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病虫害防治操作员被许可人监管
Section § 8610
如果一家公司想要从事结构性害虫防治业务,它必须向结构性害虫防治委员会注册,并根据其业务结构提供所有者和负责人的详细信息。如果公司的负责人或有控制权的人员的执照曾被吊销或暂停,公司将无法获得注册。公司必须指定一名持有执照的合格经理来监督运营,该经理最多只能管理两家公司,除非他们在2010年前进行调整。对于某些拥有多家子公司的公司,存在例外情况。
Section § 8611
本法律条款要求公司的每个分支机构都必须有一名指定的、经许可的经营者或现场代表担任主管。该主管的执照必须在分支机构醒目位置展示。如果分支机构主管离职,公司必须在10天内书面通知注册官。一旦通知,该分支机构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继续运营,以便公司寻找新的合格主管。
Section § 8612
本节规定,企业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执照必须在这些办公场所清晰可见。公司不得在其原始执照所载地点以外的地点经营。如果企业开设分支机构,必须使用特定的表格和规定通知委员会的注册官,包括该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姓名,并支付规定的费用。
Section § 8613
如果加州的一家注册公司变更了任何重要信息,例如其主要办事处或分支机构的地址、关键人员,或其担保或保险,它必须在变更发生后的10天内,使用特定表格通知注册官。提交这些变更需要支付费用,具体规定在另一节中。
Section § 8616
Section § 8616.4
本法律授权农药管理主任任命县农业专员处理某些农药管理任务。这些专员的职责在特定条款中有所规定,他们将根据现有协议获得报酬。
Section § 8616.5
这项法律规定了县农业专员和委员会在监督结构性害虫防治中农药使用方面的职责。专员负责检查和调查日常农药使用问题,无论使用者是否持有执照。如果某个案件需要进一步处理,它将提交给委员会,委员会随后成为牵头机构,并可能获得专员的协助。委员会和农药管理主任共同决定哪些类型的调查可能导致执照暂停、罚款或委员会的进一步行动等处罚。例行调查涉及大多数农药不当使用的情况,但那些特别移交委员会进行严重纪律处分的案件除外。
Section § 8616.6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委员会发现某些人在特定区域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就必须通知农药管理主任。通知中必须清楚说明导致这一情况的具体行为。如果主任未能令人满意地解决问题,委员会有权暂停该人员在该区域的活动,最长可达60天。
Section § 8616.7
Section § 8616.9
本节规定了员工在检查中被发现未佩戴所需防护装备的后果。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雇主可能面临全州范围的纪律处分,被暂停在该县工作几天,或被处以罚款。如果雇主能证明他们提供了适当的培训和设备,保持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并且在过去两年内没有因类似问题被罚款,专员也可以对员工处以罚款。如果处以罚款,雇主的罚款金额在700美元至5,000美元之间,员工的罚款金额在250美元至5,000美元之间。确定罚款金额时,会考虑违规的严重程度和过往的合规记录。专员还可以对员工采取进一步的纪律处分。
Section § 8617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结构性害虫防治专业人员和公司违反特定法规时可能面临的处罚。违规行为可能导致最长三天的停工、最高1,000美元(严重违规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或被要求参加培训课程。在执行这些处罚之前,个人或公司必须收到书面通知,并有机会通过听证会就违规行为提出异议。如果罚款未支付或课程未完成,可能会影响执照续期并导致进一步的纪律处分。违规行为必须在两年内处理,委员会可以利用之前的违规行为作为在全州范围内采取进一步集体行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