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073

Explanation

加州的律师被鼓励向请不起律师的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这被称为公益服务。如果律师无法直接提供这些服务,他们至少应该向提供免费法律帮助的团体捐款。这笔捐款的金额应大致相当于他们原本会花在公益工作上的时间价值。有时,律师事务所也可以作为一个整体为此作出贡献。鉴于律师独特的技能和知识,他们还可以通过参与其他志愿活动来帮助改善司法可及性和法律体系。

本州那些精通法律并获准执业的律师,历来有向无力负担律师费的人提供自愿公益法律服务的传统。每位获准在加利福尼亚州执业并享有执业特权的律师,都应作出贡献。在某些情况下,律师可能无法直接提供公益服务。在此类情况下,律师可以通过向为经济困难人士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组织提供资金支持,部分履行其个人公益道德承诺。在决定提供该资金支持时,律师至少应估算其原本会提供的公益法律服务小时数的价值。在某些情况下,公益贡献可以集体衡量,例如通过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公益活动或资金捐助。律师还通过其他自愿的公共服务活动作出宝贵贡献,这些活动旨在增加司法可及性或改善法律和法律体系。鉴于律师在对公众生活和福祉产生关键影响的领域拥有专业知识,他们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够提供宝贵的帮助,以造福那些原本可能无法主张或保护自身利益的人,并支持那些推动这些目标的法律组织。

Section § 6073.1

Explanation

本法律阐明了向经济能力有限的个人和组织提供法律援助的相关定义。“法律援助组织”的定义在法典其他地方有规定。“经济能力有限者”是指根据州标准被认定为低收入的人。“公益法律服务”是指向低收入者或某些组织提供免费法律帮助,但不包括作为坏账核销的服务。“减费法律服务”是指以较低费率向收入或资源有限的个人或组织提供可负担的法律服务。

就本条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1(a) “法律援助组织”具有第6159.51条所规定的含义。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1(b) “经济能力有限者”是指根据加利福尼亚州互联网网站上公布的住房和社区发展部当前官方州收入限额,符合“低收入”、“极低收入”或“超低收入”条件的个人。
(c)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1(c)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1(c)(1) “公益法律服务”是指在不期望从客户处获得报酬(报销费用除外)的情况下,向以下任何一方提供或促成直接提供法律服务: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1(c)(1)(A) 贫困人士,定义见第6213条(d)款。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1(c)(1)(B) 慈善、宗教、公民、社区、政府或教育组织,处理主要旨在满足经济能力有限者需求的事务。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1(c)(1)(C) 慈善、宗教、公民、社区、政府或教育组织,处理旨在促进其组织宗旨的事务。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1(c)(2) “公益法律服务”不包括作为坏账核销的法律服务。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1(d) “减费法律服务”是指以经济能力有限者可负担的、大幅降低的费率,向以下任何一方提供或促成直接提供法律服务: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1(d)(1) 经济能力有限者。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1(d)(2) 第(c)款第(1)项第(A)、(B)或(C)分项中指明的个人或组织。

Section § 607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鼓励加州律师每年投入时间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即公益服务),并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经济支持。它要求执业律师每年通过其州律师协会的在线个人资料报告其公益服务时长以及为低收入个人或非营利组织提供的减费服务时长。这项规定不适用于全职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律师、政府雇员,或因雇主限制而无法提供公益服务的律师,前提是他们在个人资料中声明了这一点。所分享的信息将保密,但州律师协会可以发布不含个人详细信息的汇总数据。重要的是,不报告不会受到惩罚,并且收取的律师费不能用于资助这些活动。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2(a) 根据第6073条,每位律师都应致力于每年履行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个人承诺,并向加州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经济捐助。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2(b) 执业律师应通过其在州律师协会互联网网站上的“我的州律师协会”在线个人资料中的指定部分报告其是否提供了公益法律服务,并在缴纳年度费用时申报这些服务时长。每位执业律师应报告以下两项内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2(b)(1) 在年度费用到期日所在年份之前的日历年内提供的公益法律服务时长。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2(b)(2) 在年度报告到期日之前的日历年内,为低收入个人、非营利组织或根据第6360条设立的公共法律图书馆提供的减费法律服务时长。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2(c) 州律师协会可以在分项(b)规定的报告要求中,为未跟踪其公益服务时长或减费法律服务时长,或拒绝回答的执业律师提供选项,以便在被要求报告时表明其状态。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2(d) 如果执业律师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分项(b)中的报告要求不适用: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2(d)(1) 受雇于主要从事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组织,包括第6213条定义的合格法律服务项目和合格支持中心、法律援助机构,以及根据《公司法》第13406条授权的非营利性公益公司。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2(d)(2) 加利福尼亚州或其政治分支机构或联邦政府的全职雇员、官员或民选官员。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2(d)(3) 如果执业律师在其州律师协会互联网网站上的“我的州律师协会”在线个人资料中的指定部分声明其当前雇主禁止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则该禁令成立,并在缴纳年度费用时声明。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2(e) 州律师协会应保留并维护根据分项(b)报告的信息,作为历史记录至少五年。
(f)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2(f)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2(f)(1) 根据分项(b)报告的信息应保密,不得根据《加州公共记录法》(政府法典第1编第10部(从第7920.000条开始))作为公共记录披露。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2(f)(2) 尽管有第(1)款规定,州律师协会可以根据分项(b)收到的信息发布汇总和匿名报告。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2(g) 州律师协会的执业律师未能遵守本条任何规定,不构成纪律处分或行政追索的理由。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3.2(h) 州律师协会不得将根据第6140条或第6141条收取的年度执业许可费中的任何款项用于与本条相关的任何费用。

Section § 6074

Explanation

本法案认识到,退伍军人、现役军人及其家属常常难以负担民事法律援助。州律师协会的任务是与各种组织和志愿者合作,为这些群体改善法律服务获取途径。他们还应提供资源和教育以支持这项工作。州律师协会必须编制一份公开的、愿意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提供者名单,并进行一项调查以发现何处需要更多法律诊所,相关报告须在2018年底前提交。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4(a) 立法机关认为,对于因其军事或退伍军人身份所特有的原因而无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的退伍军人、现役军人及其家属而言,获得民事法律援助是困难的。立法机关进一步认为,州律师协会特别适合召集各组织,以协助协调为退伍军人、现役军人及其家属提供民事法律服务。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4(b) 州律师协会应与地方律师协会、法律援助组织、退伍军人服务提供者、军事服务提供者和志愿律师合作,并鼓励这些团体向那些原本无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的退伍军人、现役军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服务,并酌情合作,以改善全州范围内这些服务的获取和提供。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4(c)  州律师协会应向律师和公众提供资源和教育材料,以支持本节的目的,除其他事项外,通过以下方式: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4(c)(1) 编制一份按市和县分类的清单,列出愿意向退伍军人及现役军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地方律师协会、法律援助组织、退伍军人服务提供者、军事服务提供者和志愿律师,并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该清单。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074(c)(2) 对提供民事法律援助给退伍军人的项目进行全州范围的调查,以确定是否以及何处需要法律咨询诊所,不迟于2018年12月31日根据其调查结果发布一份报告和建议,并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