delivery.
(b)CA 商业法 Code § 10510(b) Whenever nonconformity or default with respect to one or more deliveries substantially impairs the value of the installment lease contract as a whole there is a default with respect to the whole. But, the aggrieved party reinstates the installment lease contract as a whole if the aggrieved party accepts a nonconforming delivery without seasonably notifying of cancellation or brings an action with respect only to past deliveries or demands performance as to future deliveries.

Section § 10511

Explanation

如果你租用货物后需要拒收,但附近没有代理人或公司办事处,你需要遵循货主或供应商关于如何处理货物的任何合理指示。如果没有指示,且货物正在迅速贬值,你应该尝试为货主出售或租赁它们。你应该获得对保管和处置货物所产生的任何合理费用的补偿,如果涉及出售,你还可以获得佣金,如果没有标准费率,通常最高可达10%。只要你诚实守信,善意行事,你就不会承担责任。最后,如果有人善意地从你这里购买了这些货物,他们将拥有这些货物,不受原货主或供应商的任何约束。

(a)CA 商业法 Code § 10511(a) 在不影响承租人任何担保权益(第10508条 (e) 款)的情况下,如果出租人或供应商在拒收地市场没有代理人或营业地点,商业承租人在其占有或控制的货物被拒收后,应当遵循从出租人或供应商处收到的关于货物的任何合理指示。在没有此类指示的情况下,如果货物有迅速贬值的危险,商业承租人应尽合理努力为出租人的利益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货物。如果要求支付费用补偿金而未获提供,则指示不合理。
(b)CA 商业法 Code § 10511(b) 如果商业承租人( (a) 款)或任何其他承租人(第10512条)处置货物,他或她有权从出租人或供应商处或从处置所得中获得对保管和处置货物的合理费用的补偿,并且,如果费用不包括处置佣金,则有权获得行业惯例的佣金,或者如果没有惯例,则有权获得不超过总收益10%的合理金额。
(c)CA 商业法 Code § 10511(c) 在遵守本条或第10512条时,承租人仅以善意为限。在此项下的善意行为既不构成接受或侵占,也不构成损害赔偿诉讼的依据。
(d)CA 商业法 Code § 10511(d) 依据本条或第10512条善意地从承租人处购买货物的买受人,取得货物时不受出租人和供应商任何权利的约束,即使承租人未能遵守本分部的一项或多项要求。

Section § 105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租用商品的人(承租人)因商品不合适而决定不接受,他们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妥善保管这些商品,同时等待所有者或供应商的指示。如果没有收到指示,承租人可以储存、退回或处理这些商品,并可能寻求补偿。重要的是,处理这些商品并不意味着承租人接受或取得了它们的所有权。

(a)CA 商业法 Code § 10512(a) 除对价值可能迅速贬损的货物(第10511条)另有规定,并受承租人任何担保权益(第10508条(e)款)的约束外:
(1)CA 商业法 Code § 10512(a)(1) 承租人在拒收其占有的货物后,应在承租人及时发出拒收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以合理的注意保管货物,以待出租人或供应商处置;
(2)CA 商业法 Code § 10512(a)(2) 如果出租人或供应商在收到拒收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未发出指示,承租人可以为出租人或供应商的利益储存被拒收的货物,或将其运送给出租人或供应商,或以第10511条规定的方式处置货物并获得补偿;但
(3)CA 商业法 Code § 10512(a)(3) 承租人对正当拒收的货物不再负有进一步义务。
(b)CA 商业法 Code § 10512(b) 承租人根据(a)款采取的行动不构成接受或侵占。

Section § 10513

Explanation

如果出租人或供应商交付的货物与租赁协议不符,且截止日期尚未过去,他们可以告知承租人他们打算纠正,并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正确的货物。如果承租人拒绝了这些货物,但出租人或供应商认为这些货物可能会被接受,那么只要他们及时通知承租人,就可以获得额外时间来发送正确的货物。

