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503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在加利福尼亚州获得扣押机构执照,您必须书面申请并支付费用。申请中需要包含您的姓名、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和常规营业时间。如果您在申请中撒谎,将被视为轻罪。您的个人详细信息,如家庭住址和驾照号码,必须保密。您的公司名称不能具有误导性或听起来像政府机构。您还需要知道,提供不诚实的答案可能导致您的申请被拒绝,或执照随后被吊销。

扣押机构执照的申请应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局提出并提交,采用局长可能要求的格式,并应附有本章规定的原始执照费。局长可以要求提交任何其他相关信息、证据、声明或文件。
每一份扣押机构执照申请书均应由申请人签署并说明,除可能要求的其他事项外,申请人的姓名以及申请人将开展业务的名称,申请执照的业务办公室的门牌号、街道和城市地址,以及该业务将保持的常规营业时间。申请人明知虚假却根据本条声明任何重要事项为真实的,构成轻罪。每一位持照人、每一位持照人的主要所有者以及任何执照申请人的住址、住宅电话号码和驾驶执照号码,如果被要求,应根据1977年《信息实践法》(《民法典》第三编第四部分第1.8章第1章(第1798条起))予以保密,不得向公众披露。
不得以任何虚构名称颁发执照,该名称可能与任何联邦、州、县或市级政府职能或机构混淆或相似,或可能描述申请人未实际从事的任何业务职能或企业的名称,或与任何现有持照人的名称相同或过于相似以致可能欺骗公众的名称,或任何其他可能具有欺骗性或误导性的名称。
申请表应包含一份声明,告知申请人对问题的虚假或不诚实回答可能是拒绝颁发或随后暂停或吊销扣押机构执照的理由。

Section § 7503.05

Explanation

在加州,如果你申请成为收回财产机构持证人、持有合格证书,或根据特定条款进行注册,你需要进行指纹检查,以调查州内和全国范围的犯罪历史。负责的机构会将你的指纹信息发送给司法部。这适用于个人、合伙人、公司高级职员、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人以及相关的合格证书持有人。司法部随后会提供背景调查结果。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05(a) 局应要求根据第7500.1条和第7500.2条定义的每位收回财产机构持证人、合格证书持有人或注册人,接受基于指纹的州和全国犯罪历史背景调查。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05(b) 根据《刑法典》第11105条(u)款,局应向司法部提交指纹图像和相关信息,包括:如果申请人是个人,则为每位个人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是合伙企业,则为第7503.3条所述的每位合伙人;如果申请人是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则为第7503.4条所述的每位高级职员和所有人;以及第7500.1条所述的每位合格证书持有人。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05(c) 司法部应根据《刑法典》第11105条(p)款提供州和联邦层面的回复。

Section § 7503.1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申请考试,或者你是一家企业的经理、合伙人或高级职员,你需要提交一份表格,附上近期照片、你的指纹和个人描述。指纹将用于联邦调查局的背景调查。此外,如果你没有使用电子指纹系统,可能需要支付一笔小额处理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1(a) 每位参加考试的个人申请人以及每位经理、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和公司的管理人员,应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一份由主管提供的个人身份识别表格,该表格上应附有在提交申请日期前一年内拍摄的照片,以及两套清晰的指纹(其中一套应送交联邦调查局进行背景调查),以及每位申请人的个人描述。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1(b) 管理局可收取不超过三美元($3)的费用,用于处理申请人提交的可分类指纹卡,但不包括通过使用电子指纹技术的电子指纹系统提交的指纹卡。

