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和行业总则场所内广告设施管理条例
Section § 5499.1
本节定义了什么是“非法现场广告展示”以及什么是“现场广告展示”。简而言之,如果广告展示在建造时未遵守当时的规定,被遗弃或未维护至少90天,在宽限期后仍不符合新法律规定,不安全,或造成非因道路变化引起的交通危险,则该广告展示为非法。该法规还明确指出,现场广告展示是指用于宣传或提供有关物业上业务信息的任何结构。最后,它说明“执法人员”是负责确保遵守这些规定的市或县雇员。
Section § 5499.10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处理从私人财产上移除非法广告牌费用的流程。执法人员必须记录这些费用,并向地方政府提交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必须在市或县立法机构审查之前公开张贴三天。财产所有人有机会在指定会议期间对报告提出异议。立法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报告进行修改,然后必须批准。
Section § 5499.11
这项法律规定,市或县可以通过招标程序选择承包商来处理滋扰。他们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最低投标者,并且承包商必须仔细跟踪并报告其所处理的每块地产的所有费用。
Section § 5499.12
这项法律解释了清理或解决房产问题(即“清除”)的费用如何作为一项特别费用向房产所有者收取。如果这笔费用未支付,它将成为一项留置权,即对房产的合法债权,并在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如果房产在费用到期前易主,则存在例外情况。这笔费用会加到房产的常规税单中,并以相同的方式征收,逾期付款的罚款也与普通房产税类似。另外,这笔费用也可以分期支付并计息。征收税款的相同规定也适用于征收这些特别费用,并且这些费用优先于对房产的其他债权。
Section § 5499.13
Section § 5499.14
这项法律允许市或县的立法机构在发现某项费用或收费被错误征收时予以退还。但是,要获得退款,支付该费用的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在该费用到期当年的11月1日之前提交一份申请。提交申请的人需要确认申请内容的真实性。
Section § 5499.15
如果市或县的雇员在处理滋扰时疏忽大意,并因此造成了财产损失,市或县可以使用其一般基金来支付这些损害赔偿。
Section § 5499.2
这项法律允许市或县宣布并移除其辖区内私人财产上的非法广告牌。他们通过一项决议来做到这一点,决议中列出相关财产,并详细说明其位置,包括地块号、街区号以及(如果已知)地址。在决议通过之前,必须提前至少10天通知财产所有人,告知他们听证会的详细信息,包括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以及广告牌被视为非法的原因。
Section § 5499.4
本节提供了一个模板,用于通知物业所有人移除非法广告牌。如果市或县认定某个广告牌构成公共滋扰,他们将发出此通知,告知业主必须移除该广告牌。如果业主不自行拆除,地方政府将代为拆除,并将移除费用计入业主账单。物业所有人可以通过参加会议提出异议,届时他们的顾虑将得到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