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660

Explanation
实习防腐师是指在一名已在加州执业至少两年的持证防腐师的指导下,学习遗体防腐技术的人。

Section § 7661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注册成为防腐师学徒,你需要填写管理局提供的一份表格,自己核实信息,并附上本章规定的必要费用。

Section § 7662

Explanation

要在加州成为实习防腐师,你必须年满18岁,没有不良法律记录(根据特定法律),并符合以下教育或专业条件之一:完成高中学业,持有其他地区近期连续的防腐师执业执照,或毕业于经认可的殡葬科学项目。

要获得实习防腐师资格,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2(a) 年满18周岁。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2(b) 未曾实施构成根据第480条拒绝颁发执照理由的行为或罪行。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2(c)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2(c)(1) 提供完成高中课程的证明。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2(c)(2) 向管理局提供证据,证明其在申请前七年内,在任何其他州或国家获得防腐师执照并执业至少三年,且该执照从未因不道德行为被暂停或吊销。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2(c)(3) 已毕业于经管理局批准并由美国殡葬服务教育委员会认可的殡葬科学项目,或经管理局认定的同等项目,并提供该项目或同等项目的官方成绩单。

Section § 7664

Explanation

有志成为防腐师的学徒证书,会在他们获得防腐师执照时,或自注册之日起六年届满,以两者中先发生者为准。如果他们的证书过期但学徒期尚未完成,他们可以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重新申请,并可能获得之前已服务时间的抵扣。但是,他们不能将学徒期延长超过规定的期限。

根据本条颁发的学徒证书,应在持有人获得防腐师执照之日,或自注册之日起六年届满,以两者中先发生者为准。该证书不得续期,但学徒防腐师在其证书到期时尚未完成其学徒期者,可在遵守第7661条规定的情况下申请重新注册。事务局在情况允许时,可允许学徒在重新注册时抵扣其在先前注册下实际服务的时间,但任何重新注册均不得使学徒期超过第7666条规定的期限。

Section § 7665

Explanation

如果你是加州注册的实习防腐师,你需要遵守一些规定。你需要每年提交一份关于你实习情况的报告,在发生变动时也需要提交,比如换了新的主管、完成了实习、请假超过15天、去殡葬科学学校学习,或者在注册被暂停后需要重新注册时。这些报告应该总结你的工作,并且必须得到你的主管防腐师和雇主的批准。如果殡仪馆负责人或防腐师没有提交所需信息,他们可能会失去培训实习生的资格,或者面临纪律处分。

所有注册的实习防腐师在其实习期内应遵守以下要求: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5(a) 应按以下规定提交实习报告: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5(a)(1) 每年1月15日或之前,提交涵盖截至前一年12月31日的实习期报告。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5(a)(2) 在更换主管防腐师或雇主,或两者都更换时。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5(a)(3) 在完成实习时。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5(a)(4) 在申请超过15天的休假时。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5(a)(5) 在暂停实习以参加殡葬科学课程时。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5(a)(6) 在注册被暂停或撤销后申请重新注册时,如果此前注册的完整报告尚未提交。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5(b)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应包括实习期内实习生所做工作的简明摘要,应由实习生核实,并由其主管防腐师和雇主证明其正确性。应管理局要求,在其机构内正在或已经提供实习的每位殡仪馆负责人,以及在其指导或监督下正在或已经提供实习的每位防腐师,应及时向管理局提交报告或可能要求的其他与实习相关的信息。未能遵守该要求将导致管理局撤销授予该殡仪馆负责人或防腐师培训实习生的批准,并且也是对该殡仪馆负责人或防腐师采取纪律处分的理由。

Section § 766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成为防腐师的学徒需要培训多长时间。通常的学徒期是两年。如果有人考试不及格,他们可以再延长一个学徒期。如果他们正在等待文件处理、考试结果或殡葬科学课程开课,他们也可能获得额外的六个月。学徒期必须在六年内完成,但服兵役的时间不计入此期限。在学习殡葬科学课程期间,也可以同时担任学徒,但他们需要在殡仪馆全职工作才能获得学分。所有学徒都必须是全职雇员。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6(a) 学徒期应为两年。但是,如果学徒在完成其学徒期后未能通过获得防腐师执照所需的考试,他或她可以继续一个额外的学徒期,该期限应为允许的最长学徒期,并且进一步规定,学徒在提交申请后,如果获得批准,可以因以下任何原因继续学徒期,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6(a)(1) 等待提交给管理局的申请处理期间。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6(a)(2) 等待根据 Section 7646 要求的考试成绩通知期间。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6(a)(3) 当学徒打算注册殡葬科学课程时,等待该课程开课期间。
延长学徒期的申请应由申请人向管理局提交,提交时间不得晚于申请人要求延长开始日期前15天。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6(b) 学徒期可以由学徒选择在殡葬科学课程之前、之后或期间分段完成;但是,学徒期必须在首次注册之日或学徒成功通过 Section 7646 要求的防腐师执照考试之日起六年内完成,不包括服现役的时间,以两者中较早发生者为准,并且进一步规定,如果学徒期未在六年内完成,管理局可以要求申请人完成额外的学徒期,但不得超过两年。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6(c) 参加殡葬科学课程的学生可以在课程期间注册为学徒,但除非他或她同时是殡仪馆的全职雇员,否则不得获得本法典要求的学徒期学分。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6(d) 学徒在完成其规定的学徒期期间,应在其受雇的殡仪馆担任全职雇员。

