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人如欲在执照所示主要营业地点以外的地点经营锁匠业务,应当针对每个额外地点申请分支机构注册,具体如本章所规定。
锁匠持牌和注册地点
Section § 6980.34
如果你想用一个虚构的名称申请锁匠营业执照,你需要在申请时附上县书记官处备案的虚构商业名称声明。如果你想使用多个虚构名称,每个名称都需要单独的执照。你不能用除了你获得执照的名称以外的任何名称来宣传你的锁匠服务。如果你申请另一个虚构名称的执照,流程和申请第一个执照时是一样的。
锁匠执照 虚构商业名称 认证副本
Section § 6980.37
如果您有一个主营业务,并且计划开设第二个地点(即分支机构),您需要申请并满足该分支机构的注册要求。
根据本条所界定的,维持或拟维持分支机构的持证人,应当申请并符合分支机构注册的资格。
分支机构 持证人要求 分支机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