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商品有形动产
Section § 21625
Section § 21626
本法律将“二手经销商”定义为任何业务涉及处理旧有形个人物品(例如买卖此类商品)的人。它不包括符合特定标准并遵守规定要求的钱币经销商或枪支展会上的参与者。“钱币经销商”是指其主要业务是交易钱币或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的人。
Section § 21626.5
这项法律解释了哪些人不算作“二手经销商”。它明确指出,拍卖师以及在特定条件下专门从事主要家用电器维修和销售的企业不属于二手经销商。这些电器企业必须只能批量购买电器,不能为非从他们那里购买的电器提供维修服务,并且其所有者不应有与盗窃相关的犯罪记录。
Section § 21627
本节定义了加州二手经销商和典当商的“有形个人财产”。它包括带有序列号、个性化标记的二手物品,作为贷款担保收取的物品,或总检察长列出的常见被盗物品。但它不包括从合法卖家购买的新商品、硬币和贵金属锭。此外,一类重要的被盗物品被定义为在官方犯罪数据库更新中,构成被盗财产10%以上的物品。
Section § 21627.5
这项法律将CAPSS定义为一个在加利福尼亚州全境使用的电子系统,用于收集二手商品经销商的报告。它由司法部管理,并由一个专门用于支持这些活动的基金提供资金。
Section § 21628
本法律要求二手经销商和钱币经销商每日,或最迟在下一个工作日,向加州典当和二手经销商系统 (CAPSS) 报告其收购或交易的商品(枪支除外)。他们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描述,其中可能包括序列号和其他识别细节。经销商还需要记录卖方的身份信息,这可以通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完成。如果物品是手持电子设备,则需要IMEI号码等特定识别码。经销商必须在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修改报告中的任何错误。在枪支展或其许可区域之外的活动中,经销商可能需要向地方当局报告交易。本法律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21628.2
这项法律规定,二手经销商必须在交易当天,将他们获得的每一支枪支(无论是购买、以物易物、典当、寄售还是拍卖所得)以电子方式报告给司法部。经销商必须保留报告副本,并提供给执法部门检查。司法部可以保留这些报告,以核查是否有报告的枪支丢失或被盗,如果发现,必须通知相关执法部门。此外,报告的信息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分享给当地执法部门。
Section § 21628.5
如果你经营旧商用机器——比如打字机或收银机——你需要向当地执法部门报告交易,例如购买或销售。这包括你修理的机器,除非你修理的是你当初全新出售给当前所有者的机器。“商用机器”不包括办公家具。
Section § 21629
本节规定,某些类型的二手财产交易可免除二手经销商通常的报告要求。这些豁免适用于以下情况:财产是从另一二手经销商处获得并附有适当文件,通过业务清算的批量销售获得,通过司法销售获得,作为政府剩余财产获得,或根据其他法律要求已报告。此外,对于由经认证或不经常交易的经销商进行的涉及贵金属的某些交易也存在豁免。相关文件必须保存三年,并可供执法部门查阅。
Section § 21630
这项法律要求二手商品和硬币经销商在下一个工作日之前(除非是周末或节假日,或者出现技术问题),将他们收购的任何新物品的报告发送到一个名为CAPSS的特定系统。如果他们在过去一年内已经报告过从同一个人那里购买同一物品,则无需再次报告。
Section § 21631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典当行、二手经销商和钱币经销商必须按照法律的另一条款要求,报告在其店铺中发现的所有实物。他们需要根据规定在表格上提供具体信息。如果60天后无人认领该物品,经销商可以将其视为其常规库存的一部分,并按通常方式处理此类物品。
Section § 21636
如果您是加州处理枪支的二手或钱币经销商,您必须将所有收购的枪支至少保留30天。这个保留期从您以电子方式向司法部报告收购之日开始。在此期间,当局可以检查这些枪支。如果枪支存放在您的店外,您必须在收到请求后一天内将其带回供检查。如果您在许可区域外参加枪支展销会销售,当地执法部门可以在48小时内要求检查枪支。在某些情况下,司法部可能会允许枪支在30天期满前出售,但您也需要报告这些销售情况。
