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750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成为一名持证专业工程师或工程师培训生,你需要使用委员会的表格向其申请。你必须宣誓签署这份表格并支付费用。如果你申请成为持证专业工程师,你还应该说明你希望获得哪种工程领域的执照。此外,委员会可以允许一个指定的机构直接向申请人收取考试费用。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0(a) 申请专业工程师执照或工程师培训生认证,应向委员会提交规定表格,其中所有声明均须宣誓,并须附上本章规定的费用。申请专业工程师执照时,还应具体说明申请人希望获得执照的工程分支。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0(b) 委员会可以授权根据第6754条指定的组织,直接从申请人处收取该组织收取的考试费用,作为考试材料和服务的费用。

Section § 6751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在加利福尼亚州成为培训工程师和注册专业工程师的要求。要获得培训工程师认证,申请人必须通过一项考试,没有不符合资格的犯罪记录,并完成三年工程教育或同等经验。对于专业工程师执照,申请人必须证明有六年相关经验,获得培训工程师(或同等)认证,没有不符合资格的犯罪记录,并再通过一项考试。委员会仅要求签署一份声明来核实培训工程师认证的资格。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1(a) 申请注册为培训工程师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1(a)(1) 未曾实施构成根据第480条拒绝颁发执照理由的行为或罪行。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1(a)(2) 成功通过考试的第一部分。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1(a)(3) 圆满完成三年或以上的高等工程教育,三年或以上的工程经验,或高等教育和工程经验的总和达到三年。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1(b) 除要求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签署一份资格声明外,委员会无需核实申请人获得培训工程师认证的资格。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1(c) 申请注册为专业工程师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1(c)(1) 未曾实施构成根据第480条拒绝颁发执照理由的行为或罪行。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1(c)(2) 提供六年或以上令委员会满意的符合条件的工程工作经验的证据,证明申请人有能力从事其申请执照的工程分支领域的工程实践。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1(c)(3) 在本州获得培训工程师认证,或在美国其他州或属地获得培训工程师或实习工程师认证,或可豁免此项要求。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1(c)(4) 成功通过考试的第二部分。

Section § 675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评估和认可申请人在其他国家获得的专业经验和教育。只要委员会认为这些外国经验和教育符合其标准,就可以将其视为等同于加州的要求。

委员会可以考虑申请人在美国境外获得的专业经验和教育,只要委员会认为其等同于委员会通过法规设定的本州专业经验和教育的最低要求。

Section § 675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制定规则,以决定工程学院提供的课程是否符合特定标准。

Section § 6752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注册成为一名土木工程师,你需要在一个合法执业的土木工程师的监督下获得你的工作经验。

Section § 6753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委员会如何评估申请成为注册专业工程师的申请人的各种教育和教学经验。如果申请人从经批准的工程学课程毕业,他们将获得四年的合格经验学分。从未经批准的课程毕业或拥有工程技术学位的人,最多可获得两年的学分。对于已完成的高等教育学习,每学习一年可获得最多半年学分,总上限为四年。从经批准的工程学院获得研究生学位,最多可获得五年的学分。工程教学经验最多可获得一年学分,但所有这些类别的总经验学分不得超过五年。

对于申请注册为专业工程师的人员,委员会: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3(a) 对于从课程经委员会批准的学院或大学获得工程学学位的,应给予四年合格经验的认可。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3(b) 对于从未经批准的工程学课程获得工程学学位,或从经批准的工程技术课程获得工程技术学位的,可酌情给予最多两年的合格经验认可。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3(c) 对于每成功完成一年的工程学课程高等教育学习,可酌情给予最多半年合格经验的认可,总计最多四年学分。一年的学习应至少为32个学期学分或48个季度学分。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3(d) 对于在工程学院获得研究生学位,且该学院的本科或研究生课程经委员会批准的,可酌情给予不超过五年的合格经验认可。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3(e) 对于工程教学,如果其性质令委员会满意,可酌情给予不超过一年的合格经验认可。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3(a)至(e)款所列合格经验学分总和不得超过五年。

Section § 6753.5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美国武装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了工程经验,那么在你申请某些机会时,这些经验将被视为与在其他地方获得的类似工程经验同样有价值。

Section § 67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专业执照考试的组织方式。负责这些考试的委员会决定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对于某些专业,考试的一个重要部分必须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委员会可以设立小组来处理考试过程的不同环节,并制定考试的运行规则。委员会还可以与其他机构合作,组织考试或提供考试材料。

