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51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在一个部门内设立了专业受托人事务局,由一名局长控制。该局的局长负责执行和管理相关职责,由州长任命并向局长汇报。局长的任期取决于州长的决定。本规定将于2028年1月1日失效,届时该局将接受立法委员会的审查。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0(a) 部门管辖范围内设有专业受托人事务局。该局受局长监督和控制。执行和管理本章的职责赋予该局局长,局长对主任负责。本章赋予局长的每项权力或施加的每项职责,均可由副局长或局长以局长的名义行使或履行,但须遵守局长可能规定的条件和限制。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0(b) 州长应任命该局局长,该任命须经参议院确认,其薪资由局长在财政部长的批准下确定。局长应在局长的指导和监督下任职,并根据州长的意愿任免。
(c)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0(c)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0(c)(1) 本条仅在2028年1月1日之前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0(c)(2)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本条的废止将使该局接受立法机关相关政策委员会的审查。

Section § 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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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设立了专业受托人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隶属于某个局,由七名成员组成。其中三名成员是专业受托人,四名是公众成员,包括一名来自老年人非营利组织的代表和一名遗嘱认证法院调查员。成员主要由州长和立法官员任命,任期通常为四年,但自2027年起有特定例外。成员不得连续任职超过两届。委员会就影响受托人的政策向该局提供建议,并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开会议,以维护消费者利益和行业福祉。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1(a) 局内设有一个专业受托人咨询委员会。委员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其中三名应为在本州积极从事专业受托人工作的持证人,四名应为公众成员。其中一名公众成员应为代表老年人权益的非营利组织的成员,另一名公众成员应为遗嘱认证法院调查员。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1(b) 州长应任命来自代表老年人权益的非营利组织的成员、遗嘱认证法院调查员以及三名持证人。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和众议院议长应各自任命一名公众成员。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1(c) 除第 (1) 和 (2) 款另有规定外,委员会每位成员的任期为四年,并应任职直至其继任者被任命,或直至其被任命的任期届满后一年,以先发生者为准。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1(c)(1) 自2027年1月1日起,州长应任命一名持证人成员和一名来自代表老年人权益的非营利组织的公众成员,任期均为两年。自2029年1月1日起,州长应恢复任命这些委员会职位为四年任期。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1(c)(2) 自2027年1月1日起,州长应任命一名持证人成员和一名遗嘱认证法院调查员,任期均为三年。自2030年1月1日起,州长应恢复任命这些委员会职位为四年任期。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1(d) 空缺应由任命权人填补,任期为原任期未届满的部分。任何人不得连续担任委员会成员超过两届。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1(e) 委员会每位成员应按照第103条和第113条的规定获得每日津贴和费用。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1(f) 委员会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1(f)(1) 审查局的职能和政策,并就局长或主任认为对促进消费者利益或促进公众福祉重要和必要的政策、惯例和法规提出建议。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1(f)(2) 审议并就与本州专业受托人相关的任何事项向局提出适当建议。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1(f)(3) 应局要求,在其行使权力或职责时提供协助。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1(f)(4)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委员会的所有会议均应为公开会议。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1(g) 局应与委员会举行会议并进行磋商,讨论与专业受托人相关的总体政策问题。

Section § 65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管理局根据需要雇用员工,以帮助其履行职责。这些员工的雇用必须遵守公务员制度规定和其他法律要求,并由管理局局长进行监督。

Section § 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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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要求管理局详细记录其各项活动,包括他们签发、续期或吊销的所有执照清单,以及一份详细的财务报告,涵盖所有收入和支出。

Section § 6515

Explanation
本局及其局长负责实施和监督本章规定的规则。他们拥有与部门负责人相同的权力和职责,并遵循特定的政府程序。

Section § 65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管理局的首要目标是确保公众的安全和保护,高于一切。在公共安全与其他目标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公共安全必须始终放在首位。

保护公众应是管理局在履行其许可、监管和纪律职能时的最高优先事项。当保护公众与旨在促进的其他利益不一致时,保护公众应居于首位。

Section § 65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局制定、修改或取消规定,以帮助其执行与其职责相关的法律,但前提是它必须遵循《行政程序法》中关于如何这样做的规定。

Section § 6518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管理局负责管理本章下的许可和监管计划。他们负责批准执照前教育和继续教育课程,维护这些已批准课程的清单,并组织执照考试。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8(a) 局负责管理本章设立的许可和监管计划。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8(b) 局应批准符合执照前教育资格的课程,以及符合本章要求的年度继续教育资格的课程。局应保持所有已批准课程的最新清单。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518(c) 局应安排执照考试的准备和管理。

Section § 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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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要求为职业受托人制定一套道德准则,称为《职业受托人道德准则》。这些准则必须符合现有法律以及法院和司法委员会设定的标准。该道德准则将在线提供,并提供给申请执照的人。该局可以根据需要更新此准则,但任何更改在现有执照持有人下一次执照续期之前不会对其生效。更新后的道德准则将包含在发送给执照持有人的续期材料中。

该局应通过规章制定《职业受托人道德准则》。《职业受托人道德准则》应符合所有法定要求,以及法院和司法委员会制定的要求。《职业受托人道德准则》应以电子形式在该局的互联网网站上提供,并提供给申请执照的人员。该局可根据需要,通过规章不时修订《职业受托人道德准则》,但条件是,任何修订在持照人完成其下一个年度执照续期周期(如第6541条 (a) 款所规定)之前,对该持照人无效。对《职业受托人道德准则》的任何修订都应包含在发送给持照人的执照续期材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