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第6301条规定,在圣迭戈县,法律图书馆理事会应按以下方式组成: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301.1(a) 最多五名高等法院法官,由本县高等法院法官选举产生。每位当选的高等法院法官任期三年。为保持任期交错,截至圣迭戈县市法院和高等法院合并之日仍在任的法官,应继续任职直至其原任期届满。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301.1(b) 监事会应任命最多四名居住在本县的律师担任法律图书馆理事会理事,任期三年,交错进行。为错开任命,监事会应于1997年1月任命一名律师任期一年,一名律师任期两年,一名律师任期三年;且每届任期届满后,新任命的理事任期均为三年。根据本款任命的律师中至少有一名应是圣迭戈县律师协会的成员。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301.1(c) 如果理事无法完成整个任期,该理事的任命机构应任命另一名合格人员完成该任期。临时任命可由法律图书馆理事会根据第6305条规定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