Section § 7503.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收回机构如何管理其执照。原始执照有效期为一年,续期执照有效期为两年。为防止执照过期,机构必须通过寄回表格、支付任何未缴罚款和续期费用来办理续期。州政府会在执照期满前60天向机构发送提醒和表格。执照签发或续期时,机构会获得一张带有照片的身份证件,上面会显示公司名称。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10(a) 原始的收回机构执照应在签发日期后一年期满,除非按照本章规定续期。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10(b) 续期的收回机构执照应在续期日期后两年期满,除非按照本章规定续期。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10(c) 在执照期满前至少60天,管理局应向持照人邮寄一份由局长规定的续期表格。为续期未过期的执照,持照人应填写并邮寄续期表格至管理局,支付根据第7501.7条评估并按照该条规定解决的任何及所有罚款,并支付本章规定的续期费用。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10(d) 在签发初始执照或续期执照时,管理局应向持照人签发一张合适的袖珍身份识别卡,其中包含持照人的照片。照片尺寸应由管理局规定。该卡应包含持照人公司的名称。

Section § 7503.11

Explanation

如果您的专业执照已过期,您有一年时间可以续期。为此,您需要遵守所有规定,填写必要的申请,支付任何未缴罚款,并支付恢复费用。然而,即使您可以续期执照,这并不意味着您不会因在执照过期期间所犯的任何违规行为而面临纪律处分。

已过期执照可在过期之日起一年内,在遵守本章规定、执照持有人提出申请、支付根据第 7501.7 条规定评估且未根据该条规定解决的任何及所有罚款,以及支付本章规定的恢复费用后予以恢复。已过期执照的恢复不应禁止对在执照过期期间任何违反本章规定的行为提起纪律处分程序。

Section § 7503.12

Explanation

如果收回机构的执照被暂停,它仍然需要按照常规规定续期执照。但是,续期执照不意味着该机构可以在暂停正式解除之前重新运营。该机构不能从事任何违反导致执照最初被暂停的原因所关联的规则的工作。

被暂停的收回机构执照仍受制于到期规定,并应按照本条规定续期,但执照的续期不赋予持照人在执照仍被暂停且未恢复期间从事执照许可的活动,或从事任何其他违反暂停执照的命令或判决的活动或行为的权利。

Section § 7503.13

Explanation

如果收回机构的执照被吊销,它最终还是会过期,但你无法续期。不过,如果你想在执照过期后恢复它,你需要支付一笔费用。这笔费用包括在执照恢复之前最后一次续期时的续期费用,以及执照被吊销时应付的任何滞纳金。

被吊销的收回机构执照将按照本条规定到期,但不得续期。如果在执照到期后恢复,持照人作为恢复执照的先决条件,应当支付一笔恢复执照费用,其金额等于在执照恢复日期之前的最后一个常规续期日期生效的续期费用,加上在执照被吊销时产生的滞纳金(如有)。

Section § 7503.14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的追回机构执照已过期,并且您在10年内没有续期,您之后就不能恢复或续期了。要获得新执照,您必须遵守所有申请全新执照的规定。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14(a) 追回机构执照在到期后10年内未续期的,此后不得续期、恢复、重新生效或重新签发。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14(b) 追回机构执照持有人仅在遵守本章所有有关原始执照签发的规定后,方可获得新执照。

Section § 7503.2

Explanation

如果您以个人身份申请营业执照,您需要在申请中填写您的完整家庭住址。您还需要说明是您自己经营业务,还是由其他人负责。如果您不是负责人,申请中应包含该人的姓名。此外,您需要提及您是否曾使用过不同的名字或别名。申请书需要由您本人签署并确认,如果还有其他人负责,也需要由该人签署并确认。

如果执照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的完整住址,并说明申请人将亲自并实际负责其申请执照的业务;或者,如果由任何其他合格的证书持有人实际负责该业务,申请书应如此说明并列明该人的姓名。申请书还应说明申请人是否曾使用过别名。申请书应由申请人签署并核实,如果由任何其他人实际负责该业务,申请书也应由该人签署并核实。

Section § 7503.3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商业合伙企业在申请执照时必须包含哪些信息。他们需要列出所有合伙人的正确姓名和地址,并指明谁将负责管理业务。如果由非合伙人负责,则其姓名和地址也必须包含在内。所有合伙人以及经理(如果不是合伙人)都必须签署并核实申请。申请中还应提及是否有任何合伙人以前使用过不同的名字。

