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安保服务登记
Section § 7574.11
如果你想在加州成为一名专属私人保安员,你需要使用部门提供的专用表格进行申请。申请需要提交指纹,以便司法部和可能联邦调查局进行背景调查。申请费在五十五到六十美元之间。如果获得批准,你将收到一张有效期为两年的注册卡。如果你有批准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在收到卡之前开始工作。如果你的注册卡丢失,补办费用是二十五美元。你必须每两年续期一次注册,续期费用在四十到四十四美元之间。这项规定于 2018 年 7 月开始实施。
Section § 7574.12
如果你想经营自己的私人保安业务,你需要正式注册,除非你符合另一法律条款中列出的某些例外情况。
Section § 7574.13
如果您想注册成为专有私人保安雇主,您需要填写部门提供的专用表格。您还需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并支付350美元至385美元之间的费用。一旦您的申请获得批准,您将获得一份有效期为两年的证书。为了保持您的注册有效,您必须每两年续期一次,并支付相同的费用。如果您遗失了注册卡,您可以支付25美元补办一张,并按照管理局的规定办理。
Section § 7574.14
本法律概述了本章中某些个人可豁免特定法规的情况。它不适用于履行公务的美国或州官员(即使是兼职),也不适用于符合特定标准的特设市级官员。从事私人保安工作的非执勤治安官、担任经批准职务的退休官员,以及某些受雇于制片厂或部落的非武装保安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获得豁免。主要角色还包括根据特定法规身着制服的治安官,以及具有适当授权的装甲车警卫。
Section § 7574.15
这项法律赋予局长权力,可以拒绝那些希望成为专属私人保安员或雇主的人员的注册申请。拒绝的理由包括:他们曾被吊销或暂停执照或注册,或者在暂停期间未能续期。如果申请人曾从事的行为,足以构成拒绝、暂停或吊销注册的理由,局长也可以拒绝其注册。此外,如果某人实施了法典其他章节中详述的某些行为或犯罪,局长也可以拒绝其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