(a)CA 商业法 Code § 10513(a) 如果出租人或供应商的任何交付或提供因不符合规定而被拒绝,且履行期限尚未届满,则出租人或供应商可以及时通知承租人其补救意图,并可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符合规定的交付。
(b)CA 商业法 Code § 10513(b) 如果承租人拒绝了出租人或供应商有合理理由相信无论是否有金钱补偿都可被接受的不符合规定的交付物,则出租人或供应商在及时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可以有进一步的合理时间来替换为符合规定的交付物。

Section § 10514

Explanation
当租用商品的人(承租人)想要因为商品有缺陷而拒绝接收时,如果该缺陷在合理检查中很容易被发现,承租人必须明确指出该缺陷。如果他们没有指出,以后就不能再用这个缺陷来证明拒绝的合理性或声称商品有缺陷,特别是当缺陷本可以被修复,或者供应商要求提供一份书面缺陷清单时。此外,如果承租人在支付约定款项时没有提出任何问题,他们以后就不能因为文件中明显的错误而要求退回该款项。

Section § 105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租用货物的人(承租人)如何表明他们接受这些货物。首先,在有合理机会检查货物之后,如果他们表示对货物满意,即使货物不完美,也视为接受。此外,如果他们没有正确拒绝货物,则假定他们已经接受了货物。最后,如果他们接受一套货物的一部分,他们必须接受整套货物。

(a)CA 商业法 Code § 10515(a) 货物的接受发生在承租人有合理机会检验货物之后,并且
(1)CA 商业法 Code § 10515(a)(1) 承租人以某种方式表示或行为,向出租人或供应商表明货物符合要求,或者承租人将接受或保留货物,即使其不符合要求;或者
(2)CA 商业法 Code § 10515(a)(2) 承租人未能有效拒绝货物(第10509条(b)款)。
(b)CA 商业法 Code § 10515(b) 接受任何商业单位的一部分即为接受该整个单位。

Section § 10516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货物租赁协议中承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必须为已接受的货物支付租金,即使其中一些货物被合法拒收或未交付。货物一旦接受,就不能再拒收。如果承租人明知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而接受,通常不能撤销接受,除非他们合理预期问题会得到解决。即使接受了货物,任何问题也必须在合理时间内告知出租人或供货人,否则承租人可能会失去寻求补救的权利。如果承租人因货物缺陷被起诉,他们可以通知出租人或供货人来为案件抗辩。在某些条件下,出租人和供货人都可以要求控制与租赁货物相关的法律诉讼。本法律的某些部分不适用于消费者租赁。
(a)CA 商业法 Code § 10516(a) 承租人必须按照租赁合同支付已接受货物的租金,并对合法拒收或未交付的货物给予适当扣减。
(b)CA 商业法 Code § 10516(b) 承租人接受货物后,不得再拒收已接受的货物。对于融资租赁,如果供货人协助准备租赁合同或参与与出租人协商租赁合同条款的消费者租赁除外,如果承租人在明知不符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接受货物,则不得因此撤销接受。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如果承租人在明知不符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接受货物,则不得因此撤销接受,除非接受是基于不符合同规定将及时补救的合理假设。接受本身不损害本分部或租赁协议为不符合同规定提供的任何其他救济。
(c)CA 商业法 Code § 10516(c) 如果交付已被接受:
(1)CA 商业法 Code § 10516(c)(1) 在承租人发现或应当发现任何违约行为后的合理时间内,承租人应通知出租人和供货人(如有),否则将被剥夺对未被通知方的任何救济;
(2)CA 商业法 Code § 10516(c)(2) 在承租人收到侵权诉讼或类似诉讼(第10211节)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承租人应通知出租人,否则将被剥夺对该诉讼所确立责任的任何追偿救济;并且
(3)CA 商业法 Code § 10516(c)(3) 承租人有责任证明任何违约行为。
(d)CA 商业法 Code § 10516(d) 如果承租人因违反保证或其他义务而被起诉,且出租人或供货人对此负有追偿责任,则适用以下规定:
(1)CA 商业法 Code § 10516(d)(1) 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或供货人,或两者,发出诉讼书面通知。如果通知声明被通知人可以介入并抗辩,并且如果被通知人不这样做,则该被通知人将在承租人对其提起的任何诉讼中,受两次诉讼共同的事实认定的约束,那么除非被通知人在及时收到通知后确实介入并抗辩,否则该被通知人即受此约束。
(2)CA 商业法 Code § 10516(d)(2) 如果索赔涉及侵权或类似事由(第10211节),出租人或供货人可以书面要求承租人移交诉讼控制权,包括和解,否则将被剥夺任何追偿救济。如果要求声明出租人或供货人同意承担所有费用并履行任何不利判决,那么除非承租人在及时收到要求后确实移交控制权,否则承租人即被剥夺该救济。
(e)Copy CA 商业法 Code § 10516(e)
(c)Copy CA 商业法 Code § 10516(e)(c)款和(d)款适用于承租人使出租人或供货人免受侵权或类似事由(第10211节)损害的任何义务。
(f)Copy CA 商业法 Code § 10516(f)
(c)Copy CA 商业法 Code § 10516(f)(c)款不适用于消费者租赁。

