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另有说明或从上下文中明确看出,否则《政府法典》第九篇第2章(自第82000条开始)中规定的定义应管辖本条的解释。
律师利益冲突
Section § 6035
本节解释说,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本条中使用的任何术语都应按照《政府法典》第九篇第2章(自第82000条开始)中的定义来理解。基本上,它是在说,除非另有规定,该《政府法典》部分的定义也适用于此处。
定义 解释 第九篇
Section § 6036
这项法律要求州律师协会理事会成员在涉及其可能影响公正性的经济或个人利益的决定中回避。他们必须披露其利益冲突,不得参与相关讨论或投票,并不得影响他人。但是,如果他们的参与是法律所要求的(打破僵局除外),他们仍然可以参与。“成员”指任何委任或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成员。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36(a) 任何理事会成员,如果其在州律师协会的任何决定中拥有经济利益(该术语在《政府法典》第87103条中定义),且该决定合理可预见地可能对其经济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则该成员应回避做出、参与做出或试图影响该决定。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36(b) 任何理事会成员,当存在可能妨碍其在做出或参与做出州律师协会决定时,对州律师协会运用公正的技能和不偏不倚的忠诚的个人利益时,也应回避。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36(c) 尽管有 (a) 和 (b) 款的规定,但只要成员的参与是做出某项行动或决定所必需的法律要求,则不得阻止任何成员做出或参与做出该决定。成员的投票是打破僵局所必需的事实,就本条而言,并不构成该成员的参与是法律所要求的。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36(d) 因利益冲突而需要回避的成员应 (1) 立即披露该利益,(2) 退出对该事项的任何参与,(3) 不得试图影响其他成员,以及 (4) 不得投票。就本条而言,成员只需表明其存在需要回避的经济利益或个人利益即可。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36(e) 就本条而言,除非另有规定,“成员”指理事会的任何委任或选举成员。
利益冲突 理事会 经济利益
Section § 6037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州律师协会董事会的成员违反了某些规定,这并不意味着州律师协会的决定会自动失效。但是,如果董事会成员故意违反这些规定,他们可能会面临法律后果。对于故意违反这些规定的 (a) 部分,董事会成员可能被判入狱最多五天,或罚款最高 $1,000,或两者并罚。如果该董事会成员是律师,他们的定罪记录将送交最高法院,并且他们在董事会的职务将终止。故意违反规定的 (b) 部分可能导致每次违反行为最高 $500 的民事罚款,该罚款将通过法院诉讼追回,并支付给该成员居住或工作的县。
州律师协会的任何行动或决定,不应因董事会成员违反第 6036 条规定参与其中而无效。但是,任何故意违反第 6036 条 (a) 款规定的成员,均犯有轻罪,可处以不超过五天的县监狱监禁,或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 的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果该成员是董事会中的律师成员,则其经认证的定罪记录副本应提交给最高法院,依照第 6101 条和第 6102 条的规定进行处理。最终定罪判决生效后,该成员在董事会的任期以及附带的职责和权力应自动终止。任何故意违反第 6036 条 (b) 款规定的成员,应对每次违反行为承担不超过五百美元 ($500) 的民事罚款责任,该罚款应由成员居住或设有办事处的县的地区检察官以州的名义,在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中评估和追回,所收取的罚款应支付给该县的司库。
州律师协会 董事会 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