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9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加州所有博彩业雇员和独立代理人得到适当的身份识别和追踪,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福祉。部门的职责是收集这些人员的信息,并建议哪些人可以获准在博彩场所工作。这样做是为了维护本州的安全和秩序。

Section § 19911

Explanation

21岁以下的人不能在赌博行业获得工作许可证。然而,18至20岁的人仍然可以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那里工作,但不能从事与赌博活动相关的工作。他们被限制在某些区域工作,例如安保和金库区域,并且只能担任那些让他们远离博彩楼面且不涉及亲自操作游戏的角色。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1(a) 21岁以下的人不符合工作许可证的申请资格,且不得向21岁以下的人发放许可证。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1(b) 18至20岁的人可以在赌博场所工作,无需工作许可证,但不得在赌博场所的楼面或被指定为赌博企业员工限制进入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兑换处、点钞室、监控室、安保办公室、金库和牌具储存室)履行任何赌博企业员工的职责。18至20岁的人可以受雇于仅涉及在博彩楼面以外提供服务且不参与受控游戏进行的职位类别。

Section § 199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州博彩业工作的规则。要成为博彩雇员或独立代理人,通常需要有效的工​​作许可证。这种许可证可以从地方当局获得,也可以直接从州博彩委员会获得。然而,21 岁以下的人员可以在非博彩区域工作而无需许可证,只要他们佩戴特殊徽章。如果某人不是加州居民,只要他们在部门注册,就可以作为独立代理人工作而无需许可证。法律还允许部门反对签发许可证,任何被拒绝许可证的人都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此外,在申请处理期间可以签发临时工作许可证。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2(a)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2(a)(1) 任何人不得受雇为博彩企业雇员,或担任独立代理人,除非符合第 (2)、(3) 或 (4) 款的规定,或该人持有以下其中一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2(a)(1)(A) 依照该人履行职责所在地的县、市或市县的适用条例或规定签发的有效工作许可证。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2(a)(1)(B) 委员会依照其通过的关于工作许可证签发和续期的规定签发的工作许可证。委员会签发的工作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工作许可证一旦由委员会签发,应授权该人担任博彩企业雇员或独立代理人,直至该工作许可证到期或被撤销,并在适当通知部门后,授权持有人在委员会签发工作许可证的任何博彩企业担任博彩企业雇员。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2(a)(2) 如果独立代理人不是本州居民,且已依照规定在部门注册,则无需持有工作许可证。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2(a)(3) 职责不属于监督性质、与博彩的运营或管理无关、且不在进行博彩的区域履行雇佣职责的人员,可以在申请工作许可证后开始担任博彩企业雇员,但该人须在其最外层衣物胸部位置佩戴临时徽章,徽章上应有其姓名、照片和“非博彩雇员,工作许可证待批”字样。除第 (4) 款另有规定外,在该人获得工作许可证后,可以履行任何需要工作许可证的职责。如果该人被拒绝签发工作许可证,则不得在任何博彩或非博彩职位上担任博彩企业雇员。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2(a)(4) 年龄在 18 至 20 岁之间的人员,可以无需工作许可证受雇,且仅限于非监督性质、与博彩的运营或管理无关、且不允许在进行博彩的区域履行职责的职位,直至该人年满 21 岁,如果该人在其最外层衣物胸部位置佩戴带有“非博彩雇员:未满 21 岁”字样的徽章。该徽章的背景颜色应与其他博彩企业雇员佩戴的徽章不同。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2(b) 除本节另有规定外,委员会或任何市、县或市县不得向任何因第 19859 节 (a) 至 (g) 款(含)所列原因而无资格持有州博彩执照的人员签发工作许可证。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2(c) 部门可以基于本章规定的任何部门认为合理的理由,反对市、县或市县签发工作许可证,如果部门反对签发工作许可证,则市、县或市县签发的工作许可证应被拒绝。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2(c)(1) 委员会应通过规定,明确反对签发或拒绝签发工作许可证的具体理由。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2(c)(2) 任何市、县或市县关于签发工作许可证的条例,应允许部门反对签发任何许可证。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2(c)(3) 任何因部门反对而被拒绝工作许可证申请的人员,可以依照规定向委员会申请举行证据听证会。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2(d) 在任何市、县或市县的许可机构不要求当地签发工作许可证的司法管辖区内,工作许可证的申请应向部门提出,委员会可以根据本章规定的任何理由批准或拒绝。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2(d)(1) 如果委员会拒绝申请,其拒绝通知中应包含其拒绝申请所依据的事实陈述。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2(d)(2) 收到工作许可证申请后,委员会可以签发委员会指定期限的临时工作许可证,等待部门完成背景调查以及委员会对工作许可证申请采取正式行动。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2(e) 委员会拒绝工作许可证申请或对工作许可证施加限制或条件的命令,包括根据 (c) 款第 (3) 项审查后拒绝签发工作许可证的命令,可以依照第 19870 节 (f) 款进行审查。

