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记员申请、考试和证书;要求和内容
Section § 8020
如果你年满18岁,并想在加州成为一名注册速记员,你必须满足几个要求。你需要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没有任何不符合资格的犯罪记录,并通过相关考试。你还需要证明以下条件之一:至少一年制作官方程序逐字记录的经验;完成认可的法庭速记课程;通过国家协会证明在机器速记或语音速记方面的熟练程度;或者持有其他州颁发的与加州标准相似的执照。没有人可以在不满足这些先决条件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Section § 8020.5
如果你想通过加利福尼亚州的执业许可考试,你需要完成三个部分:英语、专业实践和听写/转录。听写/转录部分需要达到95%才能通过。另外两个部分采用一种特殊的评分方法,叫做安格夫法,这意味着及格分数可能会根据考试内容略有变化。从你第一次参加考试的任何部分开始,你必须在三年内通过所有三个部分。如果你某个部分没通过,可以在四个月后重考,但前提是考试有了新版本。如果你已经拥有某些国家级认证,你可能不需要参加听写/转录部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有特殊酌情情况,你可能会获得额外一年的时间来通过所有部分。
Section § 8022
Section § 8024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速记员的证书有效期为一年,除非续期,否则将在持证人出生月份的最后一天失效。证书上必须注明速记员是使用速记、语音速记还是两者兼有。速记员只能按照证书上注明的方式提供服务。在系统更新之前,认证方法可能会通过信函而非证书本身告知,直至特定日期。要续期,速记员必须提交申请、支付费用,并披露任何相关的定罪或纪律处分。
Section § 8024.1
Section § 8024.2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已过期的法庭记者证书如何续期。续期时,申请人必须填写表格、支付续期费,并披露任何定罪或纪律处分。如果续期逾期,则需要额外支付一笔费用。如果有未支付的罚款,证书将无法续期。续期在所有费用支付后生效,证书将持续有效直至下一个到期日,除非再次续期。
Section § 8024.3
Section § 8024.4
如果你的专业证书被吊销了,它不能续期,但仍然会过期。如果你想在它过期后重新获得,你必须支付费用,其中包括续期本应花费的金额以及从证书被吊销时产生的任何滞纳金。但是,如果你没有支付某些罚款,你就不能续期证书。
Section § 8024.5
如果您的证书过期且未在三年内续期,您就不能简单地再次续期。相反,您必须交回过期证书并申请一张全新的证书。这意味着您需要支付所有必需的费用,并通过必要的考试,就像您第一次申请时一样。
Section § 8024.6
如果您持有专业证书,您必须在30天内书面通知萨克拉门托的委员会任何姓名或地址变更,姓名变更还需附上相关法律文件。如果您未能这样做,您将面临罚款,续期证书前需要支付该罚款,并且可能面临纪律处分。
Section § 8024.7
这项法律为目前未从事速记员工作的速记员设立了一种“非执业”状态。持有非执业许可的人不能从事任何需要该许可的工作,但他们仍需在与执业许可相同的时段内续期。他们无需完成执业许可通常所需的继续教育更新。然而,如果他们想恢复到执业状态,则需要支付续期费用并完成任何规定的继续教育,除非委员会另有规定。
Section § 8024.8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记录哪些认证速记员通过不同方法(如速记或语音速记)获得资格,并平等对待他们。公共雇主不得在薪酬、福利或工作职责方面偏袒某种方法。此外,任何法律中提及速记笔记的地方也必须包括音频口述文件。
Section § 8024.9
这项法律要求证书持有人和申请人在申请或续期认证时,提供一个用于专业用途的有效电子邮件地址。个人电子邮件地址不是必需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有任何变更,必须在30天内向委员会报告。委员会将告知申请人,这些电子邮件地址属于公共记录。委员会可以将重要通信转发到这些地址,并鼓励大家保持联系信息最新。
Section § 8025
如果您是加州的法庭速记员,您的证书可能因多种原因被暂停、吊销或拒绝。这些原因包括被判犯有影响您工作的严重罪行、未将此类定罪告知委员会、通过欺诈手段获取证书,或行为不专业,例如违反保密规定或未按时提交笔录。其他问题包括因疏忽丢失重要笔记、未支付罚款,或在其他州已有纪律处分。您还需要遵守所有与法庭速记员相关的法律法规。
Section § 8025.1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认证速记员的委员会,在个人因身体或精神问题或药物滥用而无法履行职责时,拒绝、暂停或撤销其证书。如果委员会怀疑存在这些问题,可以要求该个人进行医学检查。如果该个人不遵守,其认证可能会被自动暂停。该个人可以请求举行听证会以对暂停提出异议,在听证会期间,其获得法律代理和提交证据的权利受到保护。如果确定他们存在障碍,委员会将不予授予或暂停其认证。
Section § 8026
如果一名注册速记员被判有罪或对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罪行不抗辩,根据本规定,这将被视为定罪。一旦案件无法再上诉,监管委员会可以暂停或吊销其证书,或拒绝颁发证书。即使后续行动允许该速记员根据某些法律规定更改其答辩或撤销指控,这一规定仍然有效。
Section § 8027
本节规定了加州法庭记者学校的规则。它定义了何为合格学校,概述了获得认可的要求,并详细说明了学校应如何维护记录。学校必须在特定时间内向委员会报告变更,例如项目终止或学校详细信息的变更。学校必须向学生披露有关毕业要求和州执照考试的某些信息。委员会可以检查学校,并要求学校报告学生进度和考试通过率。学校必须为全日制学生每周提供至少10小时的现场听写课程,并提供与专业法庭记者练习和互动的机会。考试、教师和学生进度跟踪的具体基准和标准是强制性的。实施这些标准的法规要求在2002年9月1日前制定,委员会可以收回与执行这些法规相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