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984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博彩场所聘请外部公司提供“庄家玩家”服务,但这些协议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预先批准。博彩场所不应在赌注中拥有任何经济利益。委员会将制定这些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许可规则,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获得许可、注册并明确身份。部门可以进行背景调查和审计,以确保一切公开透明。博彩企业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协议在委员会制定具体规则和要求之前仍然有效。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获得许可的博彩企业可以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以在博彩场所提供“庄家玩家”服务,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84(a) 博彩企业与“庄家玩家”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之间的任何协议、合同或安排,均须经部门事先批准,且博彩企业或赌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下注、输掉或赢取的资金拥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权益。
(b)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84(b)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84(b)(1) 委员会应为根据本节规定在博彩场所提供“庄家玩家”服务的任何人或实体(包括所有者、主管和玩家)制定合理标准,并要求其获得许可和注册。委员会可以施加其认为必要的许可要求、披露、批准、条件或限制,以保护本州受控博彩的完整性,并可以评估,且部门可以收取必要的合理费用和押金,以弥补提供此项监管和监督的成本。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84(b)(2) 拥有或受雇于“庄家玩家”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者、主管、观察员或玩家,在为其第三方“庄家玩家”服务公司拥有现行合同的博彩场所内,应始终在公众可见的位置佩戴一枚徽章,清楚表明其提供“庄家玩家”服务。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84(c) 部门根据委员会的规定,有权根据需要进行背景调查、财务审计和其他调查服务,以协助委员会监管“庄家玩家”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并可以评估和收取必要的合理费用和押金,以弥补提供此项监管和监督的成本。部门可以制定紧急法规以实施本款。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84(d) 获得许可的博彩企业与第三方之间关于提供“庄家玩家”服务的任何协议或合同,在委员会根据 (b) 款规定,为这些服务的提供制定标准并作出关于许可或注册的决定之前,不得根据本节被部门宣布无效或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