Section § 105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承租人(即租用物品的人)在已接受的物品存在严重问题并导致其价值降低时,可以退回这些物品。他们可以这样做,如果他们原以为问题会被修复但实际上没有,或者如果他们因为出租人的承诺或难以在接受前发现问题而不知道这些问题。如果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且这种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物品的价值,承租人也可以退回物品。承租人必须通知出租人,并且要在物品状况发生非因问题本身引起的实质性改变之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退回。退回物品后,承租人享有与从未接受这些物品相同的权利。

(a)CA 商业法 Code § 10517(a) 承租人可以撤销对批次或商业单位的接受,如果其不符合同规定之处严重损害了其对承租人的价值,且承租人已接受该批次或商业单位:
(1)CA 商业法 Code § 10517(a)(1) 除非是融资租赁,基于其不符合同规定之处将被纠正的合理假设,但其未及时纠正;或
(2)CA 商业法 Code § 10517(a)(2) 未发现不符合同规定之处,如果承租人的接受是由于出租人的保证,或(除非是融资租赁)由于在接受前难以发现而合理促成的。
(b)CA 商业法 Code § 10517(b) 如果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且该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该批次或商业单位对承租人的价值,承租人可以撤销对该批次或商业单位的接受。
(c)CA 商业法 Code § 10517(c) 如果租赁协议如此规定,承租人可以因出租人的其他违约行为而撤销对批次或商业单位的接受。
(d)CA 商业法 Code § 10517(d) 撤销接受必须在承租人发现或应当发现撤销理由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并且在货物状况未因不符合同规定之处而发生任何实质性改变之前。撤销在承租人通知出租人之前不生效。
(e)CA 商业法 Code § 10517(e) 如此撤销的承租人对所涉货物享有与其拒绝接受货物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Section § 10518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如果出租人违反租赁协议,承租人可以采取的措施。如果出租人未能履行其租赁义务,承租人可以寻找替代租赁或购买货物来替代原先承诺的物品。如果新的租赁协议与原协议相似且是善意订立的,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索赔,包括租金差额和任何额外费用。如果新的租赁协议不符合这些条件,承租人可以按照相关条款第 10519 条的规定寻求损害赔偿。

(a)CA 商业法 Code § 10518(a) 出租人根据第 10508 条 (a) 款所述类型的租赁合同违约后,或者,如果约定,在出租人发生其他违约后,承租人可以通过购买或租赁货物,或签订购买或租赁货物的合同进行补进,以替代出租人应交付的货物。
(b)CA 商业法 Code § 10518(b) 除非租赁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第 10504 条)另有规定,或根据当事人协议(第 1302 条和第 10503 条)另行确定,如果承租人通过与原租赁协议实质上相似的租赁协议进行补进,且新租赁协议是善意且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订立的,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索赔 (1) 新租赁协议期限开始之日,新租赁协议项下适用于新租赁期限中与原租赁协议当时剩余期限相当的期间的租金的现值,减去同日原租赁协议当时剩余租赁期限内总租金的现值,以及 (2) 任何附带或间接损害,减去因出租人违约而节省的费用。
(c)CA 商业法 Code § 10518(c) 如果承租人通过租赁协议进行补进,但该协议因任何原因不符合 (b) 款规定的处理条件,或者通过购买或其他方式进行补进,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索赔,如同承租人选择不补进一样,并适用第 10519 条的规定。

