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41(a) 21岁以下的人不得从事以下任何行为: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41(a)(1) 亲自或通过代理人玩、被允许玩、下注或收取赌博游戏的赢利。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41(a)(2) 在持牌赌博场所受雇,但第19912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41(a)(3) 为从事第 (1) 和 (2) 款所述的任何行为,向持牌人或持牌人的代理人出示或提供虚假、欺诈或并非本人所有的书面、印刷或影印的年龄和身份证明。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41(a)(4) 在赌博游戏经营或进行的房间内或附近逗留。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41(b) 赌博场所的持牌人或雇员,明知故犯或明知允许违反 (a) 款第 (1) 至 (3) 项(含)规定的,犯有轻罪。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41(c) 违反本条规定的21岁以下的人犯有轻罪。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41(d) 证明持牌人或持牌人的代理人或雇员要求、被出示并依赖真实的年龄和身份证明行事,应作为根据本条提起的任何刑事诉讼或基于此的执照或工作许可证暂停或吊销程序的抗辩。就本条而言,“真实的年龄和身份证明”是指由联邦、州、县或市政府或其下属部门或机构签发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驾驶执照或发给武装部队成员的身份证,其中包含此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描述和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