Section § 7667

Explanation
这项法规说明了某些行业(例如防腐师)的学徒如何在学徒期内请假。管理局可以批准这些请假,但累计不得超过一年,并且请假期间不计入学徒的培训时间。学徒必须使用特定表格申请请假,并在恢复工作后10天内,向管理局提交一份由雇主证明的声明。如果他们未能按时报告,则可能失去学徒注册资格。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7(a) 管理局有权批准请假和延长请假,并批准学徒期内的缺勤。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7(b) 请假,包括任何延长,累计不得超过一年。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7(c) 学徒在其请假缺勤期间,不计入学徒期。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7(d) 请假及其延长申请应由学徒使用管理局提供的表格提出。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7(e) 请假结束后,学徒应在其恢复学徒身份后的10天内,通过向管理局交回其注册证书并附上关于恢复学徒身份的声明,向管理局报告该事实。该声明应由其将恢复职责的殡仪馆负责人和其将恢复学徒身份的防腐师证明属实。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7(f) 未能在任何请假到期日后的10天内报告,应成为取消学徒注册的理由。

Section § 7668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如果学徒被发现犯有某些行为,管理局可以暂停或吊销他们的证书。这些行为包括:未将足够时间投入到学徒职责中、未能提交所需报告、无正当理由缺勤,以及在执勤时受毒品或酒精影响。其他原因还包括:不服从命令、违反规定、为未经许可的殡葬服务做宣传、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证书,或被判犯有与其职责相关的某些罪行。

局可以暂停或吊销学徒证书,在根据第6条规定发出通知、接到投诉并举行听证后,如果学徒犯有以下任何行为或不作为: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8(a) 未能将全部时间用于履行其学徒职责。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8(b) 未能提交本章要求的任何报告。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8(c) 除本法典另有规定外,擅离职守。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8(d) 在受任何受控物质(定义见《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部(自第11000条起))或任何危险药物(定义见《商业与职业法典》第9章第2条(自第4015条起))或酒精饮料或其他致醉物质影响下履行学徒职责,且其程度危及或损害其本人、任何人或公众,以致此类使用损害其安全地向公众开展其证书授权执业的能力。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8(e) 不服从其上级的正当命令或指示。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8(f) 违反本章的任何规定或局的任何规章制度。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8(g) 违反本章规定,为殡仪馆馆长或防腐师招揽业务。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8(h) 在获取学徒注册证书时存在欺诈或虚假陈述。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68(i) 被判犯有与学徒的资格、职能和职责密切相关的罪行,在此情况下,定罪记录或经认证的副本应作为定罪的决定性证据。

Section § 7669

Explanation
如果学徒的证书被暂停或吊销,他们可以在一年内申请重新注册,只要他们遵守现行规定并支付费用。但是,重新注册并不能延长他们的学徒期超过允许的期限。管理局可能会承认他们之前的工作时间,除非是因为不良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最多只能计算之前时间的75%。

Section § 76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殡仪馆为防腐师提供学徒培训的要求。它明确指出,殡仪馆必须获得许可,并在提交附带费用的申请后获得管理局的批准。申请必须显示,在过去一年中,每名学徒至少处理了50具遗体,并且每两名学徒必须有一名具有两年近期经验的全职或商业防腐师。殡仪馆还必须符合设备和清洁方面的法律标准。附近拥有共同所有权的殡仪馆可以申请集体满足这些要求,指定更多的监督防腐师,并允许学徒在多个地点工作。批准必须每年续期,并提供合规证明和费用。商业防腐师被定义为为这些机构提供遗体防腐服务的合同工。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70(a) 本条规定的学徒期应在经许可的殡仪馆内完成,该殡仪馆须事先获得管理局的学徒培训批准。为获得批准资格,殡仪馆应向管理局提交申请,附带本章规定的费用,并显示: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70(a)(1) 在申请日期前的12个月内,该殡仪馆每名受雇学徒至少已对50具遗体进行防腐处理。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70(a)(2) 申请人拥有并将继续拥有,该殡仪馆每两名受雇学徒,一名全职受雇的加州防腐师,该防腐师须具备至少两年作为加州执业防腐师的实际经验,紧接申请日期之前;或一名由该殡仪馆按个案聘用的商业防腐师,该商业防腐师须具备至少两年作为加州执业防腐师的实际经验,紧接申请日期之前。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70(a)(3) 经许可的殡仪馆申请人符合法律关于设备、清洁和卫生方面的要求,并由提交给管理局的检查报告确定。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70(a)(4)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禁止(2)款所述的商业防腐师根据本节担任学徒的监督防腐师。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70(b) 彼此地理位置相近且共同所有权下的许可殡仪馆可向管理局申请以下任何一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70(b)(1) 为满足(a)款(1)项的要求而进行汇总处理。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70(b)(2) 为每名注册学徒指定一名额外的监督防腐师。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70(b)(3) 允许注册学徒在根据本节申请并获批准的任何或所有经许可的殡仪馆服务。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70(c) 根据本节授予的批准应每年续期,续期申请由殡仪馆提交,显示持续遵守本节上述规定,并在每年1月15日之前提交给管理局。续期申请应附带本章规定的费用。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70(d) 就本节而言,“商业防腐师”指一名独立的加州执业防腐师,该防腐师以合同形式为一家或多家加州许可殡仪馆对遗体进行防腐处理。

Section § 7671

Explanation
如果在加州成为防腐师的新规定出台时,你已经是学徒或正在殡葬科学项目学习,那么你无需遵守这些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