Section § 1051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出租人未能履行租赁义务时如何计算损害赔偿。如果承租人决定不寻找替代品,或者找到的替代品不符合特定标准,损害赔偿将基于市场租金与原始租金之间的差额。市场租金根据违约时的地点确定。如果承租人接受了有缺陷的货物,损害赔偿将根据货物不符合约定标准造成的损失计算,包括因出租人违约而产生的额外费用。违反保证的损害赔偿基于承诺的价值与实际交付的价值之间的差额,并扣除因出租人违约而节省的任何费用。

(a)CA 商业法 Code § 10519(a) 除非租赁协议中规定的违约金(Section 10504)或根据当事人协议另行确定的(Sections 1302 and 10503)除外,如果承租人选择不进行替代交易,或者承租人选择进行替代交易,但该替代交易是租赁协议,且因任何原因不符合Section 10518 (b)项的规定,或者是通过购买或其他方式进行的,则出租人不交付或毁约,或承租人拒绝或撤销接受的损害赔偿金额,为违约之日当时市场租金的现值减去同日原租金的现值,按原租赁协议的剩余租赁期限计算,加上附带损害和间接损害,减去因出租人违约而节省的费用。
(b)CA 商业法 Code § 10519(b) 市场租金应在交货地点确定,或者,在货物到达后拒绝或撤销接受的情况下,在货物到达地点确定。
(c)CA 商业法 Code § 10519(c) 除非另有约定,如果承租人已接受货物并发出通知(Section 10516 (c)项),则出租人交付不符或不交付或其他违约的损害赔偿金额,是因出租人违约在正常情况下造成的损失,以任何合理方式确定,加上附带损害和间接损害,减去因出租人违约而节省的费用。
(d)CA 商业法 Code § 10519(d) 除非另有约定,违反保证的损害赔偿金额,是在接受时和接受地点,已接受货物的使用价值与如果货物在租赁期内符合保证的价值之间的差额的现值,除非特殊情况表明近因损害为不同金额,加上附带损害和间接损害,减去因出租人违约或违反保证而节省的费用。

Section § 1052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如果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追回的损害赔偿类型。附带损害赔偿是指诸如被拒收货物的检验、保管和运输费用,以及与寻找替代品(补进)相关的任何合理费用。间接损害赔偿包括出租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知晓但无法避免的特定损失,以及因违反保证而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a)CA 商业法 Code § 10520(a) 因出租人违约而产生的附带损害赔偿包括:为检验、接收、运输、保管和照料合法拒收的货物或合法撤销接受的货物而合理发生的费用;与进行替代交易(补进)相关的任何商业上合理的费用、开支或佣金;以及因违约而产生的任何其他合理费用。
(b)CA 商业法 Code § 10520(b) 因出租人违约而产生的间接损害赔偿包括:
(1)CA 商业法 Code § 10520(b)(1) 因出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有理由知道且无法通过替代交易(补进)或其他方式合理避免的一般或特定要求和需求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以及
(2)CA 商业法 Code § 10520(b)(2) 因任何违反保证而直接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Section § 1052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法院可以判令特定履行,即一方当事人必须履行某项义务,通常是在所涉货物独一无二或特殊的情况下。法院还可以决定其他细节,例如如何支付款项或任何应付的损害赔偿。此外,如果承租人在尝试后仍无法找到替代品,他们享有收回或追回这些货物的特定权利。

Section § 10522

Explanation
如果您租赁了货物并支付了租金或担保金,那么如果出租人(将货物租给您的人)在收到您的第一笔租金后的 10 天内破产,您可能有权从他们那里收回这些货物。但是,这仅适用于您已支付了截至该时点所有应付款项,并且货物与租赁协议中的描述相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