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颁发限制持牌场所数量限制
Section § 23816
这项法律规定,允许在酒吧或餐馆等场所销售酒类的普通执照数量,每个县每2,000名居民只能有一个。超过此限制的新执照不得发放,除非是续期、转让,或由其他特定条款允许。此外,你不能通过放弃啤酒和葡萄酒执照来获得普通执照。
Section § 23817
本法律讨论了颁发场外普通执照的规定,这类执照通常允许商家销售外带酒类。在1963年7月1日之前,一个县每2,000名居民只能颁发一个执照。该日期之后,限制改为每2,500名居民一个执照。法律允许现有执照的续期或转让,以及另一条款中规定的一些例外情况。
Section § 23817.10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市或县的人口自上次美国人口普查以来增加了至少 (2,500) 人(如果是市县合并,则为 (1,250) 人),那么政府可以发放更多的许可证,允许商家销售啤酒和葡萄酒供顾客带走饮用。但是,只有当这类许可证的总数尚未达到另一项规定设定的上限时,政府才能这样做。
Section § 23817.5
本法律根据人口数量,限制了市或县可以颁发的场外销售啤酒和葡萄酒许可证的数量。通常,每2,500人只能有一个许可证;在市县合并的区域,每1,250人只能有一个许可证。续期或转让的情况存在一些例外。此外,如果现有持证人面临破产且无法经营,可以颁发一种新型的“替代许可证”,但前提是原许可证未被转让或未被取消。替代许可证需要支付费用,并继承原许可证的所有条件。一旦替代许可证获批,旧许可证将自动作废,且替代许可证不能转移到其他地点。
Section § 23817.7
这项法律允许在通常限制此类许可证的区域申请啤酒和葡萄酒销售许可证,前提是发放该许可证符合公众的便利或必要性。要批准许可证,该地点必须位于低犯罪率区域,且不得超过特定的商业集中度水平。地方政府必须同意该许可证是有益的。此外,部门可以为许可证设定条件,以保护公共健康和安全,例如关于标识和销售培训的规定。
Section § 23817.8
这项法律允许持照的啤酒和葡萄酒批发商申请额外的许可,直接向顾客销售啤酒和葡萄酒,即使在已经有太多此类执照的区域。但是,销售不得在面向公众的商店进行,而是仅限于通过邮件、电话或在线方式接受的订单。部门可以为该执照设定规则,例如销售方式、标识和营业时间,以保护公共健康和安全。
Section § 23817.9
Section § 23818
Section § 23819
Section § 23820
Section § 23821
Section § 23824
这项法律规定,对酒类许可证数量的限制不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或地方政府拥有或租赁土地上的场所,只要它们作为真正的公共餐饮场所运营,市政礼堂除外。政府拥有或租赁的市政礼堂受这些限制,但不需要作为餐饮场所运营。河滨县博览会场的许可证有特殊规定,它们不必满足某些要求,但在提供酒精饮料时必须始终提供餐饮服务。这些公共场所的许可证可以续期,并可以在同一地点从一个人转让给另一个人,并且政府在为市政礼堂获取许可证时无需说明符合公共利益的理由。
Section § 23824.1
这项法律适用于由市政府或非营利组织运营的会议中心和活动中心,这些中心提供会议、展览或演出的场所。颁发给这些中心的任何许可证都必须确保其产生的所有收入直接用于中心的维护或改进。“活动中心”被广义定义为主要用于举办音乐会、大会或演出等活动的任何设施。
Section § 23825
Section § 23826
在加州居民少于2,500人,且只有一份或没有现有现场销售(如餐厅)或非现场销售(如商店)酒类执照的地区,当局可以在下一年为每种类型额外发放一份执照。但是,这些执照不能转移到其他县。
发放这些执照的程序遵循其他地方规定的具体规则,以确保公平和一致性。
Section § 23826.10
这项法律允许在特定县份,从指定年份开始,为公共餐饮场所发放额外的酒类零售通用执照。这些执照分阶段发放:最初三年每年五份,随后几年再分批发放。场所必须容纳最少数量的用餐者——根据年份和执照批次,可以是25人或50人。每个阶段发放的执照总数有上限。执照不能转移到其他县或不符合条件的场所。2021年后,这些特殊执照的售价不得高于其初始费用,尽管现有季节性执照持有人可以申请。部门在发放这些执照时必须遵守现有程序。
Section § 23826.11
Section § 23826.12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某个特定县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为拥有50个或更多座位的餐厅发放最多五张新的酒类销售许可证。这些许可证允许餐厅向堂食顾客销售酒精饮品。在发放这些许可证时,官员必须遵循另一条款中描述的特定程序。已经持有特殊季节性酒类销售许可证的人仍然可以申请这些新许可证。然而,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许可证不能转移到另一个县,也不能转移到不符合座位要求的餐厅。
