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253(a) 管理局应制定或批准家庭搬家公司运输旧家庭用品和个人物品以及提供与运输相关的辅助服务所收取的最高费率或最低费率或最高和最低费率。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253(b) 在制定或批准费率时,管理局应考虑已提供或将提供的所有运输服务的成本、与运输相关的已提供或将提供的任何辅助服务的成本、所运输商品的价值,以及为提供服务合理必需的设备、设施和人员的价值。在确定费率时,管理局应进行费率研究并提供公众评论的机会。管理局应根据研究和公众审查期间收到的评论确定最终费率。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253(c) 管理局不得为家庭搬家公司制定或批准最低费率,除非它发现该费率达到足够水平,以允许在该州公路上安全运营,并考虑了受过培训的司机成本以及家庭搬家公司运营的其他合理费用。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253(d) 在管理局制定或批准费率的规则或法规生效日期之前,管理局应执行和管理公共事业委员会《最高费率关税4》(截至2018年7月1日由公共事业委员会最新修订)中规定的费率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