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马马匹药物
Section § 19580
本法律条文要求赛马委员会制定关于马匹用药的规定,以确保这项运动的公平和诚信。他们需要为药物违规行为制定明确的政策和处罚。法律还强调,对少量样本进行彻底的药物检测比对大量样本进行不详细的检测更为重要。
Section § 19581
Section § 19582
如果有人违反了第19581条关于禁用药物的规定,他们可能会面临委员会决定的处罚。委员会可以根据药物类型和过去的违规行为对违规进行分类。处罚可能包括暂停执照最长三年、最高十万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以及失去任何奖金。对于重复违规,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处罚会加重。第三次严重违规可能导致执照被永久吊销。在执照暂停或吊销期间,你不能从与该执照相关的任何活动中赚钱。这些处罚是附加的,不会取代其他可能的法律后果。
Section § 19582.5
如果赛马在比赛中药物检测呈阳性,委员会可以制定规则禁止该马匹参赛。一旦发现药物,该马匹可能会被取消资格,并且任何奖金都必须上缴。但是,如果药物是由骑师以外的其他人施用,并且不符合兽医规定,骑师仍可能保留其奖金份额。施用药物的人可能需要支付骑师的份额。
Section § 19583
Section § 19583.10
这项法律要求任何赛马协会都必须设有一个指定区域,供马匹在赛前由兽医或马匹医疗总监检查时,沿两个方向慢跑。
Section § 19583.5
本法律规定了处理不健全或跛行马匹的程序。这些马匹会被列入兽医名单,未经兽医许可,它们至少七天内不能进行全速训练(即“训练”)。在恢复训练前,它们必须接受兽医检查。马匹因不健全或跛行在一年内被列入名单的次数越多,其在名单上停留的时间就越长,从15天到180天不等。董事会可以制定规则来支持这一过程。
Section § 19583.7
如果一匹纯血马或夸特马四岁或以上,并且在过去一年内没有参赛,那么它不能参赛,除非它通过了由官方兽医或马匹医疗总监进行的体格检查和血液检测。这项检测必须在预定参赛日期前的30天内完成。如果一匹马在过去120天内没有参赛,但在过去一年内有参赛记录,那么它需要在报名参赛前14天内接受体格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这匹马可能需要进行一次训练。如果需要训练,它必须符合与试图从官方兽医名单中移除的马匹相同的标准,具体详见第 (19583.5) 节。
Section § 19583.9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赛马的健康和安全。它强制要求在晨练期间进行兽医监督,并要求驯马师与兽医合作。驯马师被禁止给马匹施用药物,除非该药物是为马匹开具处方并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而言,驯马师不得在比赛日给马匹的蹄部使用任何止痛药物。此外,兽医可以将诊断成像用于赛前检查,并在需要时录制视频以追踪马匹的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