执业许可考试应在委员会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针对第6732条中规定的所有分支的考试的第二部分应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委员会与考试和执业许可相关的工作可根据委员会的指示划分为各个委员会。考试范围和程序方法可由委员会规则规定。
委员会可与公共或私人组织作出安排以举行考试。委员会可与公共或私人组织签订合同以获取与考试相关的材料或服务。

Section § 6755

Explanation

本法律描述了工程师执业许可考试的流程。考试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涵盖数学和科学等基础工程主题,第二部分则考察考生在工程实践中实际运用知识的能力。如果申请人拥有卓越的教育背景和经验,委员会可以允许他们免考第一部分。同样,经验丰富且备受认可的工程师如果符合委员会设定的特定标准,也可以免考第二部分的部分内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5(a) 考试的时长和构成应遵循以下一般原则:考试的第一部分应测试申请人对相关基础工程学科的知识,包括数学和基础科学;考试的第二部分应测试申请人运用其知识和经验,并在其所报考的工程分支的专业实践中承担责任的能力。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5(b) 委员会可以通过规定豁免考试的第一部分,对于其教育和经验资格显著超出第6751条(a)款要求条件的申请人。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5(c) 委员会可以通过规定豁免考试第二部分的任何部分,对于那些凭借其在工程界的地位、多年的经验以及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其他资格,在本州获得执业许可的杰出人士。

Section § 675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考取注册专业工程师执照时,考试的一部分将包括关于工程领域的州法律和法规的问题。对于土木工程师,从1988年开始,考试还需测试抗震原理和工程测量知识。要获得土木工程师执照,必须通过这些部分。该法律还明确,在1988年之前,即使未测试抗震和测量知识,也可以颁发土木工程执照。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5.1(a) 注册专业工程师考试的第二部分应包含测试申请人对规范专业工程实践的州法律和委员会规章制度知识的问题。委员会应将测试州法律和规范本州工程实践的委员会规定作为注册专业工程师考试第二部分的独立部分进行管理。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55.1(b) 自1988年4月1日起,注册土木工程师考试的第二部分还应包含测试申请人对第6731.1条所定义的抗震原理和工程测量原理知识的问题。 自1988年1月1日起,委员会不得向任何申请人颁发土木工程师注册证书,除非他们已成功完成测试其抗震原理和工程测量原理知识的问题。
委员会应将测试申请人抗震原理和工程测量原理知识的问题作为注册土木工程师考试第二部分的独立部分进行管理。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本节确认委员会在1988年4月1日之前,根据未测试申请人对第6731.1条所定义的抗震原理和工程测量原理知识的考试,向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的权力。

Section § 6756

Explanation
如果你符合特定要求,就可以获得培训工程师证书。你无需为此证书支付额外费用,但一旦你获得专业工程师资格,该证书就会失效。此证书不授权你独立从事工程工作或使用某些专业头衔。此外,任何没有有效证书的人自称“培训工程师”都是非法的。

Section § 6757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想在几个不同的工程领域注册成为专业人士,他们必须为每个领域提交单独的申请。

Section § 6758

Explanation
如果你考试没通过,可以提交一份新的申请并支付委员会规定的费用,然后再次参加考试。

Section § 675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委员会向来自其他州或国家的人员授予专业工程师注册资格,只要他们的资格符合加州标准,就无需参加笔试。委员会必须平等对待这些州外申请人,不得施加任何额外要求。在加州不认可的分支中参加了等效考试的申请人,仍可在与其教育和经验相符的相关分支中注册。

委员会经申请,按照其规定表格,并支付本章规定的费用,可以向任何持有由任何州或国家颁发的注册证书的人员颁发专业工程师注册证书,无需笔试,前提是申请人的资格符合本章要求和委员会制定的规则。委员会不得要求互惠申请人满足任何加州申请人无需满足的要求。就本节而言,等效的第二部分考试应为由某个州或地区准备或管理的笔试,无论是单一分支还是联合分支,其水平应达到委员会通常对通过或豁免第一部分考试的人员进行的水平。已通过等效的第二部分联合分支或单一分支考试,但在加州不被认可注册的分支中的申请人,应在其经验和教育表明关系最密切的分支中注册。

Section § 6762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成为一名持证专业工程师,并且你符合必要的要求,你将获得一份证书,这份证书将正式注册你为专业工程师,证明你在所具备资格的特定专业领域内。

任何申请注册为专业工程师的申请人,在满足第6751条(c)款规定的所有要求并已根据本法规定取得专业工程师资格后,应获颁发专业工程师注册证书,证明其在被认定合格的特定专业领域内具备资格。

