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581

Explanation

本节授权一位局长制定并执行与安保相关业务执照有关的规则。它涵盖了几个方面:根据安保工作的类型对持证人进行分类;为确保公共安全,设定持证人和经理的必要资格;确保遵守本法律的总体规定;以及概述安保人员携带枪支的资格标准。此外,还有关于携带武器的安保人员注册的规定,要求他们提供指纹和注册费。法律允许地方当局或个人举报安保企业或保安人员的不当行为,并强制要求企业记录所有枪支及其授权使用者。局长还可以根据地方需求设定额外的要求。

局长可以制定并执行合理的规则,具体如下: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81(a) 根据被本章规范的业务类型对持证人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受任何合法企业雇佣的保安员或巡逻员,以及武装合同承运人,并限制持证人的业务范围和领域,使其仅限于其被分类并有资格从事的业务。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81(b) 规定持证人和经理的资格,除本章规定的以外,还包括为促进和保护公共福利所必需的资格。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81(c) 总体上执行本章的规定,包括规范持证人的行为。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81(d) 规定受私人巡逻经营者或任何合法企业雇佣的保安员或巡逻员,或受武装合同承运人雇佣的任何人员,为根据《刑法典》第26030条获得携带枪支资格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81(e) 要求私人巡逻经营者的每位制服雇员和本章定义的每位武装运钞车警卫,以及受私人巡逻经营者或任何合法企业雇佣并获得报酬的、在受雇期间携带致命武器的任何其他保安员或巡逻员,在向管理局提交局长规定的申请表、附带注册费和申请人的两套可分类指纹或经局长确定并经司法部批准的等效指纹后进行注册,规定注册期限不少于两年且不超过四年,并规定在适当申请和支付续期费后可续期。局长在给予听证机会后,可以拒绝任何缺乏良好道德品格的人员的注册,并可以施加为满足地方需求所必需的合理附加要求,但这些要求不得与本章规定不符。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81(f) 建立程序,以便任何市、县或市县的地方当局,或本州的任何个人,可以向局长提出指控或投诉,声称任何持证私人巡逻经营者、注册保安员或巡逻员,或任何向管理局申请注册或执照的人员,未能达到注册或执照标准,或违反本章的任何规定,并进一步规定对指控进行调查,并按照第129条(b)款所述的方式向提出指控或投诉的当事人作出回应。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81(g) 要求私人巡逻经营者和任何合法企业维护详细记录,以识别其拥有或控制的所有枪支,以及被授权携带或接触这些枪支的雇员或人员。

Section § 7581.1

Explanation

加州州长任命两个私人安保纪律审查委员会,一个在州北部,另一个在州南部。每个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一名私人巡逻操作员、一名枪械培训机构代表、一名保安员,以及两名与安保业务无关的公众成员。成员至少每60天开会一次,任期四年,并获得差旅费和每日津贴。

州长应任命两个私人安保纪律审查委员会,并可因行为不当、不称职或玩忽职守而罢免纪律审查委员会的任何成员。一个委员会应在该州南部举行会议,另一个委员会应在该州北部举行会议。
每个纪律审查委员会应由五名成员组成。在这五名成员中,一名成员应积极从事持牌私人巡逻操作员的业务,一名成员应积极从事枪械培训机构的业务,一名成员应积极从事注册保安员的业务,另两名成员应为公众成员。任何公众成员均不得为持牌人或注册人,也不得从事任何业务或职业,其任何部分费用、报酬或收入来源于任何持牌人。
每个委员会应每60天举行一次会议,或根据需要更频繁或更不频繁地举行。成员应根据第103条获得每日津贴,并应报销实际差旅费用。成员的任期为四年。

Section § 758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纪律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私人巡逻操作员、保安员和枪械教员等安保相关专业人员的上诉。委员会可以确认、修改或推翻关于罚款以及被拒绝、撤销或暂停的执照或注册的决定,但局长根据特定政府程序作出的某些决定除外。这项法律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81.2(a) 各纪律审查委员会应履行以下职能,涉及经本章规定由管理局许可、批准、认证或注册的私人巡逻操作员、保安员、枪械资格证持有人、警棍许可证持有人、枪械培训机构、枪械培训教员、警棍培训机构和警棍培训教员,以及经管理局根据第11.4章(自第7574条起)注册的专属保安人员: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81.2(a)(1) 确认、撤销或修改所有涉及局长评估的行政罚款的上诉决定。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81.2(a)(2) 确认、撤销或修改所有涉及执照、证书或注册的拒绝、撤销或暂停的上诉决定,但局长依照《政府法典》第2篇第3部第1编第5章(自第11500条起)命令的拒绝、撤销或暂停除外。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81.2(b) 本条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7581.3

Explanation

在加州,如果你是私人巡逻操作员、保安员、枪支或警棍许可证持有人,或相关专业人士,并且面临罚款,或执照、许可证方面的问题,你可以要求对该决定进行审查。你必须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向管理局提交书面请求。如果你对审查委员会的决定不满意,可以要求举行正式听证会,但必须在收到委员会决定通知后的30天内提出。如果你不这样做,委员会的决定将生效。这项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81.3(a) 私人巡逻操作员、私人巡逻操作员的合格经理、保安员、枪支资格证持有人、警棍许可证持有人、枪支培训机构、枪支培训教员、警棍培训机构或警棍培训教员,可以请求纪律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以对行政罚款的评估提出异议,或对执照、证书或注册的拒绝、吊销或暂停提出上诉,除非该拒绝、吊销或暂停是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分编第一部第五章(自第11500条起)由局长命令的。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81.3(b) 审查请求应在传票和评估、拒绝、吊销或暂停发出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局。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81.3(c) 纪律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应在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普通邮件通知上诉人委员会的决定。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81.3(d) 如果上诉人不同意纪律审查委员会的决定,他们可以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分编第一部第五章(自第11500条起)请求举行听证会。在纪律审查委员会作出决定后,请求举行听证会应在收到委员会决定通知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局。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81.3(e) 如果上诉人未在30天内请求举行听证会,则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将成为最终决定。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81.3(f) 本节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7581.4

Explanation

当举行听证会来决定是否应发放执照,或者持照企业的经理是否符合必要资格时,该听证会遵循特定的政府程序。负责此事务的主管拥有这些程序中详述的所有权力。

除被许可人须遵守第7581.3条规定之情形外,在本章下举行听证会以决定是否应批准执照申请或决定被许可人经理的资格时,诉讼程序应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分部第5章(自第11500条起)进行,且主管拥有其中授予的所有权力。

Section § 758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局长必须每两年向所有持证企业免费提供一份现行的许可规章制度。如果有人需要额外副本,他们可以付费获取,费用仅涵盖制作这些副本的成本。

Section § 7581.6

Explanation
本节是关于管理一个局所持有的资金量。法律规定,该局不应保留超出其开支所需的资金。此外,该局必须定期检查其收取的费用是否公平,并与监管其控制下的活动所产生的成本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