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055

Explanation
本节明确规定了这项法律的正式名称为《非营利协会法案》。这意味着在法律文件或讨论中,都可以用这个名称来指代它。

Section § 6056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州律师协会将如何协助成立加州律师协会 (CLA) 作为一个独立的非营利组织。CLA 将不属于州律师协会的一部分,也不会从州律师协会收取任何强制性费用。它将接管原州律师协会各分部和加州青年律师协会的职能。CLA 可以管理自己的资源和合同。它不被视为公共机构,因此不受某些公开会议和记录法的约束。CLA 的会员资格标准,特别是针对青年律师的,由协会制定,并可包括名称或使命的变更。州律师协会可以协助 CLA 获得 ABA 的任命以及与教育项目的合作,但这需要相关方的同意。目前支持现有分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州律师协会内部重新分配。此外,CLA 必须提供负担得起的法律教育,并根据要求与州律师协会分享专业知识。最后,州律师协会将通过其网站帮助宣传 CLA 的教育资源。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56(a) 州律师协会根据第 6001 条规定行事,应协助州律师协会各分部注册成立为一家根据《国内税收法》第 501(c)(6) 条组织起来的私营非营利公司,并应将 16 个州律师协会分部和加州青年律师协会的职能和活动移交给新的私营非营利公司,该公司将被称为加州律师协会。加州律师协会应是一个自愿性协会,不应是州律师协会的一部分,且不应通过州律师协会收取的强制性费用以任何方式获得资金。加州律师协会应拥有独立的合同签订权并完全控制其资源。加州律师协会不应被视为任何目的的州、地方或其他公共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巴格利-基恩公开会议法》(《政府法典》第 2 编第 3 卷第 1 部分第 1 章第 9 条(自第 11120 条起))和《加州公共记录法》(《政府法典》第 1 编第 10 卷(自第 7920.000 条起))。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56(b) 加州律师协会应制定加州青年律师协会的会员资格标准。加州律师协会可以根据会员资格标准及其使命,将加州青年律师协会的名称更改为其他名称。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56(c) 州律师协会可以协助加州律师协会获得美国律师协会 (ABA) 代表院的任命,须符合加州律师协会的使命并经 ABA 同意。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56(d) 州律师协会应支持加州律师协会与律师继续教育 (CEB) 合作的努力,须经加州大学同意。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56(e) 加州律师协会应确保截至 2017 年 9 月 15 日支持各分部的州律师协会工作人员被重新分配到州律师协会内其他同等职位。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56(f) 州律师协会各分部或加州律师协会与州律师协会应签订一份谅解备忘录,关于州律师协会各分部从州律师协会分离的条款以及加州律师协会的强制性职责,包括提供以下所有内容的规定: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56(f)(1) 低成本和免费的强制性律师继续教育 (MCLE)。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56(f)(2) 应要求向州律师协会提供专业知识和信息。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56(f)(3) 向州律师协会的执业者和公众提供教育计划和材料。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56(g) 加州律师协会应协助加州律师协会履行其提供低成本和免费 MCLE 的要求,通过在州律师协会的互联网网站上包含易于访问的链接,指向加州律师协会提供的低成本和免费 MCLE。

Section § 605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州律师协会在2018年1月31日之前,将其所有与各分会相关的资金、合同和知识产权转交给一个新的组织,即该协会。州律师协会必须提供这些资金的详细会计报告,并与该协会合作,以确保平稳过渡。如果对转让资金的金额存在任何分歧,此事将通过有约束力的仲裁解决。在此次转让之后,州律师协会也不得继续设立类似的分会或组织。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56.3(a) 2018年1月31日或之前,州律师协会应将所有会员费以及为各分会会员资格支付的其他资金,或以赞助、捐赠形式支付的资金,或为各分会利益而支付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州律师协会分会的财务储备,一并转交至该协会,并附上说明哪些资金归属于该协会各分会的会计报告。州律师协会应与该协会合作,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并符合任何合同义务和法律要求的前提下,尽快转让州律师协会此前代表各分会签订的所有合同,除非州律师协会和该协会双方接受其他替代安排。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56.3(b) 2018年1月31日或之前,州律师协会应提供一份任何未偿费用的明细清单,包括代表分会活动签订的合同。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56.3(c) 州律师协会和该协会应协商并合作,以制定一个有序的过渡计划。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56.3(d) 州律师协会各分会和理事会目前由州律师协会持有的所有现有知识产权,应转让并由该协会保留,包括但不限于出版物、教育材料、在线教育、分会会员名单和产品。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56.3(e) 州律师协会在线教育目录中由各分会创建的课程应转让给该协会。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56.3(f) 州律师协会各分会应转让的储备金金额,应由州律师协会和该协会在2018年1月31日之前通过合作审查和会计核算确定。如果州律师协会和州律师协会各分会未能在2018年1月31日之前就该金额达成一致,双方应将此事提交给一名中立仲裁员进行有约束力的仲裁,由其确定金额。如果双方无法就中立仲裁员达成一致,则各方应选择一名中立仲裁员,然后这两名中立仲裁员应选择一名单一的中立仲裁员来确定金额。被选定监督此事的该中立仲裁员可以聘请一名审计师协助完成此任务。仲裁员收取的费用,包括任何审计师费用,应由州律师协会和该协会平均承担。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56.3(g) 州律师协会不得再包含与在转让给该协会之前存在的州律师协会各分会类似的独立分会或自愿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