Section § 7503.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企业申请特定执照的要求。如果是公司申请,需要列出所有高级职员的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以及负责运营业务的人员,并说明是否有高级职员使用过别名。同样,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LLC)申请,必须列出所有所有者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负责人的姓名。申请书必须由所有相关方签署,并应注明是否有所有者使用过别名。最后,本条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能被许可为收回机构。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4(a) 如果执照申请人是公司,申请书应注明所有高级职员的真实姓名和完整住址。申请书还应注明实际负责所申请执照业务的人员的姓名和地址。申请书应由申请人的正式授权高级职员及其合格证书持有人签署并核实。申请书还应注明是否有任何高级职员曾使用别名。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4(b) 如果执照申请人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书应注明所有所有者的真实姓名和完整住址,以及实际负责所申请执照业务的所有者的姓名和地址。如果由所有者以外的合格证书持有人实际负责该业务,则申请书应注明该人员的姓名和地址。申请书应由每位所有者签署并核实,如果由任何其他人员实际负责该业务,申请书也应由该人员签署并核实。申请书还应注明是否有任何所有者曾使用别名。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4(c) 本章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允许国内或国外有限责任公司被许可为收回机构。

Section § 7503.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何时可以拒绝许可证申请。如果申请人或其负责人(如经理或高级职员)实施了某些不良行为,主管可以拒绝向其颁发许可证。拒绝的理由包括实施不诚实行为、过去曾被拒绝或吊销许可证、协助他人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行事,或在申请中撒谎。如果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可以在30天内要求举行听证会以对该决定提出异议,并应遵循特定的政府程序。

如果主管认定申请人(如为个人)或申请人(如为非个人)的经理及其任何高级职员和合伙人实施了以下任何行为,主管可以拒绝颁发许可证: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5(a) 实施了任何行为,如果该行为由持证人实施,将构成根据本章暂停或吊销许可证的理由。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5(b) 实施了任何构成不诚实或欺诈的行为。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5(c) 曾根据本章被拒绝颁发许可证或被吊销许可证。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5(d) 曾是根据本章被拒绝颁发许可证或被吊销许可证的任何人的高级职员、合伙人或经理。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5(e) 在未获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实施或协助教唆实施本章要求获得许可证的任何行为。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5(f) 明知故犯地在其申请中作出任何虚假陈述。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5(g) 实施了任何构成根据第480条拒绝颁发许可证理由的行为或罪行。
拒绝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应说明拒绝的理由。拒绝应告知申请人,如果其希望举行听证会以对拒绝提出异议,则应在拒绝发出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提出听证会请求。
根据本条举行听证会时,应按照《政府法典》第2编第3分部第1部第5章(自第11500条起)的规定进行。

Section § 750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申请人本人,或与申请人相关的任何合伙人或高级职员,正在接受主管的纪律处分,那么在相关问题完全解决之前,他们将无法获得执照。

Section § 7503.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执照的样式和具体内容将由一位负责人根据另一条被称为“第164条”的规定中的具体指导原则来决定。

Section § 7503.8

Explanation
收回机构必须始终在其注册营业地点清晰可见地展示其执照,包括任何副本和当前续期执照。

Section § 7503.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追回机构的执照通常不能转让给其他人。但是,如果追回机构想将其执照转让给另一个商业实体,它可以申请许可并支付费用。只有在当前执照的所有者在转让后立即完全拥有新业务的情况下,才允许进行转让。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9(a) 除本节另有规定外,根据本章颁发的追回机构执照不得转让。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3.9(b) 追回机构可向主管申请同意,并在获得同意并支付第7511节授权的处理费后,可将执照转让给另一商业实体,但前提是转让方的直接和间接所有者在转让后立即拥有受让方的全部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