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26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处理家庭搬家公司许可证的程序,例如拒绝、暂停、修改、撤销或对其进行缓刑。它规定这些行动应遵循特定的政府程序。如果搬家公司因违规被传唤,必须告知他们可以在30天内请求举行听证会来对抗传唤。如果他们不要求听证会,支付罚款并不意味着他们承认违规。听证会根据《政府法典》另一部分中详细的程序规则进行。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268(a)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本章项下所有拒绝、暂停、修改、撤销或对许可证进行缓刑的程序,均应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五章(自第11500条起)的规定进行。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268(b) 根据传票发出的传票或罚款评估,应告知家庭搬家公司,如果其希望举行听证会以对违规认定提出异议,则应在传票或评估发出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通知向管理局提出听证会请求。如果未根据本条请求听证会,支付任何罚款不构成对所指控违规行为的承认。听证会应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五章(自第11500条起)的规定举行。

Section § 1926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加州相关机构权力,如果任何搬家公司或其负责人不遵守法律规定,该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行动。如果该机构发现任何实际或潜在的违规行为,可以要求司法部长或地方检察官等法律部门介入。这些法律官员可以向法院申请制止这些违规行为,可能通过禁令等法院命令。他们甚至可以扣押不当使用的车辆,直到法院另有裁决。所有这些行动都是代表加州人民采取的。

Section § 19269.1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了加州搬家公司被发现遗弃客户储存物品时会发生什么。管理局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介入并接管。他们可以请求法院指定一名接管人,这个人将负责管理局面,包括查明遗留物品、接管这些物品,并将其归还给合法所有者。这个过程会在问题发生的地区高等法院进行。法院还可以允许管理局紧急聘请人员快速处理事务。聘请接管人的费用将从相关规定收取的费用中支付。

Section § 19270

Explanation
这条规定解释了当有人对搬家公司提出正式投诉后会发生什么。法院会给搬家公司最多20天的时间来回应。在此期间,搬家公司可能会被暂时禁止做某些事情。如果公司没有回应,或者在回应之后,法院会调查案件的详细情况。如果需要确保法院的裁决有效,其他个人或公司也可能被加入到案件中。最终的裁决可能是结案,也可能是发出命令,要求公司做某事或停止做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