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574.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私人保安公司不能将其保安人员出租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但是,公司可以在其不同地点或分支机构之间调动员工。

任何专属私人保安雇主均不得将其雇佣的专属私人保安人员转租给任何其他人、企业或实体。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禁止雇主将员工从一个地点调动到另一个地点,或从一个子公司调动到另一个子公司。

Section § 7574.21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拥有一家私人保安公司,您需要保存关于您的保安人员的详细记录,包括他们的个人信息、工作开始和结束日期,以及他们已完成特定培训的证明。这些记录必须是最新的,并随时准备好供州管理局检查。

注册为专属私人保安雇主的人员,应就其雇佣的专属私人保安人员执行以下事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74.21(a) 维护一份准确且最新的记录,记录每位专属私人保安人员的姓名、地址、开始受雇日期和职位,以及专属私人保安人员终止受雇时的终止受雇日期。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74.21(b) 维护一份准确且最新的记录,证明每位专属私人保安人员已完成第7574.18节所述的培训。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74.21(c) 根据本节要求维护的记录,应根据要求提供给管理局。

Section § 7574.22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专属私人保安员,执勤时需要随身携带您的注册卡。您也可以携带管理局网站上显示批准的打印件。此外,您必须携带有效的驾驶执照或身份证。如果执法人员或管理局代表要求,您必须出示这些证件。

注册为专属私人保安员的人员,在执勤时,应随身携带有效且当前的专属私人保安员注册卡,或管理局互联网网站上管理局批准的纸质打印件,以及根据《车辆法》第12811条颁发的有效驾驶执照或根据《车辆法》第13000条颁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应要求,须向任何执法人员或管理局代表出示该注册证件。

Section § 7574.2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其各项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生效。

本条将于201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