Section § 6762.5

Explanation

如果一名工程师在加州获得执照至少五年,并在美国或其领土获得执照至少二十年,且其执照记录良好(即未被暂停或受到纪律处分),他们可以通过支付费用申请“退休执照”。然而,这种退休执照不允许他们从事专业工程师的工作。他们可以使用“退休专业工程师”或类似的头衔。一旦获得退休执照,就不需要续期。如果他们想重新激活执照,则必须通过一项类似于初次申请执照的考试。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62.5(a) 委员会应根据申请并支付第6799条规定的费用,向符合以下条件的工程师颁发退休执照(注册):该工程师已获得委员会许可,在加利福尼亚州内执业至少5年,在美国或美国领土内执业至少20年,并且其持有的执照未被暂停、吊销或受到其他纪律处分,也未根据本章受到待决的纪律处分。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62.5(b) 根据本条颁发的退休执照持有人不得从事任何需要有效工程师执照的活动。持有退休执照的工程师可以使用“退休专业工程师”、“专业工程师(退休)”的头衔,或将执照持有人的专业分支名称插入“专业”一词的位置来使用上述任一头衔,例如“退休土木工程师”或“土木工程师(退休)”。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62.5(c) 退休执照持有人无需续期该执照。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62.5(d) 根据本条颁发的退休执照持有人若要将其执照恢复为有效状态,必须通过委员会初次执照申请所要求的第二部分考试。

Section § 6763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在加州使用“结构工程师”、“土壤工程师”、“土力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的称号,您必须通过相关委员会申请并支付所需费用。如果您通过了委员会的考试,或者对于某些称号,在特定日期前提交申请并能证明您具备资格,您就可以使用这些称号。这个称号表明您在土木工程的某个特定领域具有专业技能,并且需要比仅作为一名土木工程师更多的教育或经验。

使用“结构工程师”、“土壤工程师”、“土力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称号的授权申请,须向委员会提出,并使用其规定的表格,同时须附带本章规定的费用。
已通过委员会规定考试的“结构工程师”、“土壤工程师”、“土力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称号授权申请人,或在1986年7月1日之前提交申请并已以其他方式证明其具备资格的“土壤工程师”、“土力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称号授权申请人,应向其颁发授权证书。
就本章而言,使用“结构工程师”、“土壤工程师”、“土力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称号的授权,是对土木工程某个分支专业的能力和专业化的证明,并且需要在土木工程师注册所需教育或经验之外的额外教育或经验。

Section § 6763.1

Explanation
在加州,要被称为“结构工程师”,你需要通过一项经委员会批准、由知名全国性机构组织的特定笔试。

Section § 6763.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申请成为注册专业工程师,或者想使用“结构工程师”或“土力工程师”等头衔,但委员会发现他们不符合参加考试的资格,委员会可以退还他们的考试费。

如果专业工程师执照、工程师培训生认证或使用“结构工程师”或“土力工程师”头衔授权的申请人,经委员会认定不具备参加该执照、认证或授权考试所需的资格,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典第158条的规定,向其退还考试费。

Section § 6764

Explanation
如果你是本章节中获得许可的专业工程师,你需要获得一个官方印章或钢印。这个印章必须包含你的姓名、你的执照号码、注明“专业工程师”字样,并显示你获得认证的工程类型。

Section § 6765

Explanation

如果您的注册证书遗失、损毁或损坏,您可以申请补发一份新的。但您需要遵守委员会的规定并支付相关费用。

遗失、损毁或残缺的注册证书副本可根据委员会的规章制度予以签发。应收取本章规定的副本证书费用。

Section § 6766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持有的注册证书和背书未被暂停、撤销或过期,那么在所有法院都会被推定他们已合法注册。

Section § 6767

Explanation
如果你正在申请专业执照或证书,或者已经拥有,并且你有电子邮件地址,你必须在申请或续期时告知许可委员会你的电子邮件。如果你的电子邮件地址有变,你需要在30天内通知委员会更新。不用担心隐私问题——除非法院下令,否则你的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67(a) 每位拥有有效电子邮件地址的执照或证书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时向委员会报告该电子邮件地址。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67(b) 每位拥有有效电子邮件地址的证书或执照持有人,应当在续期时向委员会报告该电子邮件地址。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67(c) 每位申请人或证书或执照持有人,应当在30天内将其在委员会备案的电子邮件地址的任何变更通知委员会。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767(d) 为了保护申请人以及证书或执照持有人的隐私,根据本章向委员会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不应被视为公共记录,且不应根据第27条或根据《加州公共记录法案》(《政府法典》第1编第10部(自第7920.000条起))的请求披露,除非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法院命令要求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