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代理人执行
Section § 18897.8
这项法律允许职业运动员、学生运动员、学校和体育组织,在运动员经纪人的行为违反本章规定并对其造成损害时,起诉这些经纪人。如果学生运动员因经纪人的行为被禁赛或蒙受经济损失,则推定其受到了损害。如果学校本身或其运动员面临禁赛或经济损失,学校也同样受到保护。如果他们赢得诉讼,可以获得实际损失(或五万美元,以较高者为准)、惩罚性赔偿、诉讼费和律师费。这项规定旨在鼓励人们通过私人法律行动来执行这些保护措施。
Section § 18897.83
如果你是加州的运动员经纪人,你需要在本州内指定一个人,由他代表你接收法律文件。
Section § 18897.87
这项法律要求运动员经纪人必须为针对他们或其团队的索赔提供财务保障。他们必须为每项索赔提供至少十万美元的保障,这可以通过责任保险提供,也可以通过持有等额的现金、存单或其他经批准的安全金融工具等形式的金融资源来提供。
Section § 18897.9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体育经纪人在谈判合同时不遵守特定的法律要求,那么该合同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既适用于1997年7月1日之前设定的标准,也适用于当前的规定。
Section § 18897.9
如果体育经纪人未遵守某些法律规定,他们为运动员协商的任何合同都将无效。这意味着他们不能从代言或体育服务合同等交易中收取款项或利益。如果他们已经收款,则必须退还。
Section § 18897.93
如果体育经纪人或其代表违反本章任何规定,他们就犯了轻罪。他们可能被处以最高五万美元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最长一年,或两者并罚。此外,法院可以根据不当行为的严重性和频率,暂停或吊销他们作为体育经纪人的执照至少一年。在某些情况下,他们还必须交出因不当行为获得的所有款项。如果案件由总检察长处理,这笔钱将上缴州普通基金。如果由地方检察官或市检察官提起诉讼,大部分款项将归还给县或市,其余部分上缴普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