Section § 21636.1
如果您是加州的二手商品或钱币经销商,您必须将收购的任何新物品保留七天才能出售。在此期间,执法部门可以要求检查这些物品。如果您在五天后出售物品,您必须保留买方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记录。您无需核实买方信息,但必须保留21天并允许警方查看。如果警方称物品被盗,您必须向他们提供买方详细信息。
Section § 21637
本法律规定,虽然仍需遵守其他关于有形个人财产报告、持有或释放的地方或州法律,但地方政府和州机构可以要求的内容是有限制的。具体来说,它们不能对涉及硬币、贵金属的交易以及典当商和二手经销商的某些收购行为制定持有、报告或识别的规定。
这些交易由法典中的特定条款涵盖,这意味着地方性法律不能在州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外施加额外要求。
Section § 21638
本条允许加州地方政府制定关于旧货商和钱币商的自身规定,只要这些规定不与州法律冲突。但是,地方政府不能对经销商保留记录或报告涉及钱币、金银或贵金属锭的交易施加额外的规定。对于典当商和旧货商进行的财产交易的规定也是如此,除非某些现有州法律另有规定。
Section § 21638.5
这项法律指出,当有人从典当行赎回他们典当的物品时,关于个人财产持有期的规定不适用。
Section § 21641
如果你想获得经营旧货业务的许可,只要你没有被判犯有任何与赃物相关的罪行,当地警察局或治安官办公室就必须批准你的申请。在批准之前,你的申请将由司法部进行审查。如果司法部在30天内没有提出异议,申请就应该获得批准。你需要支付司法部规定的申请费,以及当地政府可能收取的额外费用,以弥补处理成本。即使你以前违反过一些规定,只要没有形成不良行为模式,你仍然可以获得许可。如果你已经获得了枪支销售许可,并且持有当地的旧货商许可,你可以在加州各地的枪支展会上作为旧货商进行销售,无需额外的许可或费用,只要你在活动中遵守通常的旧货商规定。
Section § 21642
这项法律规定二手经销商的执照每两年续期一次。要续期,经销商必须提交申请并支付由当地许可机关和司法部规定的费用。业务必须仅在批准的地点经营,执照必须清晰可见地展示,并且不得从事非法行为。如果出现严重违规,执照可能会被吊销。但是,除非存在一贯的违规行为模式,否则执照不会因轻微违规而被拒绝或吊销。
Section § 21642.5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二手商和典当商相关执照的申请和续期费用及程序。司法部可对这些执照收取最高300美元的费用,并可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这些费用必须用于支付处理和维护所需系统的成本。法律颁布后,现有执照持有人还需支付最高288美元的费用。所有费用都将存入一个指定基金,用于支持监管活动。此外,申请人必须提供指纹信息以进行背景调查,相关处理费用将用于管理此过程。
Section § 2164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违反了本条的任何规定,并且你明知或应该知道自己做错了事,那么这属于轻罪。首次违规,你可能被罚款最高1,500美元,或被判入狱最长两个月,或两者并罚。第二次违规,罚款可高达5,000美元,或入狱最长四个月,或两者并罚。如果你继续违法,罚款可增至25,000美元,或入狱时间可达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并罚。
Section § 21646
Section § 21647
这项法律允许警务人员扣押他们认为丢失、被盗或被侵占的物品(某些贵重物品,如硬币和金锭除外),如果这些物品在典当商或二手经销商手中。警务人员可以对这些物品进行90天的扣押,这意味着除非警务人员允许,否则这些物品不能出售或丢弃。如果物品需要用于刑事调查,可以实际取走,也可以留在店里作为保管。如果需要,这个扣押期可以延长,但典当商必须妥善保管物品,未经书面授权不得放行。如果无牌经销商错误报告了财产,警务人员仍可扣押。如果物品不再需要,应归还给典当商。当有人报告物品丢失、被盗或被侵占时,警方会通知他们持有该物品的典当商。法律既不强制也不禁止支付费用以取回物品,但如果报告人不想协助起诉被指控的窃贼,他们必须支付典当商收购该物品的成本才能取回物品。