Section § 23826.13
这项法律允许在旧金山的特定区域发放特殊酒类许可证,并对每个区域每年可发放的数量有具体限制。这些特殊许可证的总数上限为40份。这些许可证适用于指定人口普查区内的企业,并附带限制,例如不得在指定社区外转让,以及如果现有许可证未放弃则会被取消。这些许可证主要支持小型、以社区为中心的企业,防止酒类相关企业过度集中。从2025年开始,持有这些许可证的企业可以申请外卖销售特权,但需经部门批准并符合相关条件。
Section § 23826.14
本条规定,2017年至2019年期间,因约县最多可发放五份新的堂饮酒类许可证,适用于像餐厅这样能容纳50人或更多顾客的场所。这些许可证的申请流程遵循特定程序,现有季节性许可证持有者也可以申请这些新许可证。重要的是,这些许可证不能转移到其他县或不符合条件的地点。
Section § 23826.15
这项法律允许马里波萨县为至少能容纳50人的正规餐厅发放最多10份新的酒类许可证。每年,马里波萨县监事会可以决定是否将许可证数量限制在最多五份,但他们必须在7月1日前做出这个决定。如果他们没有做出决定,任何剩余的许可证仍然可以发放。目前持有季节性许可证的人也可以申请这些新许可证。许可证不能在县之间转移,也不能以高于原始费用的价格出售。这些许可证也可能被指定为“特殊用途”,但这不会改变它们的规定或权益。
Section § 23826.16
这项法律允许埃尔多拉多县的餐馆获得最多10份新的普通酒类销售(堂食)许可证,但每年签发的数量不得超过四份。签发这些许可证的程序必须遵循特定规定。如果您已经持有季节性营业许可证,仍然可以申请这些新许可证之一。但是,该许可证不能转让到不同的县,也不能以高于原始价格出售。部门可以给这些许可证一个特殊名称,但这不会改变其规定。
Section § 23826.17
这项法律允许加利福尼亚州沙斯塔县的合法餐厅获得最多10份新的普通酒类销售许可证。每年最多只能发放四份此类许可证,并且它们必须遵循另一条款中规定的具体程序。目前持有季节性许可证的人也可以申请这些新许可证。但是,许可证不能转到其他县,也不能以高于原始价格出售。它们可能会被指定为特殊用途,但这不会改变本法条中规定的权利或限制。
Section § 23826.18
在加利福尼亚州内华达县,每年最多可向餐馆颁发10份新的酒类销售许可证,但一年内颁发的此类许可证不得超过四份。现有季节性许可证持有者可以申请这些新许可证。这些许可证必须保留在内华达县内,且出售价格不得高于其原始费用。法律确保,对这些许可证的任何特殊用途指定都不会改变现有关于许可证允许范围的规定。
Section § 23826.19
Section § 23826.2
这项法律规定,在第一类县,只有当企业每年销售的非酒精产品多于啤酒和葡萄酒时,才能获得新的非现场销售啤酒和葡萄酒许可证。
Section § 23826.20
《商业与职业法典》的这一节允许为埃尔多拉多县和普莱瑟县的餐馆额外发放最多10份一般销售(堂食)执照。这些执照是为位于大型零售中心内的餐馆准备的,并有一些特定的空间要求。在第一年内,每个县最多只能发放四份执照。如果市或县愿意,可以进一步限制执照的数量。执照不能在县之间转移,也不能以高于原持有人支付的价格出售。这些执照专门针对符合条件的零售中心,旨在支持大型购物空间内的餐饮场所。
Section § 23826.5
这项法律允许在一个特定县颁发三份新的执照,用于销售非现场饮用的酒精饮料。这些执照遵循一套既定程序,但一旦颁发,就不能转移到不同的县。
Section § 23826.7
这项法律允许在加州某些小型县颁发最多五份新的普通酒类销售许可证。具体来说,这些县必须根据1970年人口普查,人口在3,000到5,000之间,并且经济依赖全年娱乐设施。这些许可证专门用于至少能容纳100名用餐者的餐厅。现有季节性酒类许可证持有者也可以申请这些新许可证。但是,这些许可证不能转移到不同的县,也不能转移到不符合条件的地点。
Section § 23826.8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用于季节性销售酒类的普通销售执照转换为常规的普通销售执照。这些执照必须在1982年的特定日期之前签发或申请,具体日期取决于所在县。转换过程需要支付费用,并且自1983年1月1日起,相关部门不再接受新的季节性执照申请。一旦转换,这些执照在签发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转让,除非有特殊情况。此外,在执照签发后的五年内,其购买价格上限为6,000美元,此后则没有价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