Section § 19913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委员会可以在没有听证的情况下立即暂停某人的工作许可证,如果情况紧急,需要保护公共安宁、健康、安全或福祉。该命令必须解释暂停的必要性,并由至少三名委员会成员批准。受影响的人有权在收到暂停通知后30天内获得听证。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3(a) 委员会可以发布一项命令,即时中止某人的工作许可证,无论是市、县、市县联合政府,还是委员会颁发的,前提是认定该中止对于立即维护公共安宁、健康、安全或普遍福祉是必要的。该命令在送达许可证持有人时生效。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3(b) 即时中止命令应说明认定中止必要性的事实依据。就本条而言,即时中止命令应被视为一项指控。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3(c) 即时中止命令应由委员会至少三名成员签署。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3(d) 其工作许可证被即时中止的人有权获得听证,该听证应在中止送达之日起不超过30个日历日内开始。

Section § 19914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如果博彩业从业人员在申请中撒谎或隐瞒重要信息、从事与博彩相关的不诚实行为或犯罪、在调查中未能披露关键事实,或者此前因博彩问题被禁止或被拒绝或吊销过执照,博彩委员会可以撤销其工作许可证。法律列出了可能导致撤销的具体行为,例如从事欺诈、有某些刑事定罪,或未经适当批准而工作。如果许可证持有人不符合获得州博彩许可证的资格,委员会将自动撤销其许可证。重要的是,委员会在颁发许可证方面仍拥有全部权力。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4(a) 委员会可以撤销工作许可证,或者,如果工作许可证是由市、县或市县的许可机构颁发的,则通知该机构撤销,且该许可机构应予撤销。撤销的条件是,委员会在听证后发现,博彩企业雇员或独立代理人在工作许可证申请中未能披露、虚报或以其他方式误导部门或委员会的任何事实,或者委员会发现该雇员或独立代理人在获得工作许可证后,有以下任何行为: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4(a)(1) 实施、企图实施或共谋实施本章禁止的任何行为。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4(a)(2) 从事与受控博彩相关的任何不诚实、欺诈或不公平欺骗性活动,或明知而持有或允许任何牌、骰子、机械装置或任何其他作弊装置留在任何场所内或其上。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4(a)(3) 在部门的任何调查中隐瞒或拒绝披露任何重要事实。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4(a)(4) 对博彩持证人或在博彩场所内实施、企图实施或共谋实施任何贪污或盗窃行为。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4(a)(5) 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被判犯有涉及或与博彩相关的任何罪行。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4(a)(6) 在被拒绝颁发许可证或在委员会要求申请许可证后未能申请许可证的情况下,未经委员会事先批准而接受了本章可能要求该雇员或独立代理人持证的职位。
(7)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4(a)(7) 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被拒绝颁发任何从事或参与博彩或赛马博彩的许可证、执照或批准,或其许可证、执照或批准被撤销或暂停。
(8)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4(a)(8) 因与不当博彩活动或任何非法行为相关的任何原因,被政府权力禁止出现在任何持牌博彩场所或进行赛马博彩的场所。
(9)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4(a)(9) 被判犯有任何重罪。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4(b) 如果委员会在听证后发现工作许可证持有人因第19859条(f)款或(g)款规定的原因不具备持有州博彩许可证的资格,则委员会应撤销其工作许可证。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914(c) 本条不应被解释为限制委员会在许可方面的任何权力。

Section § 19915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由委员会签发的工作许可证的费用范围在25美元到250美元之间。

由委员会签发的工作许可证的费用不得低于二十五美元 ($25) 或高于二百五十美元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