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健补贴。(a) 根据《平价医疗法案》(ACA) 要求的平均缴费额,网络公司应向符合条件的应用程序司机提供每季度医疗保健补贴,如本节所述。应用程序司机如果在日历季度内平均每周投入以下时间在网络公司的平台上,应从该网络公司获得以下补贴: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1) 对于日历季度内平均每周投入时间达到或超过25小时的,支付金额应大于或等于ACA平均缴费额的100%,对应于该季度每月适用的加州全保(Covered California)平均月保费,针对该季度内的每个月。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2) 对于日历季度内平均每周投入时间至少15小时但少于25小时的,支付金额应大于或等于ACA平均缴费额的50%,对应于该季度每月适用的加州全保(Covered California)平均月保费,针对该季度内的每个月。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b) 在每个收入期结束时,网络公司应向每位应用程序司机提供以下信息: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b)(1) 应用程序司机在该收入期内在网络公司的在线应用程序或平台上累计的投入时间小时数。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b)(2) 截至该时间点,应用程序司机在当前日历季度内在网络公司的在线应用程序或平台上累计的投入时间小时数。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c) 加州全保(Covered California)可制定或修订其认为适当的法规,以允许根据本节获得补贴的应用程序司机通过加州全保(Covered California)注册健康计划。
(d)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d)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d)(1) 作为提供(a)款所述医疗保健补贴的条件,网络公司可要求应用程序司机提交当前已注册合格健康计划的证明。当前注册证明可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会员卡或身份证明卡、健康计划的承保凭证和披露表格,或提交索赔所需的索赔表格及其他文件。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d)(2) 应用程序司机应有至少15个日历日的时间,从日历季度结束之日起,提供(1)款所述的注册证明。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d)(3) 网络公司应在日历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或在应用程序司机提交(1)款所述注册证明后的15天内(以较晚者为准),提供(a)款项下应支付的日历季度医疗保健补贴。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e) 就本节而言,日历季度指以下四个时间段: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e)(1) 1月1日至3月31日。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e)(2) 4月1日至6月30日。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e)(3) 7月1日至9月30日。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e)(4) 10月1日至12月31日。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f)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阻止应用程序司机在同一日历季度内从不止一家网络公司获得医疗保健补贴。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g) 在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9月1日或之前,加州全保(Covered California)应公布下一个日历年度个人平均全州月保费,针对加州全保(Covered California)铜级健康保险计划。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454(h) 如果美国或加利福尼亚州实施全民医疗保健系统或实质上类似的系统,且该系统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本节项下补贴的接受者,则本节将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