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安保服务警棍许可
Section § 7584
本节定义了本条目中使用的术语。它明确指出,“被许可人”是指获得许可的私人巡逻操作员。此外,它还将“合格执法人员”定义为根据特定加州法律的和平官员,或根据某些美国法律的联邦执法人员。
Section § 7584.1
在加利福尼亚州,如果您是持证人、合格经理或保安员等安保专业人员,除非您符合特定条件,否则在工作时不能携带警棍。您需要穿着制服,持有有效的工作相关身份证件,并随身携带警棍许可证。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在收到实际许可证之前使用许可证批准的打印件。这些规定不适用于已获得批准并有警棍课程证明的执法人员。此类执法人员在作为保安员携带警棍时,还需要获得其主要雇主的书面批准。
Section § 7584.2
如果你有营业执照,你不能让你的员工在工作中使用或携带警棍,除非他们有许可证证明他们被允许这样做。
Section § 7584.3
如果你想在加州获得携带警棍的许可证,你需要满足一些要求。你必须是独资企业主、合格经理、持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或者是一名注册保安员。你必须在申请前六个月内完成一项关于警棍使用的特殊培训课程,除非你是执法人员,那样你就有24个月的时间。一名认证教员必须确认你通过了培训,你还必须填写并签署申请表,保证所有信息都是真实的。此外,还需要支付申请费。
Section § 7584.4
Section § 7584.5
在加州,警棍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两年,需要在到期前续期。您应该在许可证到期前至少60天提交续期申请。如果您的许可证已过期,在获得新的有效许可证之前,您不能在工作中携带警棍。续期时,您必须填写一份表格并宣誓信息真实。您还需要在近期完成警棍培训课程,除非您是符合不同标准的合格执法人员。您的培训师必须确认您通过了培训,您不能自行证明。此外,您还必须支付一笔续期费。如果您的许可证过期了,就不能续期,您需要重新开始整个流程才能获得新的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